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車殺人

作者:亦云  於 2012-4-20 11: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指點江山|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2評論

汽車剛剛在普及的起步階段,很多車主沒有真正理解車的本來功用,或者說有意歪麴車的功用,把一個代步工具異化成地位和身份的象徵,自然一旦好夢成真,擁有了自己的車輛,或者是初次觸摸到方向盤,便不知自己半斤八兩,狂妄自大,目無一切,更不把交通規則當回事,已無法潛心練習熟練基本駕車技術。待到鑄成車禍,又極力逃避責任,撞傷不語及時施救,反倒二次,三次碾壓,直到將傷者置於死地方才歇手。加之,公檢法的徇私枉法,助紂為虐,致使本來的交通肇事(第一次碾壓)+ 故意殺人(二次,N此碾壓)的刑事案件,就以交通肇事一案草草了結,公檢法並做中間人,極力縱容駕車人和受害方和解,賠償受害方一定金額的死亡賠償金了解,由此形成撞傷不如撞死泛濫,借車殺人普遍化。以賠償金錢頂罪。那個上訪的村長就是借車殺人的典型案例,最後以地方政府代替那個肇事司機賠償百萬元,以交通肇事案件頂罪,草草了結。

去年西安音樂學院的葯家鑫更不愧於大學生的身份,把撞傷不如撞死發揚光大,隨身攜帶30厘米長的鋒利尖刀,竟然把撞傷的受害者連捅8刀,然後駕車逃離現場。正在公檢法+西安音樂學院+專家+CCAV大肆製造輿論,好回水摸魚,也把該案當做交通肇事案草草了結時,無賴葯的惡行實在讓人無法容忍,天理難容,好在輿論嘩然,才按照交通肇事+故意殺人兩個案件處理。但是,法官判處的賠償額度實在讓人無法理解,不知是根據什麼計算的?被殘忍殺害的張女士最差一個月可以掙1000元工資吧,這樣一年下來至少也12000元,張女士被殺時才26歲,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國人平均壽命女士75歲計算,張女士還可以再工作49年(一般農村人是生命不息,勞作不停止的),那麼49 年的收入最少也是58萬8千元。再說,中國不是不久就將要取代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強國,那是人民幣跟現今的美元一樣強勁,那不就是406萬元了嗎(按照人民幣比美元1比7計算)。曲曲4.5萬人民幣賠償,照此計算,張女士每年的收入才900元人民幣,這樣低的收入,在如今盛世的大城市西安能夠找到嗎?法官不是明目張膽地抹殺西安政府官員的政績嗎?不是給當今河蟹社會抹黑嗎?不過,這個法官還算沒有完全糊塗,總算順應民意給這個喪心病狂的葯犯判處了死刑,若是最後能夠被不大折扣地執行死刑的話,最起碼讓那些試圖效法撞傷不如殺死,否則記下車牌難纏的駕車人望而卻步。

要是最後不殺死這個葯8刀的話,誰都難免保證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張妙女士」,下至乞丐,上至Hu一號,誰都難說。

不久前南加州被殺的倆個中國留學生,可能也是因為駕駛的是BMW,雖然是二手的,但是因為是從車行買的,沒有拿到正式車牌,加之車行的粉飾,劫匪也顧不得仔細辨認是否新車,看到BMW,以及駕車的是中國人,就斷定肯定是有錢的主,致使倆個年輕人被殺。

車殺人,被車殺死的最後是駕車的人自己,若你不是僅僅把車當成代步工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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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laozeishiwo 2012-4-21 03:37
分析得有道理。
回復 亦云 2012-4-22 11:36
laozeishiwo: 分析得有道理。
謝謝支持!無論在哪兒,都不要歪麴車只是簡單代步工具的本意,若想拿車顯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必然要招惹是非或者殺身之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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