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聽校長說,這個年輕人其實不是我們學校的,他已經19歲,已經從另外一所學校畢業,今天是來這裡跟三個女孩不知為什麼事糾纏來的。因為他拿致命「武器」,一把刀威脅人,所以被捕。在加拿大,以武器威脅人是刑事犯罪行為,會立即獲得警察「關注」的。以前說過一個華裔小學生,在他班裡說他要在午飯的時候用刀刺某個同學,這句話立即招致班上老師急告校長,校長急告警察局,數量警車呼嘯而至,一系列行動立即展開。那個孩子的家長立刻被請來,首先詢問他是否有精神上,心理上問題的跡象,最後建議讓孩子做心理測試,停學兩周,學校的心理輔導員也要進行一系列的工作,確保該同學不會再發生類似的行為,以確保其他學生的安全(心理上和身體上的)。
在加拿大,不要說是真的動手欺負人,就是口頭以武力威脅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而我聯想到這兩天在中國發生的一個北航教授韓德強為了一個老漢反對毛主席,就抬巴掌打他的事,真的令人不可思議。先撇開為何事動武,堂堂一個大學教授不知打人是犯法的嗎?而且是打一個老人?!而且打了兩次!再說原因就更可笑,原來是「誰反對毛主席,誰就是漢奸!」這是哪家的法律啊?這種意識形態之爭竟然成了向一個銀髮老人動武的堂堂理由,見過如此荒謬和愚蠢的事嗎?此人肇事以後,還竟然大言不慚地寫博炫耀,那就更是狗屎不如了。這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會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