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把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的指標絕大多數都分配給了985 & 211 高校,具體派那些在讀研究生(主要是在讀博士研究生)就主要由導師說了算。
來自一個 985 & 211 高校的國家公派留學生親口講:按照她的學習成績和在讀期間發表的論文來說,應該是很有絕對優勢得到出國機會的,但是,她也不敢掉以輕心,因為畢竟沒有硬杠杠,在向學校的國際交流處提交了出國留學申請以後,她就找導師探口風,導師不說行,也不說不行,只是在打哈哈,她就趕緊給導師送了 10000元錢,導師竟然沒有推辭就接受了。
最後,她終於實現了到美國留學一年的夢想。
我聽了她的講述,心裡真像打翻了的五味瓶,想不明白:
身為導師,咋能好意思收受自己的學生送的一萬元錢,10000元錢可幾乎相當於其學生在國內一年的全部生活費呀!
那位收受學生萬元賄賂的教授就在北京的一個高校還擔任一個學院的副院長,況且受賄就是發生在習王反腐打貪期間(所謂的18大以後還在作案,就在皇城根下的高校里)
附註:美國的高校有教職工接受別人禮金的數量界限和相關報告上繳規定,似乎國內高校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過去沒有,不知現在有沒有新規定),10000元RMB似乎已經夠上了受賄立案的最低標準了,若是村民或者讀者在中國教育部或者中國領館有關係的,就把此文轉給相關部門,儘早出台制定相關新規,規範教師的行為,以便保護學生們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