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很清楚,在沒結婚之前,我是對結婚很抗拒的,曾經對老婆說,結婚了,兩個人要睡在一起,我喜歡睡前看個書,大家生活方式不一致,很麻煩的,結果結婚後,發現是很容易的事情,雙方遷就下就好了
這是題外話,現在談到子女,母親每每說,養兒方知父母恩,我每次都是點頭稱讚
等有了自己的子女,也確實知道撫養子女的辛苦,可能我有點不一樣,我覺得,養子女會讓自己再次體會人生。
人,小的時候,自然是什麼都不懂,等上了大學,還是迷迷糊糊,只有35歲后,才逐漸開始明白人生,可是這時候,大部分人有了子女,也被牽扯住不能隨意了,直到退休。
我也是一樣,總覺得人生有點點缺憾,有些不足。 有趣的是,我發現居然可以從子女身上再次領悟人生。
我的女兒脾氣很像我,非常倔強,獨立性強,很會看眼色。有時候我真的覺得女兒是我小時候的翻版
記得那次和女兒去香港,老婆又是啰啰嗦嗦,女兒看出老爸要發火,突然主動說「你們不許說爸爸」,於是大家都笑了,其實女兒和我的關係並不好,因為我經常教訓女兒(當然是輕微的),所以女兒一直親媽媽,一般情況下是不願意理我的。
我很感慨,當然我曉得時候,爸爸媽媽鬧不和,要離婚,就過來問我要和誰一起過,當然我是大滑頭。這次女兒突然挺我,讓我想起了,我童年時,父母親是不是也這樣有幸福感。
我看著女兒,心中卻回想起自己童年的記憶,輕輕的擁抱下女兒,「爸爸喜歡你」,女兒很無所謂的回答,「我知道你喜歡我了」。嗯,是不是我當年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