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按:
查爾斯·布洛的這篇文章解釋了非裔美國人為什麼對威爾森射殺布朗案件如此憤怒。有幾點需要注意:
- 美國是有原罪的國家。作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國家,居然有三百年的蓄奴史,這是美國永遠的瘡疤。
- 近二百年特別是近五十年來,非裔美國人的權益日漸得到保障,但是距離平等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這個案子不是非裔爭取平等的好案例。如果威爾遜被起訴,他沒有任何可能被定罪:
- 布朗在被射殺前搶劫這個事實部分支持威爾遜的自述;
- 布朗的朋友Dorian Johnson所謂在布朗「Hands Up」時被射殺的說法會在威爾遜辯護律師的攻擊下會潰不成軍;
- 證據顯示布朗和威爾遜有過纏鬥;
- 判定有罪比大陪審團起訴的界定要難上十倍 - 必須是滿票才能判定重度刑事罪成立。
- 有鑒於此,密蘇里州長拒絕對此案重審。
牧人雖然不是百分之百同意作者的觀點(譬如非裔美國人的重度刑事犯罪率遠高於其他族裔、但這也是警察搜查非裔美國人比例高的原因之一 - 牧人沒有排除歧視的可能),但是他的文章非常理性地揭示了非裔美國人憤怒的深層次原因,其很多觀點非常有價值,值得一讀。
紐時:有色族裔無人傾聽的憤怒手無寸鐵的黑人青年邁克爾·布朗(Michael Brown)被白人警察達倫·威爾遜(Darren Wilson)擊斃,而大陪審團未能針對此案提起公訴。之後民眾採取的反應,顯示出了黑人社區當中某種深刻、古老的痛苦感受。
是的,在某種層面上,這種反應的原因在於本案的具體情況:
- 它在於威爾遜開槍擊穿布朗的頭顱、結束他生命的那個夏日,威爾遜使用的武力是否適當、是否過當。
- 它在於警務人員對他們服務的民眾表現出的態度是否過於惡劣。為什麼威爾遜在證詞中描述布朗時,充斥著非人的措辭?彷彿是在形容超越人類的掠食者,或者比人類低劣的邪靈——比如:「霍克·霍肯」(Hulk Hogan)、「魔鬼」。
- 它在於檢察官在尋求起訴的過程中,是否恰當履行了職責,是否調查不力。為什麼他採取了這種行動策略?為什麼威爾遜對大陪審團發表證言的時候,他沒有極力質問?為什麼他在宣讀結果時,有一種好似辯護律師的詭異感覺?
然而民眾的反應又不僅僅在於威爾遜和布朗,而是在於對基本的公平抱有的信念。它在於一個與司法體系已然關係薄弱的族群,是否能將脆弱、破損的信心,寄於這個越發破敗的體系之上——這個體系的建立並不是為了認可他們,世世代代以來這個體系的作用都是否定和遏制他們,而且這個失衡的體系當中仍然充斥著針對他們的不公。
就像奧巴馬總統所說的:「事實是,在這個國家的太多地方,執法機關與有色族群之間,存在深深的不信任。其部分原因是這個國家種族歧視的歷史。」他接著說道,「問題仍然存在,而這些問題並不是有色族群編造出來的。」
的確不是。ProPublica今年10月對2010年至2012年之間,警方開槍擊斃嫌疑人的事件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年輕黑人男性被警方擊斃的可能性,是白人的21倍。
然而,像紐約市前市長魯迪·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這樣的人,卻想要歸咎於受害者。在《與媒體見面》(Meet the Press)節目上,他迴避了白人警察在黑人社區執行警務的問題,而是提出了另一個問題:黑人社區內部的謀殺數據。他先是宣稱「93%的黑人都是被別的黑人殺死的」,又問另一位討論嘉賓,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的黑人教授邁克爾·埃里克·戴森(Michael Eric Dyson),「為什麼你們不把這個數字降一降?那樣就不用讓這麼多白人警察到黑人社區了。」
這是通過指責受害者來轉移話題、脫離語境羅列事實的典型做法。朱利安尼沒有提到的一點是,多數關注謀殺數據的人都能注意到,謀殺大部分是熟人之間發生的犯罪。人們謀殺的都是身邊的人,多數黑人是被其他黑人殺害的,多數白人也是被其他白人殺害的。
實際上,謀殺案件為熟人作案的可能是如此之高,以至於一項研究顯示,可能涉足謀殺案件的人,是可以通過他們的社交圈子來預測的。耶魯大學(Yale)去年開展的一項研究檢視了「2006年至2011年警方和涉槍兇殺案的記錄,這些記錄涉及芝加哥市兇殺案發率最高的6平方英里(約合259萬平方米)內的居民」。研究發現,「這些居民中的6%參與了70%的殺人案,這6%的居民中,幾乎全部都與刑事司法或公共衛生系統有過某種形式的接觸。」
這項研究的一位合著者說,殺人兇手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就像一種病毒:「與HIV傳播過程中,共用針頭或無保護的性行為的作用相似。」
那麼,我們對於並未涉足犯罪的絕大多數人想說的是什麼呢:他們必須要接受警方射殺的人數當中極不合理的種族不平衡,因為這是打擊犯罪的鬥爭中的誤傷?不!
