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為了剝奪羅秦的父母權至少花了30多萬美金律師費給主打律師PARRISH,我掌握的最後信息是,這筆錢只給了幾萬。當年,貝克的支持者要出錢出力,多買收些司法人脈,說不定他能成功剝奪羅秦父母權呢!"此言差矣.岳博士,您是在屈辱眾人的智商還在顯露自己的智商低?貝克當年欠律師的費用,律師收不收是他自己的事,而且,律師可請法院強行收取貝克家除生活費之外的費用來付清,也可和貝家協商分期付清.如果該律師不再收去,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法律是沒有約束力的.您那第二句話,那純屬是侮辱美國的立國之本---司法獨立了.您還是美國的博士,有時還有人稱您為岳律師,呵呵,您不是克萊敦大學的博士吧?居然愚弄大家到如此地步.如果,您感在法庭上把那第二句話說出來,我相信法官會立刻讓法警把您強行驅除的.別人不懂,我懂,請您尊重您和大家的智商!
"當年貝克給賀家打工的各中餐館發去傳票."貝克家是開印刷廠還是開法院的?能給各中餐館發傳票?
"系統使賀梅被非法地留在貝克家達六年之久",那是官司的必要耗時,不是一兩天就決定的.如果是非法留在貝克家,那貝克會犯綁架,劫持罪,是要坐牢的.
"賀梅在貝克家的時候就拒絕回答她姓貝克還是姓賀的問題。賀梅每答一個問題,貝克就給5美金,賀梅回答了其他問題,卻偏偏怎麼也不願意回答貝克的這個問題,說是她累了."這句話能印證嗎?賀梅是多大被送到貝家的?什麼時候開始說話的?對那麼小的孩子,5美金不如一個玩具有吸引力吧?
"賀梅剛回家時,身體很不好(羅秦列舉了一大串問題)."這就是不同文化和不同角度問題了.如果貝家虐待了賀梅,同樣是要坐牢的,你是在說法官,和社安部門的人是白痴嗎?
"基督教徒的愛是有條件的,你只能信一個主,信了主就不能在信任何其他,不信基督的人在他們看來都得下地獄。"您那麼高智商的博士千萬可不能下這樣的結論,舉頭三尺有神靈,說了話要負責的.雖然我沒信基督,但有些話是不能亂說的,我說得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