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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安探討「同性戀,不屬於褻瀆」

作者:大連李揚  於 2016-1-12 00: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

關鍵詞:黃安, 舉報, 台獨, 周恩來, 同性戀

與黃安探討「同性戀,不屬於褻瀆」
 
  黃安舉報王喜:
  「香港演員王喜因在臉書上褻瀆周總理,我們舉報。你在大陸賺錢買樓,吃香喝辣,轉身回港台罵大陸,我們要舉報的就是這種人。」

  《了不起的挑戰》總導演曾在微博上回應:
  「知道,我們不會請;請了,我們不會錄;錄了我們不會用;用了,我們不會播。」
  今晚,最新的節目播出時,製作方果然說到做到,給了王喜全程「移動馬賽克」。
 
  同性戀現象,不僅在人類社會出現,就是在自然界的低等動物中,也有大量出現。李揚撰寫發表一些文章,認為中國大陸在建國后,對同性戀太殘酷了,是不應該的。如果談論某人是不是同性戀,只能說是一種街談巷議,不能認定是侮辱、誹謗、造謠。中國大陸有幾千萬雙性戀、同性戀,如果認定同性戀是種變態,那麼相當比例的中國大陸人,會受到社會有意傷害和迫害的。
 
  很多年前,李揚就發表了一些文章,闡述自己在2001年時,就知道三個同性戀,馬上就要在華人社會飛黃騰達、扶雲直上了。所以三人都很忌諱李揚,利用權力隱藏、修改李揚文章內容,而且傷害李揚,他們怕李揚公開暴露他們的性取向。現在兩個早已退休了,另一個也快退休了。如果議論誰是同性戀就是侮辱誰,那麼李揚被故意傷害,就是應該的了,因為李揚故意侮辱了華人社會三個幾近登天的大人物。
 
  實際上,大多數女性是天然的雙性戀者,從她們小時候,就已經表現出了這一特點。所以任何女性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突然出現同性性行為,是非常正常和自然的事情。而且,男人中也存在大量同性戀,或者即使是異性戀者,在青春期或某個特點時間段,也偶爾出現同性戀行為。這種事情或這種現象,屬於大自然界的一種常態,怎麼能說是「侮辱」、「褻瀆」呢?
 
  有個在上世紀,逃出大陸的女性名叫「蓓蓓」的,寫了一本書《叫一聲父親太沉重》。絕大多數人,不相信她的話,認為她是個騙子。而李揚在2001年時,七個領導就告訴真相了,人不假,書有假,「書中大多是胡說八道,因為她不知道的也要寫」。更恐怖的是,這個女性在大陸期間,受到情報人員的輪流傷害,至於原因,不能說,因為這篇文章,可能和其它文章一樣,被隱藏或修改內容了。後來,有些官員和情報人員,冒死將她保護出大陸,不然她就和李揚一個下場了。
 
  歷史全是編的,真正的歷史記錄,恐怕不在人間。李揚介紹了無數真正的歷史,可是絕大多數內容,普通人類根本看不到,全被各國政府隱藏、修改內容了。所以,李揚只是就此事,泛泛而談,不涉及其它任何政治,也不想表達什麼觀點。不過李揚很佩服黃安,不管炒作也好,還是真的政治正確,總之,黃安的政治道路是正確的,理應如此,政府和社會的正反應,也說明黃安的正能量。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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