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網路是敞開的。言論是自由的。誰都有權利對自己的所見所聞發表見解和看法,唯一約束公民的是法律。你不可以造謠、欺詐、誣陷他人,損害他人的名譽和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等等。誰觸犯法律誰承擔責任。網路只是一個工具一個載體,誰犯錯就追究誰,白紙黑字,有案可查。
但是,到了中國,網路完全是另一回事。國家權力機構有意禁止某些關鍵詞,這就是限制言論自由的典型做法。為什麼要限制呢?公民違法了嗎?顯然公民沒有違法,若違法就直接追究公民的責任,繩之以法,因為證據確鑿。公民沒有違法,那為什麼又不讓公民發言或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呢?這裡面,權大於法,顯而易見。
國家可以控制和限制網路辭彙,甚至刪除不利於他們的文章。在政治觀點上,國家絕對擁有控制權。但是對於色情、虛假、毒品、侵權等帖子,國家又是另一個標準。無力監控、無力追究、無力制止。導致國內網路論壇色情泛濫、小廣告泛濫等等,一些公民上當受騙。因為這些東西還未傷及到國家的權力,只是傷害了百姓的利益,污染了社會風氣。百姓的利益可以忽略,國家權力不可動搖。這就是典型的雙重標準。一個是絕對控制,另一個是任其泛濫,出大事後再追究。
最近,剛剛看到中央編譯局博士后常艷的一個帖子《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揭露中央編譯局局長,曾任黑龍江大學校長,黑龍江省委宣傳部長衣俊卿不良生活作風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尺浪,攪得網路沸沸揚揚,但是幾天之後,常艷的帖子突然消聲匿跡了,反而又出了一個《道歉信》,筆者常艷突然反口說那篇《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是她陷入一種幻想甚至狂想的狀態,在這樣的一種狀態下,她把自己理想中的人與事當作現實的存在進行了一番文學性的描述,並在病情發作時發給了諸位。
完全不是幾天前理直氣壯的揚言:「本文爆出醜聞,便有承受各種不良後果、法律責任及社會效應的心理準備,涉及事件的當事人願意起訴我的,我在等待官司及人身攻擊。」
正手雲翻手雨,180度大轉彎,立刻把讀者給搞暈了。這究竟是什麼原因?誰在幕後指揮和控制著網路?一夜之間,文章消失的無影無蹤。作者180度大轉彎。
這種把戲,太原市公安局長李亞力也做過,兒子出事之後,在他的職權範圍下,立刻把網路上的不利信息進行刪除,然後篡改事實編造一套虛假的案例。當然,令計劃也玩過這種把戲,他動用中央警衛隊(九局)出馬乾預北京交警的工作,改名換姓,欺上瞞下等等。同時也控制著網路辭彙的搜索和實情的外露。
請問,網路的真實性、嚴肅性哪去了?還有沒有法律?銷毀網路證據是一種犯罪!限制網路搜索也是不合法的。難怪中國的網路事實很難作為法律的有效證據和重要依據,因為官員可以任意篡改或有權制止不利於他們的網路信息,而老百姓則不能。在網路方面取證多半依賴政府機構控制的網路電信部門。他們的「證詞」可信嗎?
請問,你有什麼權力干預網路的言論,你有什麼權力刪除網路信息?完全無視法律的存在。再回到常艷的文章《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和《道歉信》,既然發布了,就是事實,不可逆轉,撥出去的水還能收回來嗎?為什麼不把兩樣東西同時放在那裡,讓讀者自己判斷真偽,讓法官也掌握一些重要的事實。又何必刪除其中之一呢?明顯的不公平,明顯的偏袒一方。
有知識有文化的人都在問:在今天的中國還有法嗎?法大還是權大?誰在干預法律?
網路事實不可更改!網路辭彙不得限制!誰違法就追究誰!只有這樣嚴肅起來,依法辦事,才能使得那些違法的網路事實很難逃脫,誰做假誰負責,誰違法誰坐牢。現實中並不是這樣一碗水端平。
假若常艷揭露的是她家鄰居張三,那個張三就有口難辯了,誰會出面替他刪這些誣陷的帖子?他顯然沒有這麼大的權力。現實中,這種侵害和侵權的例子比比皆是。國家根本就不聞不問也不管。
最簡單的例子是網路論壇上的垃圾帖子、黃色網站、非法小廣告,屢禁不止。政府此時此刻就放任自流了,漠不關心了。為什麼一提到中央編譯局這樣的國家機關,政府就開始干預了?這不就是一個典型的權力大於法律的案例嗎?
老百姓遭到侵權受到傷害無所謂,無關痛癢,但是揭露國家機關弊端披露政府官員腐敗,政府就要干預和制止,最惡劣的是篡改事實,刪除不利信息。做一些違反法律的事情。
雷振富的網路視頻是五年前拍攝的,幾年前就有人舉報,但是雷振富照樣步步高升,舉報人反而拘留和判刑。這是典型的「權干預法」的違法行為。
這次常艷事件,也是典型的「權干預法」的案例,即使是常艷在精神不正常時寫的東西,做個說明或對當事人道歉也可以,又何必要刪貼子呢?大有做賊心虛的味道。也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思。
常艷在《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文章開頭寫的幾點說明
其一,本文不是小說,是自己的親身經歷,以第一人稱敘述;但各位看客可以把它看作一個「多情」之人寫的小說,沒有關係,我不在乎看客對我的評價。
其二,如是自己的主觀感受,我會在文字上予以註明,否則都是對真實情況的一種再現;您可以質疑事件的真實性,但我有保留盡量客觀、真實陳述事實的權利。
其三,本文爆出醜聞,便有承受各種不良後果、法律責任及社會效應的心理準備,涉及事件的當事人願意起訴我的,我在等待官司及人身攻擊。
常艷致大眾及師友的道歉信(2012-12-13
09:38:45)
各位老師、同學、朋友:
提筆問安!
請允許我就前幾日發至您郵箱中的「小說」一事道歉。「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系我在業餘時間虛構出來的小說,文中也提及我一直以來有看小說甚至寫作的衝動
由於科研壓力很大(這一年來我的狀態一直不好,成果非常少),我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與同事、親人缺乏有效的溝通,常常陷入一種幻想甚至狂想的狀態,以至於把某種並不現實的事情及人物與自己關聯起來,以求精神境界的圓融與自我安慰。
在這樣的一種狀態下,我把自己理想中的人與事當作現實的存在進行了一番文學性的描述,並在病情發作時發給了諸位。由於自己的不理智,在網路媒體的推動下,對於涉及到的「當事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名譽及心理傷害,並給培養過我的單位及學校以及家人、朋友帶來了很多困擾。
在此,請允許我鄭重道歉!也希望大家讀罷小說一笑了之,以一顆寬容的心來對待我。同時,我也會在家人的幫助下以積極的心態面對自己的病情,目前正在治療中。我相信,我的人生路還沒有走完,也盼望媒體及大眾給予我康復的時間與空間。
冬安!
正在治療中並盼望康復的常艷
2012.12.12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