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賀梅案我之討論終結篇——塵埃落定,支持捐款。

作者:柳葉兒青青  於 2011-8-22 06: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0評論

前陣子,寫了博文《賀梅案,我糊塗了》,之後,馬不停蹄地看了好多文章、資料,就想搞清楚真相,讓自己不再糊塗。看來看去,讓我想起《羅生門》的故事。這個世界上,有時最難以弄清的就是真相。相信眾村友都是善意地各抒己見,所謂言論自由,言者當無罪。

我們不是該案的當事人,究竟他們怎麼想的,或者說案發當時什麼樣的情況和心理,沒人能知道。一是我們不是當事人;二是即便是當事人,要還原當時的場景,也是很困難的。因為時光不能倒流,易時易地揣測分析過去,沒有任何價值。但是,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老貝家確實撫養了賀梅,至少是無爭議的10個月,就為這一點,就應該有補償。襁褓中的10個月,當過父母的都知道,孩子越小越難帶,睡顛倒覺,吃喝拉撒要照顧,還有咿呀說話和學走路。可是法律沒有這方面補償,也沒聽說人家提起民事賠償吧。僅這一點,支持捐款沒的說。

相信這樣的事情很難發生在眾村友身上。因為,從開始的這場婚姻就是不嚴肅的。結婚匆忙,生孩子也匆忙,好像什麼都沒有準備好,所以就一錯再錯了。結婚、生孩子是人生兩件大事吧,草率而為的人還是少數。你認真對待,還難免有失手的時候,何況是這種輕率態度。但是做都做了,還有各自的理由和目的,振振有辭,卻唯獨忘了兩個字「責任」。

什麼是婚姻?什麼是孩子?婚姻不只為了性,孩子也不只是性交的產品。如果只是為了檢驗自己的獸性和能力,這樣的人不配稱得上大寫的人,更別說為人父母這光榮稱號了。我們要孩子,最起碼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要有能撫養孩子的能力,而不只是生完了拉倒大撒把,這是合格的父母首要考慮的。你給孩子吃什麼喝什麼?都交給社會么?都交給好心人替你出錢養著么?

老貝家真是自不量力么?你憑什麼不給人家孩子呢?你是自己沒有親生孩子,還是以後不能再去領養別的孩子?還是像一些人分析的,你就是吃飽了撐的,欺負中國人,錢多的花不完,打官司就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事實究竟怎樣?有一個孩子出生沒幾天就沒人看了,因為她的雙方父母都有著自以為是的理由。他們善意相幫,覺得誰沒有個難處,就幫人家看三個月吧。但到了說好的日子,對方推遲了,理由是條件不成熟,還不能要回孩子。在這以後,想必他們和賀梅父母打過不止一次的交道吧,是什麼促使老貝家最終咬牙打這個官司呢?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他們認為這個孩子的親生父母不配撫養這個孩子,這個孩子應該跟他們最幸福,因為他們才是真愛孩子的。老貝家不只收養過賀梅一個孩子,但是並沒有與別的孩子發生類似事件。因為他們覺得,與賀梅的親生父母比,自己才是真正愛這個無辜單純的孩子。

法律上,貝克家輸了,並有了《賀梅案》,是遵從了人權。這個人權是上帝賦予的,即上帝讓你有了孩子,也就給予了你撫養孩子的先他人的權利和義務。從這點上來說,法律認為貝克家不應該。不能因為你愛孩子,就剝奪她親生父母的撫養權。不管他的父母多麼不是東西,都不是你能審判的。作為父母,他們如果想要,隨時可以要回。這就是法律的邏輯,沒有人情可言。上帝認為孩子是父母的親骨肉,相信孩子跟著親生父母才是最幸福的,這是法律的依據。

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孤兒遭人遺棄,還有多少因家庭破裂而孩子缺爹少娘,那些孩子的命運是怎樣的呢?是不是真的不跟著親生父母生活的孩子,就一定會不幸呢?環顧周邊,正常家庭的孩子也有墮落的,孤兒、單親和再婚家庭的孩子也有很優秀的。究竟什麼最重要呢?對一個孩子而言,有愛最重要。讓孩子感受到愛,知道愛,他/她才會去愛這個世界,才會不管將來怎樣,都用正常的心態去積極看待面對一切。父母的言傳身教勝過一切,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養父母,只要有真愛,孩子在有愛的家庭就會健康成長。

不想再無休止地參與爭論是非曲直。既然法律已經判了,就希望賀梅的父母好生呵護她,好好珍惜這得之不易的撫養權。用事實證明你們確實愛孩子,才要回孩子,不管曾經怎樣的不該。相信孩子能夠健康快樂成長,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

支持捐款,讓貝克家看到,雖然法律上他輸了,但是謝謝他們曾經給過小賀梅的無私幫助。中國人是感恩的,在危難時伸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會記得並感激。

上述看法僅代表個人意見,您同意也罷,拍磚也罷,在此一併謝過。不管如何,人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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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0 個評論)

