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山隨筆 (請點擊看介紹)
目前鄧文迪被離婚的消息,遍及網路頭版甚至頭條。鄧文迪是個有心計的女人,這大概是共識,但在她婚姻剛一結束,就有人來唱衰,說什麼「豪門夢碎」,我倒並不以為然。
縱觀這個從一開始就爭論多多的鄧文迪現象,如果要是把她和其他一些類似老少配放在一起來看,也許會更有意思。對中國人來說,比較典型的:
22歲宋慶齡嫁給長她27歲,即49歲的孫中山;
30歲鄧文迪嫁給長她38歲,即68歲的默多克;
28歲的翁帆嫁給長她54歲,即82歲的楊振寧。
我以為,宋慶齡值得敬佩,鄧文迪值得欽佩,翁帆值得鄙視。
宋慶齡嫁給孫中山,雖然是老少配,但是美女愛英雄,崇拜出愛情,宋慶齡為了孫中山,在家人反對的情況下越窗而逃;孫中山也表示能娶到宋慶齡死而無憾,這樣的愛情故事不值得敬佩嗎?當時,孫中山又老有矮,流亡在外國,既沒有地位也不是富翁,宋慶齡敢於追求這段感情,雖然由於革命歲月的顛簸,失去了懷孕的孩子且沒有能力再生,雖然僅僅與夫婿共同生活了十年,這些付出,更顯出這段感情倍為珍惜!
鄧文迪嫁給默多克,當然不是出於愛情。不過,在商言商,正像人們評價的,鄧文迪可真是該嫁人的時候嫁人,該懷孕的時候懷孕,該離婚時候的離婚,火候分寸把握得如此精準,也不得不讓人欽佩。而且,雖然金錢是推動鄧文迪作者一系列事情的動力,但是她對夫婿也是一往情深,在英國聽證會上保護默多克清脆的一擊,讓全世界觀眾矚目,有人說「娶妻當娶鄧文迪」!再說,即便她是為了錢,為了在默多克家的地位,費盡心機,生了兩個試管嬰兒,也確實為默多克添了女兒和樂趣,也為人類繁衍盡了微薄之力。默多克跟她結婚十四年,可謂又是一春,生意也節節上升,股票從25$漲到了50$。所以,鄧文迪可謂是一個好妻子!
這次,鄧文迪貌似被離婚,其實是恰到好處。按照他們的結婚協議,如果默多克不幸亡故,鄧文迪分不到任何財產。相反,現在離婚,輿論分析,鄧文迪可以分到十億到十七億的財產!這難道不是默多克送給鄧文迪的一份大禮嗎?我倒寧願這樣去想!他們是各得其所,皆大歡喜!他們用商人的精確,為自己獲得了最大利益,也給予了對方最大的好處!
最後說到翁帆,我感到她是最不恥的!第一不恥在於,明明是為了名頭,非說是愛情,當婊子還要立牌坊,對年輕人有很強的誤導之嫌;第二不恥在於,反人類。人的本性,除了生存發展,還有一個是繁衍,使人類能夠延續。楊振寧利用自己的名牌,娶了翁帆,佔用了一個女性起源,卻不能為人類繁衍做貢獻;同理,翁帆浪費了一個女性資源,為的既非生理上的滿足,又非精神上的愛情,僅僅是名頭。這種婚姻是反人類的,非常恥辱!此外,人們習慣於有權有錢的人可以如此這般恥辱,但是楊振寧卻把這種恥辱引入到了學界。比較鄧文迪,人們可以欽佩;翁帆只能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