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罷被《紐約時報》最近披露的據稱跟溫家寶家族利益關係密切的女企業家段偉紅的報道,特別是她對撇清自己和溫家寶家族的關係,自證清白的那些說辭:
@@但段偉紅說,這些投資都是她自己的。段偉紅是總理的同鄉,也是總理夫人的好朋友。她表示,這些股份之所有放在總理親屬的名下,是為了隱藏她自己持股的規模。 她表示,「我在投資平安的時候,不希望被媒體關注,」段女士表示,「所以我讓親戚找了一些人代我持有這些股份。」
@@其他與總理的親屬合作過的富商拒絕就本報道置評。段偉紅強烈否認自己與總理或其親屬存在任何金錢往來,並表示,將平安股票放在他人名下,只為避免媒體關注。「投資平安的資金全是我自己的」 ,平安的監事會前成員段偉紅表示。「我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該段女十年時間瘋狂斂財170億,還自稱都是合法的,難道她有點石成金的神功不成?
以上這些辯白真是睜眼說瞎話,撒謊不臉紅。
這也讓我不由得想起以前在浙江鬧的沸沸揚揚的那個集資女---劉英,才集資7億,
已經被判死緩了。
段女的說辭和吳英的一摸一樣,幾乎是如法炮製的,這兩個女的年齡也相仿,斂財的手段也是大同小異。
之所以段女和吳女最後的數目不同(吳女集資7億,而段女斂財170億),結局不同,關鍵在於所傍的權勢的背景,那個吳英的背後僅僅是浙江的地方官,吳英的公司僅僅在浙江的地盤裡打轉,浙江的地方官的烏紗帽還被捏在中央的大官手裡,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中央還可以出面懲治,而這個段在於傍的是當今中國二號人物的家族---溫家寶家族,幾乎是打傘的和尚無法無天了,這個段女的公司在香港上市,誰拿這個段女有辦法?
由此看來,年輕女人在中國大陸非法瘋狂斂財是否受到法律懲罰,關鍵在於這個女人背後的保護傘是否足夠強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