回復 五十仙 2011-8-22 06:23
剛貼在別人那裡的,先貼過來頂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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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因改變環境,改變監護人而對養女造成感情和心理方面帶來的衝擊,為了避免因生父母的感情危機給養女造成傷害,為了讓養女生活在一個安全,健康,充滿愛意的環境里,為了養女賀梅的利益,貝克家做出了傾家蕩產的努力。雖然失敗了,但今天的事實,可讓越來越多人看清,貝克家對賀梅所著的一切是出於愛。
當年面對賀家的起訴,如果採取不抵抗的做為迅速投降交出養女賀梅,雖然可以避免財產的損失,但會令賀梅更早的進入一個「到處都有難聞的煙草味道」的環境。
以生身父母的所謂痛苦為由,用來剝奪兒童的幸福和安全,是站不住腳的。

賀梅和生父母分離的責任,是生父母的,不是養父母的。
回復 柳葉兒青青 2011-8-22 06:31
謝謝支持。
回復 老地雷 2011-8-22 08:14
支持捐款,讓貝克家看到,雖然法律上他輸了,但是謝謝他們曾經給過小賀梅的無私幫助。中國人是感恩的,在危難時伸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會記得並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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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柳葉兒青青 2011-8-22 08:22
老地雷: 支持捐款,讓貝克家看到,雖然法律上他輸了,但是謝謝他們曾經給過小賀梅的無私幫助。中國人是感恩的,在危難時伸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會記得並感激。

Read mor ...
  
回復 yulinw 2011-8-22 08:36
   人心向善,諸事好辦
回復 redbud 2011-8-22 08:46
老貝家樣養這十個月,是有機構給他們錢的,西方的foster family拿的錢不少。當然,Foster family 首先是要有愛心。
不過,支持你為自己的感動捐錢。
回復 hr8888hr 2011-8-22 09:01
覺得lz的理由更充分些,支持了。
個人直覺: 從一開始就對那做父母的沒好感:1. 那男女自己沒有養育能力, 為什麼要生育?(不要告訴我那是年輕人因生理需要而疏忽)我不明白! 2. 那男的為什麼會被SUE非禮罪而沒有人SUE我或你? 我不明白!
回復 kingoftheworld 2011-8-22 09:07
這幾天, 共黨5毛們拚命反對, 上鋼上線, 這充分說明他們是沒人性, 沒有愛的一群人渣。
回復 靜靜的白樺林 2011-8-22 09:13
道理簡單明了!
回復 山外山 2011-8-22 09:26
這種說法說的通。給以理解和支持。
另外對評論里的個別人提個醒, 不要拿捐不捐劃線,捐的就是好人,不捐的就人渣,有這論調的,看你也不像啥好人
回復 woodchen88 2011-8-22 09:30
這個總結做的好,在理。
回復 hr8888hr 2011-8-22 09:56
山外山: 這種說法說的通。給以理解和支持。
另外對評論里的個別人提個醒, 不要拿捐不捐劃線,捐的就是好人,不捐的就人渣,有這論調的,看你也不像啥好人
     支持!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8-22 09:59
山外山: 這種說法說的通。給以理解和支持。
另外對評論里的個別人提個醒, 不要拿捐不捐劃線,捐的就是好人,不捐的就人渣,有這論調的,看你也不像啥好人
至少我沒印象有任何人、任何地方講過「捐的就是好人,不捐就是人渣」,倒是不少人這麼理解。。。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8-22 10:00
好文,頂!
回復 山外山 2011-8-22 10:05
天涯看客: 至少我沒印象有任何人、任何地方講過「捐的就是好人,不捐就是人渣」,倒是不少人這麼理解。。。
大哥,沒說你,你看看前面有人的評論,看有沒有人渣一詞,要是沒有,那一定刪了,絕對不是俺眼花。雖然有人沒直接那麼說,但是語氣給人的就是這意思。不是說你,是說個別村民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8-22 10:13
kingoftheworld: 這幾天, 共黨5毛們拚命反對, 上鋼上線, 這充分說明他們是沒人性, 沒有愛的一群人渣。
這好像跟共黨無關吧.各人看法不同而已.別上綱上線!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8-22 10:15
山外山: 大哥,沒說你,你看看前面有人的評論,看有沒有人渣一詞,要是沒有,那一定刪了,絕對不是俺眼花。雖然有人沒直接那麼說,但是語氣給人的就是這意思。不是說你, ...
這使俺想起當年64。 大家後來都明白是誰混在群眾中領頭放火燒軍車、打軍人,而成為開槍鎮壓的借口。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8-22 10:16
村友們願做就做,沒比要去說服不願參加的人.各有想法.
這事在村裡一輩子也討論決定不完.
回復 山外山 2011-8-22 10:16
是俺嗎,是俺混在群眾隊伍里嗎?哈哈。小心有人攪了捐款人單純的好意,
回復 嘻哈:) 2011-8-22 11:03
寫得好,理據俱全!我也是才弄明白,支持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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