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讀到了11年級。每周五語法小測驗。那本書和10年級9年級8年級差不多的,就是英語語法而已。
那個周五的語法小測試是總結三種情況下的冒號使用,並舉例。
偶抓耳撓腮,因為自己把時間都給了閱讀莎士比亞的凱撒大帝,根本沒有看語法書。暫且按中文的語法常識回答吧。
第一,當然是引用某人的講話啰,舉了個簡單的例子 - 他說:「不要干這件事!」
寫完,感覺不錯。
第二,想了老半天(其實只有半分鐘,整個測試就5分鐘而已),印象中列出一系列東西之前要用冒號的。例句稍微長一些 - 宴會桌上滿是自助餐的食品:皮薩,蛋糕,水果,沙拉,熏魚,烤肉等等等等。
寫完,感覺很好。
第三,想不出了。怎麼辦?老師催著交卷,如果空在那裡,那就只有66分,還不知道有否語法錯誤呢。
靈機一動,用筆刷刷寫下:
第三,用鐘點和分鐘表達時間時,舉例- 半夜 12:30 AM 的時候我還在網上。
匆匆寫好交卷后立刻查看書,原來第三應該是:具體闡明先前的陳述。比如:工業和生意麵臨一個新問題:加拿大的低生產力。
A word or phrase that expands or clarifies the statement
that precedes it.
For example:
Business and industry face a new problem: Canada's low
productivity.
偶一拍腦袋,完了~ as usual, 偶一甩腦袋:算了。
今天老師髮捲,我一看,樂了~
老師給了三個勾,最後一個勾後面寫道:? Ok...
哈哈哈哈,是呀,時間確實要用冒號表示滴。
我們的老師真是NICE呀~
現在,打死我也不會忘記冒號的用法了。
The uses of colon can be summarized as follows:
Put the colon introduces one of three things, a list, clarification, or a
quotation.
我有新畫啦~請幫我的畫加加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