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必須引進催眠術,滿足工作的需要!!!
催眠術,並不是一種新技術,它產生於遠古人類的巫術,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逐漸理論化、系統化,在西方國家的十九世紀,催眠術的研究和發展,已經成為現代心理學上的重要內容,並在20世紀初,各國情報部門都開始採用催眠術進行秘密工作。美國從20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從醫學領域的研究和臨床,發展到警察局用來破案。21世紀的西方國家,警察局都在利用催眠術破案,就是香港和台灣的警察局,也早就設立專業催眠師,協助警察工作。這方面的消息,中國大陸媒體早就做過多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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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21世紀時,中國各大中城市公安機關,才開始引進測謊儀,培訓自己的專業測謊警察。從1999年開始,大連警方通過使用測謊儀這項新的輔助刑偵技術,已經對上百犯罪嫌疑人進行過測謊,並取得不少收穫。其中那位女測謊警察,還成為大連市十大傑出青年候選人。中國的公安警察們,對利用心理學方面的知識破案,才開始有了新的認識。然而做為警察的李揚,卻感到一絲難受,我們中國的公安工作,其發展速度太慢了,社會早就由靜態轉向動態,新知識和新技術,一日千里,犯罪方法和犯罪手段,層出不窮,許多案情經過一披露,令人瞪目結舌,社會發案率居高不下,而公安機關的破案能力和手段,卻沒有跟上時代的步伐。
2005年時,李揚寫了一篇文章《淺析催眠術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交到單位要求蓋章以便發表時,看了文章的領導們,個個驚訝異常,有個領導當面詢問李揚:「這是你的胡思亂想,還是你從哪兒抄來的?」欲哭無淚。當李揚和精神科專家們討論催眠術時,這些專家們居然不知道催眠術的基本常識,更不知道它是如何操作,只是堅定地堅持中國精神病學中的一條:任何堅持催眠術的人,都屬於精神疾病的表現。而西方國家的醫學界,早就運用催眠術給患者治病了,並對催眠現象和研究結果,做了大量的臨床報道。
這不奇怪。絕大多數中國人,並不相信催眠術,也不知道人類的潛意識是什麼。少數相信催眠術的人,也並不了解催眠術,只是看了大陸一些所謂催眠師表演的低級催眠術,對催眠術基礎理論的錯誤宣傳有許多,並一再被人云亦云。原公安部部長陶嗣駒,犯的錯誤被查清,就是開始由情報部門利用催眠術調查的,並把調查結果彙報給了中央。連公安部長都不清楚催眠術的使用方法,以至於被情報部門輕鬆調查,可見公安機關工作有待加強。
在中國,掌握真正催眠術的催眠師,只存在於國安系統和軍情系統,身份秘密,暗中為本系統工作,並只對中央領導負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安部要想培養自己的催眠師,根本不可能得到國安和軍情的幫助,李揚建議公安部選派警察到香港警察局學習,請那裡的催眠師協助培訓,因為在語言上的障礙很小,容易學習掌握真正的催眠術。同時,公安部應該派專家們到西方警察局參觀考察,學習那裡成熟的催眠調查手段,畢竟西方國家的警察局對此,已經有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流程。現在是2009年了,李揚希望公安部領導們要早做決斷。
公安機關引進催眠術,不僅是為了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現在的公安警察,因為種種原因,有意無意地製造了一些冤假錯案,個別警察甚至故意製造假案,人證、物證、現場堪驗、案件筆錄做得完美無缺,想當然地認為只要自己不說出真相,那麼事情只能按照他的設計出現結果,而公檢法專業人員,在這些案卷面前,真的看不出有任何瑕疵,那麼公檢法的工作,確實將被引入歧途。這種現象並不罕見,直接結果就是利益受損人不斷上告、上訪,甚至絕望之下報復社會。
如果公安警察們,知道世上存在催眠術,並在案件需要的時候運用催眠術破案,那麼這對警察們來說,將是一種心靈的震撼,做人做事不僅只憑良知,如果不遵守職業道德,一旦必要時,公安機關還將運用催眠術對工作進行複查,甚至催眠調查當事警察,這對警察們是一種現實的壓力,迫使企圖人為創造案件線索的警察收手。現在的公檢法人員,自認為對法律熟悉,能夠巧妙利用法律而不被人知,由於這種行為沒有有效的制約方法,導致這種現象漫延,影響了社會穩定,並給黨和政府帶來了許多麻煩。公安部的催眠師們,公開亮相於世人面前,首先就是對這種不良現象的震攝。
身為警察的李揚,再次建議公安部領導,儘快引進催眠術,培養自己的催眠師,服務社會,更好地為政府和人民工作!!!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09年初於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