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舊約的教導
舊約律例中規定神的選民不可以吃血(參創9 : 4;利3 : 17;7 : 26;17 : 10-14;19 : 26;申12 : 16、22-25等)。 究其原因,神禁止人吃血主要是血里有生命。人吃了牲畜的血,就摻雜了牲畜的生命在其中。
二. 新約的記述
要研究這一類有關生活的問題,必須從聖經的大原則著眼,並且明了聖經啟示漸進性的特質。許多舊約的律例與條文,都當從新約的亮光來解答。 保羅清楚指出這原則的精義所在:「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5 : 4;參可7 : 19) 。許多舊約的條規都應列入這大範圍內,從漸進性的啟示去了解。因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舊約潔凈的律例都已經被成全或被應驗了。
基督徒不是守律法稱義,基督從律法中釋放了信徒。如果你有信心,相信神潔凈了一切,那麼你可以吃。但是不能強迫信心小的人也要吃。如果你沒有信心,不願意吃,那麼可以不吃,但是不能強迫信心堅固的也接受你的看法。基督信仰是給人自由,並不是像某些宗教那樣捆綁人,束縛人,要人守這個,守那個好像才聖潔。神是看人內心的人,即使你外面做的再好,裡面充滿污穢,神一樣不喜悅,主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這是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十戒
1.除我以外不可有其他真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和跪拜偶像
3.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4.當守安息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村裡有偽虔誠的基督教徒?判斷很簡單:對照十戒看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