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英語: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是指香港自2019年3月15日開始、6月9日大規模爆發的社會運動。此次運動並無統一的領導和組織,示威者以遊行集會、暴力、靜坐、堵塞道路、攻擊建築物、破壞、唱歌、吶喊、起底、連儂牆、「三罷」(罷工、罷課、罷市)行動、自殺行為等一系列作為,向政府抗議與施壓。運動的主要導火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據傳該草案容許將香港的任何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反對者擔憂會削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立司法管轄區地位(詳情請查閱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8D%E5%B0%8D%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4%BF%AE%E8%A8%82%E8%8D%89%E6%A1%88%E9%81%8B%E5%8B%95),若是按照維基解密的時間來推算的話,至今已經持續了8個月了,抗議活動無論是參加人數還是涉及區域都在不斷擴大,抗議要求也是由當初的反修例演變成「五項訴求」。
對於這次香港『反修例』 社會運動,當初有關當局指責是外國勢力在幕後主使,這裡的外國主要指美英,根據是遊行中有人打美英國旗,還有美英政府最先隔空喊話港府通過對話平息這次運動,避免8964在香港重演。此後,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專門針對香港的法案,該法案據說可能會在周一在參議院表決。英國政府也對香港局勢日益關切。
不久,官媒又指出香港的『反修例』運動是由於香港的地產商壟斷土地資源和房產價格導致年輕人住房擁擠而發泄不滿,輿論聲討房香港房地產大佬們,個別地產大佬們捐獻出了一些地皮讓港府修建公屋。最近再沒有見到跟進報道。
後來港府動用19世紀20年代香港還在英國殖民時代的緊急法火速出台了《禁蒙面法》,結果法不制眾,導致抗議運動無論規模還是人數以及涉及地域不斷擴大,警方執法暴力和抗議中的暴力對抗不斷升級加劇。
上周 , 一些蒙面人在香港大學校園內跟前往校園執法的警察發生了暴力對抗。這不,官媒輿論又把運動的責任引導到了大學校長的身上,指責香港九名大學校長15日晚間就香港時局發聲明稱,任何認為大學可以化解眼下危機的期望不切實際,因為困局並非由大學造成,也無法透過大學紀律程序來解決。公開指責香港大學校長們的表態是典型的「騎牆派」,是對自身責任的推卸,更折射出香港教育之「恥」。
客觀來講,解鈴還須繫鈴人,香港抗議運動是港府的修例引起的,解決問題的鑰匙在港府手裡,外國政府呀,香港的地產大佬呀,香港大學的校長們都是無能為力的,也不可能替香港政府背鍋的,再說,抗議者提出的『五大訴求』那些官媒指責的背鍋俠們都是沒有能力辦到的。
解決香港困局的鑰匙就在現任香港特首的手裡,如果按照『一國兩制』和香港的《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