倍可親

20小時公開定案和20年內部結案(朱令案聯想2)

作者:有話好好說  於 2013-5-10 07: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2評論

兩個案件兩種結果,但是不公開案情卻是一樣的。為什麼?

地點:北京

人物:年輕女性

年齡:22歲和20

事件:墜樓和投毒

時間:2013年和1995

 

201353日凌晨4點多,在京打工的安徽打工妹袁利亞(22歲),離奇從北京京溫服裝批發市場「跳樓」身亡。警方在很短的時間裡即定性為自殺。死者男朋友要求警方讓其查看監視錄像,警方說他們沒領結婚證不是直系親屬無權查看,現在死者的媽媽過去了,去了大紅門商城派出所要求查看監視錄像,警察又說這是自殺沒有立案就無權查看。

既然警方這麼快就定案,一定證據確鑿,板上釘釘。既然如此,還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呢?立即向死者親屬公開或者向全世界公布案情即可。依此還可以充分證明北京警方的刑偵能力一流。

可是令人失望的是,保密,保密,再保密。寧可出動警力動用警車直升機也不泄露絲毫案情秘密。真不知道這裡面究竟隱藏著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此時此刻,人們聯想到20年前同樣發生在北京的案子卻是另一種結果。案發至今都未能告訴受害人家屬任何關於破案的信息。保密,保密,再保密。寧可偷偷的內部結案也不告知受害人家屬任何結果。

直到網上吵的沸沸揚揚的,北京警方才出面解釋:警方對這起案件未能偵破深感遺憾,對朱令個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深表理解和同情。北京警方同時表示,工作中,專案組始終堅持依法公正辦案,未受到任何干擾。

既然依法公正辦案,就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為什麼還要內部不公開結案?為什麼不及時告訴受害人家屬真情實況?完全沒有必要藏著掖著的,你的公正性在哪?

既然未受到任何干擾,就儘早實話實說,何必等到20年以後當人們想起或嚷嚷起這件事了你再說?誰干擾了你?

同樣發生在北京的兩起案件,一個20小時定案,一個20年未果。定案也好,未果也罷,但是為什麼不能及時公開案情,讓受害人家屬享有知情權。實在令人費解。

 

199412月,清華大學化學系92級本科學生朱令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1995428日,被確定為鉈鹽中毒。同年55日,清華大學保衛部向北京公安局報案。公安局接報后迅速開展工作,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依法立案偵查,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專案組根據朱令日常活動情況,深入調查走訪了130余名相關人員,並對北京市經營、使用鉈鹽的100余家單位開展工作。因從朱令出現中毒癥狀到公安機關接報案件,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迹物證已經滅失,儘管辦案人員盡最大努力,採取了當時能夠使用的各種刑事偵查措施,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199742日,孫維被公安局14處作為嫌疑人帶走訊問,持續8小時,然後放回。孫維在這次訊問中得知清華出具材料聲稱孫維是唯一能接觸到鉈的學生,而且實驗室的管理非常嚴格。

朱令案,調查範圍廣,時間長,仍未抓到兇手,無法定案,因此20年不敢公開宣布。而幾天前的墜樓事件,北京警方並未調查這麼多單位也沒排查這麼多人,卻在很短的時間裡定性定案並公開宣布。究竟是現在的刑偵能力超強,還是以前的破案水平太低?不得其解。

凡事都要有一個標準,一個工作程序,公正辦案,秉公執法,公開透明,給所有公民一個公正的交代。長期下去,公檢法就可以得到廣大公民的信任和支持。但是,忽快忽慢,藏著掖著,躲躲閃閃,不敢公開的做法實在無法取得公民的認可和擁護。

 


高興

感動
2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12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5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22 個評論)

回復 foxxfam 2013-5-10 07:42
高明就高明在:就撒謊,愛信不信呵呵
回復 ahsungzee 2013-5-10 08:23
    
回復 Lawler 2013-5-10 09:24
在這裡呆久了,人有點呆。如果反訴警察失職並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強制交出監視錄像
回復 tsueict 2013-5-10 09:48
'時間:2013年和1995年'  a little pen-slipping, should be   ........  1985年.
回復 yulinw 2013-5-10 12:39
   好對比~·有權利就有一切~~權利是誰給的呢~·
回復 小由 2013-5-10 14:46
foxxfam: 高明就高明在:就撒謊,愛信不信呵呵
沒錯兒!俺是流氓俺怕誰?!
回復 nierdaye 2013-5-10 16:27
Lawler: 在這裡呆久了,人有點呆。如果反訴警察失職並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強制交出監視錄像
告警察,就不容易,告北京警察,恐怕就更不容易了。
回復 nierdaye 2013-5-10 16:28
最讓人容易鎖定目標的就是朱令的個人用品失竊。這個簡直就是一個賊在不打自招了。
回復 milu 2013-5-10 21:04
這公信力誰信
回復 mh224 2013-5-10 21:05
有貓膩,納稅人的錢養了一群什麼人?
回復 竹葉青青 2013-5-10 23:59
Lawler: 在這裡呆久了,人有點呆。如果反訴警察失職並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強制交出監視錄像
告警察,告法院,這樣下去,國家破了產了。
回復 有話好好說 2013-5-11 00:20
nierdaye: 告警察,就不容易,告北京警察,恐怕就更不容易了。
針對北京警方的簡單答覆,朱令代理律師對警方提出五點質疑,要求公開案件相關資料.對一些關鍵問題必須詳細說明.簡單應付是不可能過關的.
回復 有話好好說 2013-5-11 00:27
竹葉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這樣下去,國家破了產了。
沒有公理不講公道的國家不破產,生活在這個國家裡的公民怎麼能幸福?不作為的警察,不講理的法官不剷除,這個國家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回復 有話好好說 2013-5-11 00:31
mh224: 有貓膩,納稅人的錢養了一群什麼人?
納稅人花錢養著一群欺負納稅人的"狗官". 而這些"狗官"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替納稅人說話, 這究竟是什麼世道?
回復 竹葉青青 2013-5-11 01:45
國家還是要存在的,只是我們的政府,國家機器、、、還沒作死呢。
回復 亦云 2013-5-11 09:10
竹葉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這樣下去,國家破了產了。
告狀無門
回復 Lawler 2013-5-11 11:20
竹葉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這樣下去,國家破了產了。
如警察沒錯,不會一告就倒;如警察有錯,不該糾錯么
即使不正當的執法太多,告警察也不會使國家破產,因為那法已不為法了。
回復 竹葉青青 2013-5-11 11:27
不是沒錯,是太多,所以需要完善法制。
回復 竹葉青青 2013-5-11 11:33
亦云: 告狀無門
是的,我是說如果把他們所有的錯都糾正不太可能。
回復 sam333 2013-5-11 12:24
凡案有個標準,保官護官永恆不變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1-22 17:5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