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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維權系列(2)-牧嫂與車保公司的故事(續)

作者:loneshepherd  於 2013-8-16 06: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北美維權系列|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4評論

去年一月牧人上班時接到牧嫂打來的電話,說有車跟蹤她。聽牧嫂講了經過牧人也認為是跟蹤無疑,於是打電話向律師報告。律師馬上緊張地問「牧嫂有沒有做搬東西之類的事情?」 牧人說當然沒有 「你們最近有沒有別的麻煩?」 牧人說當然沒有 律師放下心來接著說 「我忘記跟你們講了 保險公司僱用Agent跟蹤受害者是常有的事 你們要隨時Ready 你們最近是否發現有 Minivan 長時間停在你家附近?」 牧人說不知道 律師又問牧嫂最近有沒有在花園幹活 牧人說家裡外面都沒有 心說她也做不了體力活呀 再說啦你這不是馬後炮嗎 接著問她我們應該怎麼辦。

辦牧嫂Case的C律師是個時髦白人女青年,和我們第一次會面時穿一身黑皮:高筒皮靴、短皮夾克但是袖子很長蓋住手背、超短皮筒裙,從脖根到腳底除了白色的小蠻腰和短裙與皮靴之間的兩截美腿之外全部是黑色包著。牧人可以想像C通話時嘴裡嚼著口香糖、心不在焉的神態。

「第一注意安全保護自己 第二發現有人監視跟蹤要紀錄並向我報告 第三如果機會合適 Corner 並質問跟蹤的人 逼其說出是誰僱用 如果他(她)不說則報警。有了這些我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通報他們掌握的信息 並警告他們的行為已經對牧嫂的康復造成了負面影響」 C律師語速其快但是極度自信,我們當初選定這家公司跟C的自信不無關係。

「好」,牧人放下電話后咬牙切齒地對說 「TMD保險公司,咱們現在是死磕了」。

一個周末我們剛出門不久牧嫂說後面就是跟蹤過她的那輛 Minivan,牧人說好嘞 好久沒玩兒這個了 咱們捉個迷藏吧。兜了幾圈、那人大概覺出了端倪,放棄了。我們於是按原計劃去買東西,赫然發現那輛 Minivan 就在 Plaza 的停車場,牧人想真是天賜良機,果斷開進去把車停在 Minivan 的後面將其出口堵死;牧嫂下車敲那人的車窗問他是誰為什麼跟蹤我?這個不知南美還是阿拉伯裔的笨偵探結結巴巴地說他沒有跟蹤我們 – 此地無銀么、嘿嘿。

笨偵探和他的 Caravan

這時牧人抄下Minivan的車牌並拍照,下車跟笨偵探說「咱們別兜圈子,告訴我們你是誰誰雇的你、或者告訴警察你是誰誰雇的你」。見笨偵探還在狡辯,牧人不再理他、徑自給地方警局打電話。這時笨偵探也在打電話、大概是向老闆請教怎麼辦。

大概十分鐘后,一輛警車開進 Plaza,牧人把自己的車讓開,接著又是一輛警車。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向牧人了解情況后、敲開了笨偵探的車門,跟他交談了幾分鐘后回來跟牧人說笨偵探已經承認是肇事一方的 CO保險公司僱用他跟蹤牧嫂、已經警告他要對跟蹤的不良後果負責 暗示笨偵探不會再跟蹤,又給牧人留下名片和事件追蹤號碼。

牧人和牧嫂回到車上,擊掌相慶、大笑不已,牧人腦海里出現了一行字幕:「The Hunter Becomes The Hunted (獵手變成了獵物)」。

The Hunter Becomes The Hunted

此後再沒有人跟蹤牧嫂了。

為儘早Move On,我們指示律師儘快和解(settle)。Settle 是和兩家保險公司:我們自己的AS公司和肇事一方的CO公司。安省交通法規定車禍一年之內不能 settle,所以和CO公司有關Tort的和解(痛苦賠償)是一年以後的去年十月。到事務所取支票時,牧嫂望著上面的圈圈笑得嘴都合不攏了。

C告訴我們,AS公司尚不肯和解。想到他們至今還拖欠著牧嫂的失業賠償,我們告訴C 儘管牧嫂希望儘快和解、我們也不貪,但是如果AS愈做鐵公雞、我們會和他們周旋到底。C說你們這樣說我就放心了 我一定為你們爭取最大利益云云。

