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日誌「不艷之遇」中,關於利用或被利用的說辭,我是這樣看的。
我們見過許多人,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不單是交朋友,甚至他們選擇交往對象,都是以對他們的生意,或者對他們攀上更高的台階,是否有利用價值來決定的。這樣的人交往一兩次,就原形畢露了,我一定敬而遠之。我不做他們的馬前卒,也決不當他們過河就拆的橋。即使我可以助他們一臂之力,甚至還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回報,我也不幹。我願意助人,但我不幫這種忙。生活不是生意場。
本文中的劉蓓是否就為利用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都有道理,而且事實上,每個人都可以舉出足夠多的現實生活中的實例。
有一個基本事實是,求得幫助和刻意利用是不同的。我們每個留學生初來美國,都經歷過同學會中老同學的接機幫助,自己成為老同學后,又去幫助新來的同學。儘管其中不乏老同學藉機找女朋友,女同學藉機找老同學多提供些無償服務,但一般來說,少有人去計較什麼利用或者被利用。因為大家都是同胞,所提供的一些幫助不過是舉手之勞,即便後來真的發現是被利用了,但只要無傷大體,也就一笑置之。
我對劉蓓的判斷是,「刻意利用」的成分即使有,所佔比例也很小,原因如下:一,許多事情,她都是先盡自己的能力想辦法解決,實在沒辦法才求助別人,二,所求無大事,最多的也就是開車帶她去哪裡,三,她並不想依附什麼人,出賣自己。她遇見的那個工頭,我在她面試時見過,無論長相,個頭,還是學識,資厲,都屬中上,當然,品性可能不怎麼樣。劉蓓如果虛榮心很強,那個工頭可算一個送上門的可利用機會,但被她斷然拒絕。毅然辭職去做保姆。四,她知道我已有家室,而且知道我不會為任何事情去破壞我的家庭,如果說還有什麼利用價值,超不出一個司機兼運輸隊長,最多是一個傾訴對象。
我們不是初出茅廬的年輕人,見的各式各樣的人多了,什麼是真心實意,什麼是虛情假意還分得清。什麼是可以容忍的,什麼是不可逾越的,還能夠把握。年輕漂亮又怎麼樣,早晚也有不年輕的時候,我和太太結婚30周年那年,在北京陪女兒拍結婚照,無端被婚紗照相館也拉進去補照了一套婚紗照,還差點被照相館要去做櫥窗展品。
各人對生活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處事方式,對不同人的處事方式也許很難理解。我也有過類似的經歷:一個下屬小姑娘愛上了我,天天不睡覺,在我出差時半夜給我發簡訊。其實我們接觸並不多,雖然小姑娘挺漂亮。要說沒賊心那是假的,可真沒賊膽。一則出了這事必然瞞不過另一個,最後肯定是家破,得不償失;二則不知道小姑娘是真心還是假意,也許想要抱住一棵大樹而已,我不喜歡當踏板;三則小姑娘除了年輕美貌之外,並沒有在精神上打動我。我是屬於很理智的,權衡利弊,當然拒絕。
絨絨鴨看得也很深刻:
象這樣離婚的女人,再加上本身自己的修養的問題,對任何身邊經過對她表示關注的男人,都會象抓救命稻草一樣地抓住,對其他因素考慮較少,也就不管你已婚與否,只要解決她的問題便行。不要太把你自己當回事,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生活負責,如果你不湊巧出現在她面前,她也能活下去,有可能拉上別的一個心軟沒有原則的男人,也可能找到一個真正適合她的人。
至於我為什麼那麼心狠,沒有回應她的以身相許。她知道我挺喜歡她,她也毫不掩飾她很喜歡我,但「愛」要比「喜歡」複雜和豐富得多,「喜歡」可能包含外在的因素更多些。我之所以沒有去犯全世界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總覺得,她的以身相許,除了喜歡之外,多少還有點兒報答的意味 ,即使是99%的喜歡,1%的報答之心,也是我不能接受的。首先,我所提供的幫助,都是小得不值一提的,對我來說,都是舉手之勞,絕不值得用以身相許來報答。其次,哪怕純粹是因為喜歡而接受了她的以身相許,會使我永世不安,它會使我原來為劉蓓所做的一切,都變得很無恥。再者,如果說你非常喜歡一朵漂亮的花,難道非要摘下來嗎?摘下來它馬上就會謝掉,你忍心嗎?你不覺得,站在遠處慢慢欣賞一朵在花枝上美麗盛開的鮮花,要比把它摘下來,拿在自己手裡獨自欣賞,眼看它漸漸枯萎,對這個世界更有意義嗎?
最後在機場的一幕,也頗受微詞。可惜的是,我們不是在演戲,沒有一個導演在指揮我們那個場景應該怎麼表演,那個台詞應該怎麼說,一切都是循著事情原本的必然進程,以及各人所遵循的生活準則,道德底線的認知,自然進行。我覺得劉蓓所作的一切,都符合現代女性真情實意的流露,我和我所喜歡的(至少當時是這麼認為的)女孩兒,面對遙不可測的未來之吻別,(其實我更想向她證明,我不是認為她不夠漂亮,我一點兒也沒有嫌棄她的意思)雖越雷池,但距離有限。如果說有錯的話,在道德家看來,我壓根就不應該喜歡除老婆之外的任何女性。
歡迎排磚,誣衊貶損之詞,請自受用。
本擬放在回復欄目,因為想說的話太多,一發沒收住,怕壞了村裡的規矩,就權當一篇湊數的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