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不久前的一個黃昏正在開車,手機一直叫個不停,手機在褲子口袋裡,被安全帶綁緊了,一時半會拿不出來,再說在高速路接聽手機是要吃罰單的,為了安全考慮,我即使在普通公路開車,也是盡量不接聽手機的。我就把車臨時停在路邊,回撥過去,一聽下了我一跳,有位訪問學者說自己剛才遭遇車禍了。發生事故的道路正是我們剛不久經過的地方。
記得當時,路邊停放了至少三輛警燈閃爍的警車,兩輛消防車也閃爍警報燈,一輛急救車,我看見那陣勢,趕緊提前在一個路口就左轉繞過去了。一方面是交通管制,也是為了減輕事故路段的交通壓力。
我問她情況嚴重不,她說就是腿痛,她正在救護車上,說了兩句話,我問急救車要送她去什麼地方,她說不清楚,急救車上的醫務工作者告訴我要送到當地的急救中心去檢查。
我就告訴她不要緊張,我一會就到急救中心去看望她。
當時,我離急救中心很遠,我就跟一位也認識這位訪問學者的朋友打電話,讓他趕緊趕到急救中心去,他在美國已經30多年了,經驗豐富,應該知道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等到我和我的愛妻趕到急救中心一看,她坐在急救中心的過道的一個床上,手指上連接一個測血壓的感應器,從表情的輕鬆看不要緊,我們才放下了懸著的心。我那位朋友和他太太也站在她的床旁邊,跟她說笑。
原來她下班步行回家過馬路時,可能是由於開車人沒有看清楚,還是她沒有確認仔細,把她撞得坐路面上了,左腿感到有點麻木。
開車的人下車查看了情況后,立即打電話報警,警察查看了現場,馬上讓急救車把她送到急救中心檢查。
我的那位朋友說,急救車坐一次可不便宜的,大概是900美金左右,這位訪問學者聽完就很緊張,那是不是她得付錢,我們說,你不必緊張,開車人的保險公司埋單。你儘管放心。她說警察把自己的名片給她說,若有什麼問題,就給他(警察)打電話。
我們等了大概快一個小時,醫生才安排給她照X光檢查,最後檢查骨頭完好,可能只是肌肉受了點碰撞,護士扶她在地上走路查看,基本走路正常,然後就告訴她可以回家了,若有什麼異常感覺,就及時聯繫急救中心。
隨後,我和愛妻把她帶回家,讓她跟我們一起吃完晚飯(愛妻做好晚飯,我們都沒有來得及吃,就趕到了急救中心了),說說話,壓壓驚,再開車把她送回她的住處。
大概過了兩天,她就恢復好了。
此後,她擔心那個開車的會抱怨她,記恨她,我說不會的,是他們開車不小心。她問,為何那兩個開車不逃跑,那時那麼黑,周圍也沒有其他人和車,我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麼要逃逸呢?
交通肇事後第一時間救人報警是天經地義的事呀!?
各位村民,肇事者為何要逃逸?你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