四月律師來信說AS同意調解(mediation)、日期為六月底,事務所方面由馬丁尼茲先生代表我們出面,同時要求牧嫂再做一次醫療檢查。我們知道這是律師的策略,當下同意不表。

時鐘飛轉到六月份下午馬先生的那個電話。簡短介紹后馬先生說「跟保險公司打交道千萬不能有憐憫之心,他們千方百計地壓縮你應得的每一個 penny。我自己有過三次車禍,因此患上抑鬱症、妻子甚至離開了我。」,略帶南美口音的馬先生說話抑揚頓挫極有煽動性,「另外千萬不要小看車禍康復的複雜性和長期性,譬如睡眠問題會造成脫髮、飲食、關節和免疫等等一系列問題」;牧人心裡暗笑馬先生馬先生的『戰前動員』、搭腔道「馬先生您放心,牧嫂現在跟 AS 有『深仇大恨』,她是不會為他們省錢的」;「那我就放心了。為你們爭取最大權益事關我的年終紅包,我一定竭盡全力」,馬先生接下來詳細詢問了牧嫂的健康狀況以及我們的底線;牧嫂講了一個數字 馬先生誇獎牧嫂「非常有分寸。有的客戶動輒就要求百萬賠償、根本不現實嘛」。

接下來是調解員(mediator)、馬先生及AS代表三方談判,其間馬先生打來兩次電話彙報進展並尋求下一步的指令,到四點鐘左右馬先生報捷「成功、拿到了你們要的數字!」,牧嫂和牧人再度擊掌相慶、然後謝了馬先生。

第二次領支票時還有一個小插曲。在律師帳單的費用一欄里有一筆牧嫂的醫療檢查(兩千多刀呀),牧嫂眼尖、當即詢問;C這次一改往日的犀利,支支吾吾地說是調解前那次醫檢的帳單,牧嫂說不對呀 醫檢是AS批准的 AS理應報銷;C進辦公室打了一通電話回來說「好消息,AS報銷這筆費用」;牧嫂暗想什麼好消息呀、你想黑屬於我的賠償沒有成功而已。


後記:寫此文時牧嫂已經康復。謝謝所有關心她的朋友。


經驗與教訓:

  1. 對於有損傷的事故,一定要跟隨救護車去醫院檢查,這對於受害者有百利無一害。檢查首先讓受害者得到最及時的醫療幫助,而且對於索賠幫助極大。早年牧人在米國的一個小鎮左轉彎時被追尾,因為中間有一輛車墊背所以我們傷害不大,不過還是隨救護車去了醫院;儘管如此,傷害的賠償還是比修車的賠償大得多。
  2. 遇上交通事故,人的康復是第一位的,過度關注賠償、撿了賠償這個芝麻丟了康復這個西瓜就因小失大了。山岱王(kingofthehill)講「沒出更大的事,還真是值得慶幸的。畢竟別的都TM是虛的。」,牧人百分之百同意。我們從一開始就關注於牧嫂的康復,選擇儘快Settle也是這個原因。
  3. 阿妞說「只要出了大交通事故,要避免同保險公司私下進行任何交流 – 甚至連報案都由律師代理」。這一條也特別重要,我們雖然找了律師,不過因為和 Adjuster 有過一次交談,那個M女士還是找了我們不少麻煩。
  4. 引用馬丁尼茲先生先生那句話 「跟保險公司打交道千萬不能有憐憫之心,他們千方百計地壓縮你應得的每一個 penny」。
  5. 無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遇上事故固然不幸、被人跟蹤固然噁心,不過既然事情找上門,坦然面對就是了。我們跟笨偵探的捉迷藏那段 Drama 也成了牧嫂和我長時間內和朋友吹噓的本錢。
  6. Everything is negotiable。蜜蜂兄說「最終賠償必須三一三十一」,我們和律師的合同比較詳細:所有和治療有關的(如出租、翻譯、輔助治療器械等)報銷我們拿100%、失業補償85%、最終Settle 75%。看來我們這個合同還是不錯的。
  7. 最後一條,開車事關人命、千萬小心,切記切記!牧人誠心希望朋友們永遠不要遇上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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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liuguang 2013-8-16 09:38
剛看了個結尾,似乎不幸的事件有了個比較不錯的結尾,趕緊追開頭去。
回復 秋收冬藏 2013-8-16 11:40
無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說得好。
回復 trunkzhao 2013-8-16 21:24
沒事就好,拿到錢更佳那是應得的。
回復 Laile 2013-10-28 04:26
太棒了!收藏了!你這篇文字可以作為受傷索賠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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