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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捐款,何其難! 準備好支票,又看到這個(下面).作為捐款人,怎能心裡不打鼓? 我倒不在乎捐的那個錢,可是要是最後對薄公堂,工資沒有,我們州一天只補助五刀. 希望組織者給以澄清,別做不合法事.
那個穿長衫的,你是謝濱的馬甲嗎,要是,你就把長衫脫了再說,不是,你就別吭聲.
愛心捐助沒有錯.但!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任何以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因為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飯的你給5元,十元---一百,兩百的.這是一起"募捐活動".
法律規定:募捐發起人,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及個人簡歷附家庭成員社會背景詳細說明書.必須通過"公證處"發放的"公證書",而且必須通過媒體進行全程監督,增加其透明度!如果沒有上述資料,則視為"詐騙".
奉勸那幾位,表演結束,該收場了,換個網名再來吧---村裡不需要你們這樣的"詐騙嫌疑人".
往事並不如煙: 愛心捐助沒有錯.但!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任何以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因為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飯的你給5元,十元---一百,兩 ...
謝謝你的普法教育,想必也是個律師吧
老夫退休前在家大公司上班,算算也有成千上萬員工,經常誰家出了事,便有人挑起捐款活動,全部自發,各辦公室收取,沒見到警察來帶走什麼人,你指的任何國家都是哪些國家
舊金山大亨: 謝謝你的普法教育,想必也是個律師吧
老夫退休前在家大公司上班,算算也有成千上萬員工,經常誰家出了事,便有人挑起捐款活動,全部自發,各辦公室收取,沒見到警 ...
問的好!俺不是律師.俺在單位也有象你說的這種事情發生.你認為單位的愛心捐助和社會募捐是一回事嗎?
我的跟帖說的是"募捐發起人",而不是"捐助"或獻"愛心".
"任何人以任何個人名義發起的募捐活動"都是違法的.這話難道錯了嗎???
往事並不如煙: 問的好!俺不是律師.俺在單位也有象你說的這種事情發生.你認為單位的愛心捐助和社會募捐是一回事嗎?
我的跟帖說的是"募捐發起人",而不是"捐 ...
首先單位捐助都由個人發起,其次,社會是包含單位的,沒有區別,請不要偷換概念。再者年輕人說話要溫柔點,最後打一個問號就行了,老夫心臟不好,嚇不起的。
light12: 好想你暗示了後果,是不是有多少年刑期?
老兄!這可是你問的,我可沒說呀! 免得別人罵呀!說句心裡話:這正是我所擔心的呀! 都是中國人,我難道不希望我們的國人都好嗎! .如果事情真的鬧大了,會有找上門來的---本來不想參與,現在看來事情鬧的有些大了.
我說過~"奉勸幾位,表演結束,該收場了".也許我用的言語比較"尖刻"吧.但!如此尖刻"之語言他們都聽不進去啊!
再說一句~"任何事情發生,發展,結果不是以他們的意識為轉移的,防患於未然啊!"
謝老友!
舊金山大亨: 首先單位捐助都由個人發起,其次,社會是包含單位的,沒有區別,請不要偷換概念。再者年輕人說話要溫柔點,最後打一個問號就行了,老夫心臟不好,嚇不起的。[em: ...
既然您自稱老夫!我尊稱您一聲老先生!
我在重複一遍~我跟帖所說是"募捐發起人"而不是你說的"單位個人捐助".至於你說我偷換"概念"一詞,不敢恭維!而且你不覺得你我說的是兩回事嗎?(這次用一個問號 )
light12: 我想法律的原則是有的。造成傷害要賠償。沒有傷害無知的情況是個啥對待不懂?
你說的對,如果沒有傷害無知的情況下,法律一樣追究"行為責任",因為已超過法定年齡.歐洲法律規定年滿21周歲.(含當年)這是2007年我知道的,現在年齡提前與否我就不知道了,我前幾年和一個學歐洲法律的西班牙人詢問的,(有人翻譯).我不在美國我不知美國是怎樣規定年齡期限的.還有是不是當事人委託呀---等等---我打字太慢了,不方便,還有許多規定呢---
謝!
往事並不如煙: 你說的對,如果沒有傷害無知的情況下,法律一樣追究"行為責任",因為已超過法定年齡.歐洲法律規定年滿21周歲.(含當年)這是2007年我知道的,現在年齡提 ...
謝謝
light12: 謝謝
不謝,我聲明我不是學法律的,我到哪都願意了解一些法律常識,免得讓老外罰款.僅僅這點目的.
舊金山大亨: 謝謝你,不過還是沒搞懂,「單位個人捐款發起人」和你的「募捐發起人"有什麼區別,先說聲對不起,老人退休在家,閑極無聊,要找人說說話,沒別的意思,你 ...
老先生過的橋比俺走的路還多.且不可對俺說~對不起.
首先聲明我文化程度並不高,1980年高中畢業.
網上回帖有時說不清楚,不如面對面講得透徹,舉個例子,單位發起捐款,只是在所屬單位內部,單位所屬同事皆認可,發起人能否跑到大街上號召社會人員等為其本單位某個人捐款.
而社會募捐活動,是由募捐發起人向全社會發出的捐款號召!這就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來執行.必須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
當然,愛心都是一致的,如果按法律嚴格來講,單位捐款也是不合法的,但合情!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
老先生承認不承認我們是上網而不是上班,上班是單位而上網是接觸網路社會,因此"募捐發起人"是面向社會發出捐款號召,所以必須按照法律程序,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老先生!不知俺說明白了沒有.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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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笑吾: 先問法律,有頭腦!頂!
fanlaifuqu: 又有容貌!
笑吾,是嗎?
說的是"募捐發起人",而不是"捐助"或獻"愛心".ZT
舊金山大亨: 問我是否大俠,不敢當,虛長大俠幾歲,只是沒讀多少書,這是本人照片,卻被你這漂亮有愛心的姑娘要求把衣服脫了,老夫有點不好意思。
老夫沒有法律知識,但有豐富 ...
我要捐款: 這個好歹也是個大蝦米吧,你怎麼就不能少說兩句,留著話讓真正幹事負責的人說呀? 真是的,都把自己當根蔥似的.
舊金山大亨: 不好意思,又多嘴了,老夫退休在家就像找人料天,打字學太慢,別見笑
順便問一聲,什麼叫把自己當根蔥,你在捉弄我?
舊金山大亨: 謝謝您的指教,向朋友學習
世道變了: 慢慢看吧.多看就明白了,就怕你沒耐心看,呵呵.我也是沒什麼耐心,碰到不懂的網路語就不理.能碰到解釋就碰,碰不到就算,反正自己也不用.也用不著問,因為別人不理解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