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與賭博客過不去

作者:胡阿威  於 2011-11-13 11: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閑話實說|通用分類:村內互動|已有23評論

與賭博客過不去
 
賭博客在博文中指出:"不贊成辯論中的亂扣帽子,甚至給對方下定義。我覺得高超的辯手從來都是對事不對人,一旦對人,你就先輸了。所以這次的小護士和岳東曉之爭,當小護士給出那句「我現在明白了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不喜歡他,還管他叫「岳掌門」「岳不群」,原來他真是男不男,女不女的」的時候,小護士,你已經輸了!"。
個人覺得 賭博客有失公平。 岳東曉在此辯論中首先亂扣帽子,甚至按地域來給對方下定義。給東北人扣shi盆子,給湖南人帶高帽子,這是自我意識膨脹,有色眼鏡看人的偏見。 原先岳東曉還有抬漢族人與扁滿族人之"見解"。 民國講:漢藏蒙滿回,五族共和。新中國講56個民族是一家。岳東曉不但對個人,還對整個地域和族群的不分青紅棗白的攻擊,那客官你說,是不是岳東曉先輸一局呢?
人在美國,本身已是"姑姑不親,舅舅不愛"的少數族裔,大家應該是相互包容,而不是戴有地域歧視。 人們不經意地自我炫耀,卻不知道是在自我開涮,人們不經意地抱怨他人有狹隘的觀念,卻不明白自個兒也在歧視別人。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老中瞧不起老墨和老印,餐館的伙記都抱怨老墨和老印給的小費低,但你想想你是不是對小費也斤斤計較。 不信去問問酒吧的酒保,看看他對老中的印象。
本人很不贊成網上撮和讓別人閉嘴,網上交流和交鋒是泛民主的好場所。需要有"同在網路中經常一起掐架的辯友"。 理不辯不明,不要動不動,就戴帽子和"發錢" (五毛和美分拉)。
有些人可能辦成了點事,值得自豪。 但自以為是太過頭了,有些昏頭昏腦,那需要醫生和護士來照料一下。
 
後記: 本人與賭博客並無矛盾,只是標題黨一下, 來個"百家樂"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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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3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1-11-13 12:06
言之有理!
回復 qyed 2011-11-13 12:41
這個胸懷和水平不是一般的。拜讀了,自勉了。
回復 Thompson 2011-11-13 13:00
支持
回復 Thompson 2011-11-13 13:06
解濱: 言之有理!
說別人,你挺高興。什麼時候去掉你那擋土牆,讓人家也進去掐架呀?
回復 yulinw 2011-11-13 13:24
   也是~·
回復 嘻哈:) 2011-11-13 15:35
有理!
回復 RNSandi 2011-11-13 16:48
行啦~俺早就認輸了,別辯了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11-13 17:14
對於講道理的不辯不明,對於那些講歪理的棍棒伺候,因為他不講理.講也白講.
回復 活水湧泉 2011-11-13 22:21
頂樓主觀點。大家爭論問題難免,但不能傷害其他人,不能搞歧視。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3 23:39
解濱: 言之有理!
謝謝, 心平氣和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3 23:39
qyed: 這個胸懷和水平不是一般的。拜讀了,自勉了。
謝謝, 心平則氣和,旁觀則清明。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3 23:41
Thompson: 支持
也是就事論事,謝謝!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3 23:46
RNSandi: 行啦~俺早就認輸了,別辯了
事有成敗,理無對錯。 只是見解不同罷了。本喜歡潛水觀戲,偶爾也浮上來喘口氣。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3 23:50
往事並不如煙: 對於講道理的不辯不明,對於那些講歪理的棍棒伺候,因為他不講理.講也白講.
講理往往是在說服自己,至於別人是否同意和理解,只好聽天由命了。世上似乎還是懂事理的人多。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11-14 00:03
胡阿威: 講理往往是在說服自己,至於別人是否同意和理解,只好聽天由命了。世上似乎還是懂事理的人多。
那當然!
回復 RNSandi 2011-11-14 03:17
胡阿威: 事有成敗,理無對錯。 只是見解不同罷了。本喜歡潛水觀戲,偶爾也浮上來喘口氣。
大哥講的也對
回復 活水湧泉 2011-11-14 03:34
brav: HI

我突然想遊戲人生一次, 把有反美嫌疑和恐怖分子嫌疑的岳某人搞到法庭上如何?

請懂法律之人ADVICE

原因:  此人在網上散布反美言論和歪曲歷史事實的言論 ...
你的建議我很感興趣。
回復 West-East 2011-11-14 08:54
brav: HI

我突然想遊戲人生一次, 把有反美嫌疑和恐怖分子嫌疑的岳某人搞到法庭上如何?

請懂法律之人ADVICE

原因:  此人在網上散布反美言論和歪曲歷史事實的言論 ...
「無法無天、匿名肆意誹謗,應該繩之以法的典型「 報到。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4 11:17
活水湧泉: 你的建議我很感興趣。
The Constitution First Amendment addresses the rights of freedom of religion,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the press,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freedom of petition.

Speeches do not constitute a crime in USA. Sorry.
回復 胡阿威 2011-11-14 11:17
West-East: 「無法無天、匿名肆意誹謗,應該繩之以法的典型「 報到。
The Constitution First Amendment addresses the rights of freedom of religion,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the press,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freedom of petition.

Speeches do not constitute a crime in USA.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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