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做為一個現代人,尤其是第一代移民在美國,我每天加倍的反省。除了曾子的反省,外加「有否錯用英文辭彙?文法?詞不答意?客人沒來電讚美收到的作品,他﹝或她﹞還算滿意嗎?」甚至午夜夢回,腦海里竟然記掛著白天里忙碌中忘記看一眼員工所插的花,而司機已送出去了,但願客人會滿意那作品。經常光顧的客人,突然二、三個月沒有上門,我便要檢討自問。不斷地反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而有一件事一直攪擾著我,沒有答案,無法釋懷。在九七年五月初,一對相當標緻的未婚美籍越裔男女來到我店,恰談七月底婚禮所需的花飾。當場訂購一束新娘捧花在六月初要在照相館預拍結婚照時所須。記得六月三日,他在提取捧花時,滿臉笑容顯得非常滿意。卻為何遲遲不見前來下訂單,訂購正式婚禮(同年七月)所需?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了,七月已過,婚期應該也已過了。難道他們解除了婚約?或是我做的拍照用的新娘捧花令她失望了?他是由我的一位好朋友德裔老太太艾美,也是他的美容院里的客人,鄭重地向他推薦我的。艾美沒有再提起這件事情,我也不便探問。而「她」上班的小兒科醫院院長及夫人都是我的常客,也經常看到我插的花,對我的名字是耳熟能詳。猶記得他倆第一次到我店裡來時,自我介紹完畢之後,亨利便滔滔不絕地提到艾美說如何與我相遇、相知又相惜……。她,史蒂拉也不甘寂寞地說院長夫人三番兩次地談到我,她那種「心怡已久」的神情,進而「一見如故」的熱情,歷歷在目;卻又為何失去了他們的婚禮的訂單?偏偏她的院長夫人就在那個時期與我店裡有賬目上的誤會,沒有再往來,因此這疑問就成了謎。
今年二月份情人節,亨利來到我店裡,要訂購一打紅玫瑰送給太太﹝頓時疑問已解答了一半--沒有撤婚。﹞當時店裡忙得七上八下,三位司機都在路上,我沒有答應他的要求--「五點以前把花送到史蒂拉的工作地點」。我的理由是她五點就下班,我沒有把握能在她下班之前送到。明知辦不到就不敢接他的訂單,「寧願今天失去這筆生意,而不願失去這位客人」。起初他以為我在生氣沒有拿到他們的婚禮訂單,我費盡了口舌終於讓他明白,取得他的諒解,於是他買了一件花飾自己送了過去。
七月初,她的老闆娘--那小兒科醫生娘--也回到我店來,整整三年不見,不來往,進門的第一句話是「我受不了!我受不了!‧‧‧」自奉甚高的她,三年來她到處尋尋覓覓,覓覓尋尋,沒有一家花店能夠滿足她,終於又回到她的「愛店」來。
九月五日,亨利在電話中訂購二打黃玫瑰送到太太的辦公室。九月十一日下午四點三十 分,史蒂拉來電要訂一件花飾送給丈夫過生日,問我有何建議,「香檳玫瑰」,我鄭重推薦,但為時已晚,司機再不肯回來送花,於是請她下班后順便來提取,她欣然答應了。六時十五分,她-史蒂拉一個擁有十四個月大的女兒的媽咪,這個三年來留下一個疑問在我腦海里的女人進到我店來了,美麗如昔,清純依舊。她首先謝謝我能在營業時間后等著她,然後稱讚情人節的作品很美,上周二她的生日玫瑰很美,至今還盛開著。很有條理的女人。 她看著我毫無芥蒂地與她談笑風生,反而歉意油然而生地坦誠自招,「我們實在很抱歉,當年沒有向妳訂購婚禮的花飾,只因為酒席開在喜來登飯店,桌上花他們給了一個好折扣,在經濟上是省了一筆,但是婚禮當天看到成品時很後悔,那東西與妳的絕對沒得比。尤其是新娘捧花,連我媽媽她老人家,都不停地嘀咕。還好照相館里的結婚照拿的是妳的作品,那是永遠的紀念,美好的回憶,我真高興我捧的是妳做的花束。也因此我們感到慚愧沒有讓你包辦婚禮的花。我們一直 以為妳會生氣,所以這些日子來沒敢到妳這裡來。但是每天我們看到牆壁上、梳妝台前的結婚照時,我們就認為應該還妳一個公道‧‧‧」。我告以「別傻了!闊別三年,看到你們一個個都回來了,我高興都來不及,怎麼會生氣。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如果每個進來的人,都必定在此消費,那我不早就可以退休了嗎?不過有句話是千真萬確的--一分錢一分貨。」她緊接著說:「為了獻上我的謝意與敬意,我改天一定把二組不同日期的照片拿來讓你看,你該為妳自己感到驕傲。」我們相談甚歡,一個小時二十分鐘就在久別重聚的喜悅中滑過。
三年來的疑惑終得釋懷。我踩著輕快的油門,突然感到這條開了將近十年的Grove Ave.,竟然在沒有耶誕燈飾,沒有百花爭艷,樸實無華的九月中的夜景依然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