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即 Emergency Room ,在美國大醫院才有。我去體驗過一回。
約十年前在女兒家,晚上把一把有毛病的椅子坐翻了,頭在椅背上碰出了一些血,其實也不算太嚴重;可太太和女兒一起大驚失色,女婿立即開車送我到30分鐘車程外的很大的肯尼迪醫院,到達急診部時, 已是晚上10 點。一位高年資的女醫助(MA) 粗粗看了下傷口,便給了一疊 表和一支筆,讓我去坐著填。戴上老花鏡,好容易把六七頁紙寫好了呈上去,換回了一對紙手鐲:左手的,列印著姓名,性別,生日和(女兒家的)住址;右手的則是個沒有字的白紙圈。啥意思?哦,看看周圍,發現紙圈有紅橙黃白等四種,顏色表明患者病「急」的程度:紅的最急,戴著氧氣面罩拖著幾條管子和電線,躺在布簾後面的單間里,醫生護士圍在身邊忙;白的像我這樣最不急,都滿屋子亂悠晃;橙黃則介於前兩者之間。好吧,等。戴著白箍又枯坐了三個多小時,一直沒人來管我。想抗議吧,看看他們都在忙高危病人,也抗不出口。看看上班忙了一天的女婿,已經在那兒打盹,再摸摸頭上,血早已幹了不流了,當即決定:不等了,回家!於是,又是填表,簽字(大意是自請離開,醫院無責云云),才放咱走人;到家,已是凌晨兩點......
這次經歷,雄辯地證明了:小病看急診,他不急你急。只有救護車嗚拉嗚拉拖來的,才有可能出現電影里的醫生護士跑步一擁而上的激動人心的場面......。急病,打 911 !
我們的一對老年朋友因為有美國的「公費醫療」,三年內,有過 4 次打911的精彩經歷。本來也不算是什麼大病,只怪他們自己過於緊張,又沒有自掏腰包的顧慮,不花錢的罪,因此而受了好幾次。第一次,那位太太晚上自覺發燒而且挺高(家裡居然沒有溫度計),英文很爛的先生一急,就打了 911 : "Sick, help ,please!",好在地址會自動顯示,三個單詞就大功告成。幾分鐘后,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烏拉拉一條龍疾駛而來,又烏拉拉疾駛而去。到了醫院,找來翻譯,量體溫測血壓測氧氣監聽心臟抽血化驗,兩個小時折騰下來:體溫正常,血象正常,everything is OK! 於是兩人回家,凌晨 3 點。雖累,但興奮:中國的高幹待遇啊!
第二次,第三次......,都差不多。第四次又是女士自己感到:「心臟有時跳,有時不跳」;並向來吃晚飯的當心臟科醫生的兒子訴說。兒子搖頭說:沒事,不可能(後來的事實證明,知母莫若子)。可老太太仍不放心,於是晚上又911 一回,檢查后留院,送進冷氣呼呼的病房(老美怕熱)住了一夜。身上拖著七八條電線和管子,凍得要死想多要條毯子,想喝水,想上廁所,偏又都不會講,晚上又沒有翻譯......。好容易熬到天亮,再等,終於,救星老伴出現了!此後,兩人再不隨便打911 了。
不是性命交關,別去看急診!另有一種不需預約的看醫生叫 Urgent Care , 不要命的急病就找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