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賞並支持翰山村友理性討論的態度。因為言論自由,即個人言論自主而不是受控於他人,是美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網路評論員是 GCD 組織和領導的一支群眾性的輿論隊伍;待遇很高的三媽教授和司馬南等文人,也屬於人多不齒的高級網評。他們不能或不願自主發聲;受雇的職責,是昧著良知,不顧事實,為黨發聲造勢,以控制網路輿論。因此,他們是在破壞言論自由,故多被貶稱為五毛。
竊以為翰山村友不能對他們喝彩叫好,因為你那篇博文的主調,我認為是要維護言論自由。
村裡許多出自本意而歌黨頌中的朋友,和那些網評員有本質差別。不同意這些朋友的,因當同他們展開相互尊重的理性的辯論或探討,不能為簡單和意氣給扣頂五毛帽子了事。這些朋友也不必因負氣而自行戴上這頂臟帽。
拿了美國民間資助的人,只要他們自主發表意見的權利,沒有因為拿錢而受到限制,仍然能講自己想講的,就不能斥之為五美分或高級美分。關於美國民間基金會所為,竊以為解大蝦對翰山文的回復,頗有見地。
若有真憑實據,能夠證明美國政府或某個美國政黨出錢雇傭了一批華人,違背自己的意願來發聲頌美批中;不才強烈建議到最高法院去告他「違憲」,官司十之八九會贏。鄧小平不是說過:「美國有三個政府」嗎?
堅決反對謾罵和恐嚇。要求對方這樣,自己一定要先做到。
翰山友見多識廣,不才陋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