這是一種不可理喻、極端不道德的論調,而朱利安尼說出這種話尤其令人側目。紐約市基於種族的攔截搜身(stop-and-frisk)行動駭人聽聞,這種做法正是在朱利安尼的治理下推出的。近些年歷史上,警方侵犯黑人男性權利的某些最惡劣的事件,就是在他的任內發生的。《紐約時報》曾在2001年發表過一篇長篇報道,文中講述道:
「在1997年夏天,一名警察在布魯克林車站的廁所里暴打一位名為阿伯納·路易馬(Abner Louima)的海地移民。在1999年冬天,警察局街頭犯罪科(Street Crime Unit)的四名警員在布朗克斯街頭搜捕一名強姦犯的過程中,擊斃了名為阿瑪杜·迪亞洛(Amadou Diallo)的非洲移民,後者未攜帶武器,警員誤認為他的錢包是把槍。2000年冬天,就在朱利安尼加大力度競選參議員時,一名卧底警員在曼哈頓中城(Midtown)擊斃了一名未攜帶武器的黑人保安,後者名為帕特里克·杜里斯蒙德(Patrick Dorismond),開槍前二人曾發生短暫打鬥。該受害者之所以被激怒,是因為卧底警員向他詢問,要買一些毒品。」
此外,種族也並不是考慮犯罪問題的最佳視角。集中的貧困問題可能是更好的視角。今年7月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的一份報告寫道:
「貧窮的個人或家庭,並不是在各個社區或全國範圍內均勻分佈的。相反,他們往往住得離彼此很近,聚居在特定的社區和區域。這種貧困人群的集中,導致了高犯罪率、公立學校成績欠佳、住房和醫療條件糟糕,也限制了私營部門服務的提供,以及就業崗位的發展。」
如果我們打擊犯罪的態度是認真的,就必須在個人和體系的層面上,嚴肅地考慮貧困人口集中的地帶為什麼會產生、延續,而且實際上還在擴大蔓延。
不過,重要的不是朱利安尼,也不是替警方行動辯解的人。而是少年和成年的黑人男性,以及那些愛他們的人,是不是一定要既害怕犯罪,也害怕警察。
很遺憾,對於很多人而言,弗格森案再一次確認了一種最令人不安的感覺:他們腹背受敵。
所以人們走上了街頭。誰又能真的指責他們?
一些人只是看到,示威被殘忍的暴力玷污了。當然,我也目睹了暴力,見到這些場景心中也很痛苦。不過我也看到,數十年、數代人、數個世紀以來的痛苦和挫敗,再一次迸發到我們眼前。我看到心靈在哭泣,靈魂在呼喊,想被人聽見、被人看見、受人重視。
神父小馬丁·路德·金博士(Rev.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曾說,「騷亂是無人傾聽者的語言。」小馬丁·路德·金是非暴力原則的偉大倡導者,他並不是在鼓吹騷亂,而是讚賞傾聽。
即使長期承受苦難的人也不會永遠都願意承受。耐心總有耗盡的一天。心碎太多次,內心的平和遲早會被打破。然而不再平和,也並不意味著訴諸暴力。不過,的確需要讓那些舒適的人感到不安。如果呼聲沒人聽見,有時就必須提高音量。如果正義的訴求沒有滿足,有時就必須踏上街頭。如果別人看不到你,有時你就該站起身來。有時候你必須要站起來,表明立場。
沒有一個品格正直、有良知的人能夠容忍騷亂、掠奪,以及任何破壞財物的行徑。這些做法不僅是犯罪,而且毫無效果、適得其反。這是在從自己的社區搶奪眾人所需的服務和設施。這是對那些認為應該追求夢想、發揮創業精神的人,做出不公平的懲罰,他們從一開始就是在為自己投資,也為整個社區投資。
不過,人們當然也有權有自己的感受——包括憤怒和沮喪。只是,這些能量必須要疏導到具有建設性的努力之中,從而實現想要的改變。這是艱巨的任務。正是在這一點上要有耐心,也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要長期努力。
就像古老的黑人靈魂樂中唱的:「孩子們一起走吧/你們不要氣餒/孩子們一起說吧/你們不要氣餒。」
翻譯:王童鶴
附:Dorian Johnson對事件敘述的油管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