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察搶劫殺人案說起
在20世紀,中國大陸在講公安機關時,常常講「廣大幹警」。什麼意思呢?就是廣大的幹部和警察。在20世紀,絕大多數公安警察,不屬於國家幹部,而是工人編製;所以工人可以調動到公安機關,從事警察工作,許多退伍兵也直接到公安機關就業。在公安機關,只有少數警察,主要是領導們,屬於國家幹部。所以一提起公安機關的警察們時,要強調「廣大幹警」,因為你說「警察們」時,就把各級領導歸類為工人編製了,有貶低領導們的意思。
從1994年開始,中國大陸開始試行國家公務員,那麼公安機關的警察們,就自動轉為國家公務員了。正是從這一年,在一些地區試行公務員考試,來選撥考試合格的人,成為國家公務員。其中遼寧省的試點之一就是大連市,面向社會招收公安警察。李揚就是通過報名、考試、面試、體檢、政審,成為大連市一名公安警察的。
剛進入公安機關,成為一名巡警時,李揚就聽老警察們講述單位大事。有兩個年輕的大連警察,也是巡警,關係很好,一起搶劫計程車司機,並開槍打死了司機。這兩個警察家庭都比較富裕,但其中一個玩賭博機,輸了很多錢,好象被外面逼債逼得很緊;另一個警察因為把這個同事當兄弟,所以在兄弟的鼓動下,兩人出去搶劫計程車司機,居然還帶著單位的手槍,搶劫過程中順手開槍,打死了司機。
公安機關接案后,通過彈頭痕迹檢驗,發現這是制式槍發射的,那麼就開始排查全市範圍內的手槍,包括公安機關的。犯案的一個警察,不知聽誰說的,往槍筒中散沙子,然後開槍,就可以搞亂槍膛線,那麼再發射的子彈痕迹,就和以前同一把槍發射的子彈痕迹,不一樣了。所以這個犯案警察,真的找個沒人的山裡,往槍膛散沙子后,又放了一槍。結果,當刑警隊查到巡警支隊,挨個驗槍時,還是發現了這把曾犯案的手槍,結果以案找槍,以槍找人,查出兩個犯案警察。
搶劫殺人的兩個警察,一個是死刑,法院判決立即執行,一個是有期徒刑,好象被送到盤錦附近的監獄服刑。這兩個警察是大連警察學校畢業的,大多數本地人上了這個中專,畢業都能當警察,所以這兩個犯案警察有許多同學,在大連公安機關工作。一些和服刑前警察關係好的同學,曾到盤錦監獄看望他,回來訴說,因為監獄的犯人們特別痛恨警察,所以把這個服刑的前警察,打得不象樣子;這個服刑的前警察,每次看到來探望的家人親戚同學同事時,都痛哭流涕地訴說自己的痛苦,希望大家想想辦法幫助他。大連公安機關的許多同學們,就花錢走關係,把他從盤錦監獄,調到大連市的監獄服刑。
有些警察同事,還暗示李揚,這個在盤錦服刑的前警察,在獄中還常被犯人們性侵。有些警察曾告訴李揚:
「我要是犯罪要進監獄了,我就自殺。監獄的犯人們痛恨警察,我可不想受這個罪!」
如果說,年輕的警察不知道,監獄的犯人們痛恨警察,那麼老警察們都知道,最恐懼的就是犯罪進監獄。各國絕大多數警察,自認懂法律,可以玩弄法律,並進而通過玩弄法律而玩弄他人。根據李揚從事幾十年的警察工作看,絕大多數警察對法律是一知半解,例如公安警察想當然地認定,只要做足證據、做牢證據、做死證據,不管對方有沒有犯罪,都可以通過法律治住對方;這也是警察喜歡刑訊逼供的原因,因為打出來的證據不可靠不要緊,只要把口供落到實處,讓嫌疑人的口供,與現場證據線索相一致,就可以破案立功了。
