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誰是中國的第一個上訪者?第一個上訪者是何年何月在什麼地方向哪級政府部門提出上訪請求的?國家機關何時成立了信訪機構?
新中國成立60多年,冤假錯案無計其數,三反五反,四清運動,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有多少冤魂含冤九泉,有多少家庭妻離子散,有多少豪情壯志被扼殺,多少浪漫幸福被破壞,一幕幕讓人心酸的人物和滴血的故事,讓所有善良純真的人們傷心落淚。
然而,文革結束之後,本以為告別了那個殘酷的階級鬥爭,生活應該美好起來。改革開放的確把中國的經濟搞起來了,但是,新一輪的冤假錯案更是多如牛毛,貪官橫行,百姓遭殃;錢權交易,黨法一家。上訪人群積聚增加,是誰還在繼續製造「人類的悲劇」?害得千百萬無辜踏上上訪的不歸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傾家蕩產,甚至一無所有,含冤九泉。
導致冤假錯案的因素有幾種:
1、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是黨大於法的典型案例。在中國,很多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早就失去了先進性,墮落成貪官污吏,因此,他們所代表的黨的利益已經與人們百姓的利益格格不入,甚至是侵害了廣大公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法在為他們撐腰!法不敢得罪黨,法已經成為黨的工具。這樣一來,一大批冤假錯案陸續出來,老百姓能不上訪嗎?
老百姓以為越過基層黨組織,更大的領導會主持公道。但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越來越多的黨組織都已經蛻變、腐敗、官官相護,共同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
重慶雷振富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5年來他青雲直上步步高升,而告他的人反而拘留和判刑。這是什麼世道?
2、黨的行為高於一切。這是一黨執政最不公平的關鍵所在。在任何情況下,黨可以超越法律做一切「違法」的事情。毀掉證據、製造假證,嚴刑逼供,隱瞞事實等,更為惡劣的就是黨始終控制著法律和輿論兩大工具,一手遮天,掩人耳目。讓很多的老百姓不明真相,
眾多重慶涉黑案例都是這類案例的典型。法律在此只是一個配角而已,黨是主角,甚至黨獨自在上演獨角戲。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黨的行為。
一個省都爛掉了,老百姓只好去北京上訪,以為更高的權力機構會主持公道。但是,他們又錯了,只要你不離開這個國家,都是黨的天下。一黨執政,一手遮天,無人動搖。
一個村幹部可以擁有幾百萬的豪宅;一個區人大代表可以娶4個老婆生10個孩子;一個國家幹部可以挪用社保基金上億元等等。是誰給了他們這樣大的權力?是黨!
3、錢權交易幕後操作已成主流。法律被肆意踐踏。在中國,法律就是一個小媳婦,被受凌辱,被黨強姦之後,又被錢買斷,法律已無法再主持公道。完全被權勢和金錢所控制。無權無勢再無錢的老百姓只能成為法律的犧牲品。但是很多老百姓不明白這些道理,在自己無權無勢的條件下,選擇上訪,與有權有勢的黨和政府對抗。其結果是雞蛋碰石頭,家破人亡,甚至傾家蕩產。
老百姓以為自己「有理」就可以走遍天下,但是如今世道變了,是有權走遍天下,有錢走遍天下的社會。為此上訪者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交通肇事、拆遷理賠、勞動關係、醫療事故、買賣糾紛等等案例充滿了錢權交易和幕後操作。
4、草菅人命執法不公已成習慣。把老百姓的生命看得如此渺小。把「證據」視為兒戲。執法不公,判決不正,導致現在老人倒地無人敢扶的地步。
2005年3月28日,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突然從山東回到京山。當時佘祥林因涉嫌殺人被原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0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趙作海「殺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趙振裳突然回家。此時,趙作海已在牢里被判服刑11年。
兩起錯案何等離奇。在沒有確鑿證據的面前法官就敢大膽定罪,公然判決。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蕩然無存。
還有更多的冤魂在地獄里哭泣,假若他們知道他們的家人在人間都無法替他們洗清罪名討回公道,他們更加悲傷。
沒有冤情誰願意選擇上訪這條不歸路?然而,現在又出現截訪大軍和諸多黑監獄,專門對付上訪群眾。很多維穩的費用都用在這裡。難怪維穩費用逐年在增加,據說已超過軍費。多麼可怕。
「上訪」恐怕是中國的一大特色。在法制健全的國家裡相信沒有一個人會選擇「上訪」這種法律之外的行為,任何「不公」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然而法律高於一切,任何權錢勢力人情關係等等都在法律之下,只有這樣,國家公民才會感到平等和自由。我有理我誰都不怕!
但是在中國,卻出現一些怪現象,我有權我什麼都不怕!李剛、李雙江、李亞力的兒子都很狂。薄熙來、王立軍、令計劃等人更加瘋狂,竟敢動用國家機器。他們怕誰?
總之,我替中國的上訪者鳴不平,鄙視中國的權力機構,為中國的法律而感到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