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在中國我這樣問你:「我生個小孩兒,這孩子怎麼養怎麼教這事兒歸誰管?」你肯定會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如果我非要你回答,你可能會扭頭偷摸打個「120」找個「滴嘟滴嘟」把我拉到北京安定醫院好好檢查檢查。可這事兒在加拿大,就真值得一問,我擔保我問的時候精神是正常的。
以下兩件事可以證明我絕非妄言:
那天,我去賽內卡考試,入場前在門口排隊,看到一個咱中國男同胞的帶著一個小男孩過走過來。那天他太太上班,所以他就帶了兒子一起去考試,看那孩子大約8、9 歲。就要開始入場了,這爺倆卻發現把手機落在樓下的咖啡廳里,於是匆忙下樓去找。
過了老半天,基本上來考試的學生 都一一核對好身份坐定了,這爺倆才氣喘吁吁的跑上來。兒子在門口等,老爸進來核對身份,準備入場。可這時有麻煩了,核對身份的老師問他門口的孩子多大,有沒有人看護?他怎麼回答我沒聽見,只見老師搖頭說不行,你孩子低於十二歲,依照法律必須有成人監護,不能一個人在門口等。他說我孩子自己可以照顧自己的,老師搖頭,態度堅決,說這是法律規定的,我不能同意你把孩子單獨留在外面,你只能另外約時間考試。我一看這哥們在那兒難住了,突然想到今天老何陪我來考試,這會兒他沒事兒正在樓下溜達,問問看讓老何幫忙看一會兒行不行?於是我過去跟他說我老公可以幫他看著,然後他就跟老師說了,老師說那你自己看著辦,總之十二歲以下的孩子沒成人監護是法律不允許的。於是,老何就成了這個孩子的臨時監護人,直到考試結束。
後來開學后我在學校又遇見了他,他也入學了,提起那天的事,還說謝謝我。其實也沒啥好謝的,這在中國還不需要咱幫忙呢!但在加拿大人,事後我倒有些擔心,咱不了解加拿大這對孩子關懷得無微不至的法律,還好讓老何看的那兩小時沒發生什麼事,不然真不知道會不會惹上麻煩?
聽說加拿大還有一條,就是自己的孩子既不能打也不能罵。這點讓咱這剛從國內來的家長有點不太明白。有一次,一個朋友給我講了他碰到的事兒。那天他坐公交車,一個媽媽帶著個小女孩,那天那個小朋友也不知道是怎麼了,就是一直哭,媽媽怎麼哄怎麼安慰都不行。哭得太久了,很多乘客都用略帶責備的目光看那媽媽,那可憐的媽媽只好不停地求孩子說:「Please,don't cry. Please,don't cry!」這事兒要是在咱中國,這當媽的大概不會這麼有耐心,就算不給兩巴掌的話,至少也會嚇唬說:「快憋回去,你再哭,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可在加拿大這不行了,聽說不只在公共場合,就是在家裡都不能這樣。聽說要是打罵孩子被鄰居或老師知道都會報警,然後就可能有人來先把你的孩子帶走,輕者批評教育並接受監督,重者可能被取消監護權。嘿!沒想到這還是個挺嚴重的事兒!
咱中國曆來教育就以嚴為主,古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俗語有:「小孩不打,上房揭瓦」。想咱小時候,誰家孩子沒挨過打那才是稀奇的!當然,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這些教法也值得商榷。家長委實應以言教、身教為主。但是孩子完全不能收拾,我還是不能想像。以咱在中國養孩子的經驗,在孩子比較小的時候,有時說不通道理過度任性的時候,適度的,我是說適度的罵幾句,拍幾下屁股,沒啥大不了,我覺得這個真的可以有!我相信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是有益的。
在咱中國,自己的孩子歸自己管,別人不跟你操那心。在這裡,孩子被認為是國家的統一財富,不能自行管理,須得依法辦事。我在中國養了一個孩子,是我自己的,想咋管咋管!現在到了加拿大,這孩子成了國家的,是國家財產,不能想咋管咋管!我這個中國式監護人看來得認真想想要怎樣用加拿大方式來管理這個國家財產了,因為要是萬一沒管好惹上了麻煩孩子讓人領走了那孩子他奶奶不得跟我拚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