所以警察們執法破案時,往往相信表面現象,認定你是罪犯,就希望通過簡單直接地刑訊逼供,快速達到破案立功。結果呢?各國監獄中有些罪犯,經過多少年的申冤,最終被法院宣布無罪釋放,並獲得國家賠償;究其根源,基本都是警察搞刑訊逼供,導致忍受不了毆打的的嫌疑人,順著警察的誘供而讓說什麼就說什麼。不管是最大的民主國家——美國,還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此類冤案偶爾發生。各國警察使用暴力執法,這是各國法律允許的,因為部分人類不講道理;在面對不講道理的情況下,李揚也同意警察執法時的暴力,確實是對付耍混蛋的人的有效法寶。
絕大多年輕警察,血氣方剛,經常衝動執法,因為各國法律、政府、輿論,支持警察有條件、有限度地暴力執法,所以一旦打順了手,因為沒受到過警告、警戒,早晚會在執法中犯罪。例如在公共場所,犯罪分子摔死別人家小孩,警察到場就不能開槍擊斃對方。各國法律都規定類似法律精神,罪犯在舉起小孩要摔時,警察有義務有權力開槍擊斃罪犯;但罪犯沒有繼續摔小孩的行動時,執法警察不能以罪犯摔死小孩,來開槍擊斃對方!李揚青年時期當警察,知道年輕警察的誤區在哪兒。
在大街上,有人故意犯罪,例如公開殺人、公開強姦,如果執法警察趕到時,嫌疑人已經犯罪結束,或者嫌疑人已經犯罪中止了;年輕的執法警察,千萬別情緒激動地,上前沖對方就開槍;嫌疑人就是罪大惡極,那也是法院判決他死刑,輪不到公安警察替代法院工作;如果在嫌疑人犯罪結束或中止的情況下,執法警察上前開槍,就屬於故意殺人;就算所有的人,都認為執法警察擊斃的罪犯,是罪該萬死,那麼根據各國法律,開槍警察也要被法院審判故意殺人罪的!
知道警察們不願意學習法律,許多同行把時間和精力,放在賺錢上,放在人際關係上,放在玩樂上,所以許多警察工作一輩子,可以講和法律打了一輩子交道,但退休時仍然對基本法律知識不懂。李揚見到許多老警察都是這樣,所以許多老警察犯罪時,大家都說他是知法犯法,卻不知他根本不了解相關法律,錯誤地認為自己能騙過法律、躲過法律、玩弄法律,所以才被送交法院判刑的。任何事物都怕碰到一知半解的人,這種人最容易搞砸事情。
中國大陸的公安機關,每個星期都有政治學習的時間,大約是半天,所謂政治學習,李揚學習了多少年,都是念念報紙,念念中央文件,傳達一下某級領導的指示,然後大家就在單位打撲克,也算是在百忙中休息一下。李揚還是感覺公安機關,挪一點時間,用來培訓警察們的法律常識,不然年輕警察犯罪后都不知道怎麼了。可以在每個星期,找兩個下午,請律師來講兩節課,主要講解經過法院審判的典型案例,並允許師生互動,考核警察們的看法、知識,以調動警察們的積極性。干一行愛一行,但單位也要提供這個「愛一行」的方便。
偶爾就在網上勸警察同行,多學習一點法律知識,尤其是研究許多案件,慢慢的考個律師證,閑時替家人親戚同學打打官司,賺點煙錢,也是個樂趣。最起碼,犯了錯誤被開除了,還可以當律師養家糊口。許多警察工作時間長了,一旦離開公安機關后,眼前一片迷茫,不知能幹什麼,也不知自己會幹什麼。公安機關是個半體力半腦力的工作,如果單憑自己的身強體壯,一味好勇鬥狠,早晚會出事;做為執法警察,可不僅是背會《警察法》就能工作好的;有在單位搞人際關係的智慧和小聰明,多動腦筋靈活運用法律知識,為自己、為單位、為社會服務,才是個好警察。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