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賦予中國人勞動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這說明在我國,權利就是義務,義務就是權利;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
下崗分流,是不是剝奪了公民勞動的義務?進而剝奪了公民通過勞動享受的權利(工資)?
現在的社會最大治安狀態,其實就是大量的社會人員,長期沒有固定工作,沒有一份體面的工資收入,李揚認為這是社會治安形勢嚴峻的唯一原因;解決了就業率,可以將治安案件降低一半,而提高就業率的根本,就是工作機會多,而想工作機會多,只能提高工資報酬,但這也會提高商品成本;
現在的勞動密集型的工作,簡單、單調、重複的勞動,哪怕工資再高,也對21世紀的年輕人,沒有什麼吸引力了,李揚討厭這種工作,相信絕大多數人類都討厭這類工作;
如果將勞動密集型產業,移出中國大陸,那麼「中國製造」的形象,將大打折扣,而且不利於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李揚建議不能放過任何聚攏財富的機會,所以要想辦法解決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弱點;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將勞動密集型產業,全部引進機器人製造技術,通過比人工更省錢、更精細、生產規模更大、24小時連續生產的機器製造,來限制、剝奪、阻礙其它國家分流「中國製造」,讓它們永遠生活在中國商品之中。李揚認為,在商品製造領域,更多的是你死我活的零和遊戲,而不是什麼雙贏遊戲,李揚希望中國大陸的企業家們,不要再在國內殘酷競爭,而應該做為一個整體,與國外競爭。李揚認為世界上只有兩個國家——中國和外國。
這樣一來,中國大陸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在21世紀處於領導者地位。李揚反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移出中國大陸,也反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繼續大量使用工人,智能機器人的出現,解決了李揚的憂慮,解決了中國大陸的困境。希望中國大陸有關機構、有關人員,明白這一戰略狀況,及早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