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酒店早,自己在房間回憶些陳年往事,想起有些事也會覺得好笑,記下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不像很多前輩,來美國時袋中羞澀,只有區區幾千或幾百。KEAZ來美留學時,帶了18000個dollars。當時是大學二年級,學校共有8個學生有幸被選exchange到美國的學校完成undergraduate的學業。印象中所有來的同學應該是都至少帶夠第一學期的錢來的。因為一落地,除了要交掉12000元的一個quarter的學費給學校之外,還要交掉450元一個月的home stay family的6個月的月租。所以剩下的錢不多的。
中間因為轉了一次學,脫離掉了原來學校的exchange program,牽扯了些學分transfer的問題,所以我一共花了2年半的時間完成undergraduate的學位。因為是自費留學,我算是比很多別的中國留學生幸運,家裡包辦了所有兩年半的學費,但吃住生活費是我自理的。除了最後一個學期,爺爺心疼我,硬是另外寄了5000美元,讓我最後一學期集中精力學習不要去打工。
來美入學后3個月,我是第一個off campus去餐館打工的,另外7個同學都是MM,膽子畢竟比我小些。期間轉學搬了一個州,一共在4個不同中餐館打了差不多一年半多一些餐館工。而我打架的那次經歷就是在最後的那家中餐館發生的。
打工的第二家餐館是個a la carte 的做早茶的。也就是說不推車,全部點餐用托盤上。一桌每人點3,4個早茶點心,4個人就有12到16個餐,一般我管6到8桌,坐滿的話就是至少90,100個餐要入單出餐一翻台。每天光一個早茶差不多可以翻3到4次台。還要快,出餐快,翻台快,不出錯。因為是點心,哪些要蒸的,入單給蒸的師傅,哪些是要切的,像叉燒,燒肉要分開入單給冷盤師傅,哪些要炒的,給炒鍋,要炸的,給油鍋;還有些是要你自己去微波爐去熱的。Bus boy翻台翻不過來,你要自己動手幫忙。一般徒手出餐應該可以出5個大盤,而大托盤通常可以出最少6個大盤餐或者十好幾個點心餐加飲料。餐館老闆覺得你麻利不出錯,才放心把更多的客人放過來讓你做。餐館經理是餐館老闆的大女婿,餐館的Number1 waiter又是餐館老闆的小女婿。據說打餐館打了10幾年了,人長得矮小,但一滿大托盤的菜他可以單手拋起再接住,腳上象踩著風火輪一樣滿堂飛奔。我是真佩服。我那時學業忙,他們餐館也忙,經常在schedule上就會產生衝突,他們想用人的時候用不到。這兩女婿也是愛莫能助,我也只能結帳走人了。但是無論如何謝了他們教了我不少餐館的東西,在打完第二個中餐館時,我已基本可以算是個業內小「高手」了。
啰啰嗦嗦還沒入我想說的啦。算了,編個「上篇」吧,明天找時間再寫完下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