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趣味書法史(一):趙本山劉德華的字是書法嗎

作者:tangremax  於 2014-12-20 11: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地溝油文學|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42評論




                   是你的終究是你的,不是你的終將失去---《舊約》
 
                                                
                                                        紐約堂叔

作者按:
《趣味書法史》是集我多年來研讀中國書法史的一點心得,今天有幸得以披露。還是套用我素來戲謔幽默的筆觸,化千年書史於笑談之中,是為小補,乞望笑納。


趙大爺的毛筆字

華仔的字

王獻之,王羲之的第七子,書法史上與他老子齊名,是為「兩王」。
有一次,獻寫了一篇文字,自覺得意,就拿去給當朝的大官謝安看,希望他會收藏,不料謝看了一眼就撂在一邊,說這樣的字以後不要再拿來了,弄得獻臉紅耳赤的。

最近一篇有關「書法欣賞」的萬言雄文在網上流傳。這篇文章面面俱到,
包羅萬象,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讀下去。

國運昌盛,同時也為名利所驅,國內的書法熱已行多年了,難免魚沙俱下;
官辦的書法協會書畫院汗牛充棟,名人騷客官員趨之若鶩,他們的」書法作品「賣出了天價。說堂叔我嫉妒也未必不可,或曰性格使然,俺今天就要來說道說道。

古狗一下中國書法的定義,都說是: 漢字的書寫方法。照這樣的說法,無疑,
趙本山劉德華的毛筆字自然也屬於書法的範疇。

」書法「一詞最早見於宋梁時的著述,隨著書法藝術的發展,
其意義愈深。至魏晉而唐,漢字書寫的法度已經由這一時期的書法大家們定格了,特別是在行草和楷書方面。後世的書法活動基本上約定成俗地離不開魏晉唐時代所形成的法則,並陸續出現了所謂的法書和法帖。書法,漢字書寫之法度也,亦即規距。書法只有在這種定義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接著談書法作品,書法藝術,書法美學以至書法方法論等衍生書法函義。

因此,看一個人的字,首先要看其中的法度;當然,
你可以標榜自己是大書法家,揚言要豎立你自己的法度,可那是要由歷史來決定的。

然而,一個書者的書法水平光是符合法度是遠遠不夠的,
因為大家都拚命臨摹古帖,可是出人頭地者卻尿尿,這就不但關係到法度的高低,也關係到書者的藝術個性,這是遠比法度艱難的東西。所以,從大的方面講,書法的欣賞首先是欣賞者有一定的書法知識和水準,再就是從字本身的法度和書家的藝術個性入手來鑒賞和評判,才是唯一的標準,否則便是「內行看道道,外行看熱鬧」。但即使這樣,對於藝術作品而言,仍然是見仁見智的事情。這就回到本文開頭王獻之的故事。


堂叔點評:任人都想垂名青史,似乎可以理解,可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出巨資購買趙本山劉德華「書法作品」的投資者,如果你們看了我的文章,就立馬把他們的字從地下室扔到垃圾桶去,未為晚也。

堂叔 地溝油詩曰:

忽悠寨主趙本山
萬眾情人劉德華
日行坐地三千里
唱歌跳舞有人誇

人生如戲非莫屬
揮毫疑似鬼打架
一字千金賽妲己
勸君不為彼昏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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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2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4-12-20 11:23
一個「娟」字,恰好與字意完全相反——奇醜無比。
回復 青蓮。 2014-12-20 11:34
堂叔,為了公平起見,我覺得算不算真正的書法,應該將趙本山和華仔兩人所寫的書法不記名地與他人書法混和在一起貼出來,然後讓人表決,說不定會有出乎意料的結果  
回復 老葉子任飄零 2014-12-20 11:46
青蓮。: 堂叔,為了公平起見,我覺得算不算真正的書法,應該將趙本山和華仔兩人所寫的書法不記名地與他人書法混和在一起貼出來,然後讓人表決,說不定會有出乎意料的結果
這倒真是個好主意。前提是他們的字根本就登不了大雅之堂,一眼就看是不及格。不過如果是高水平的書法,專家們已經見仁見智了(或說分門派),一般人也已經無法評說。還是難!
回復 何岸泉 2014-12-20 12:33
想聽聽堂叔對毛澤東同志書法的看法。
回復 ryu 2014-12-20 13:41
透徹!
回復 jc0473 2014-12-20 17:00
經典!
回復 fanlaifuqu 2014-12-20 21:20
外行,但覺得本山好過德華。
回復 寇一仁 2014-12-20 21:45
別的,好賴不計也是「雞抵屁」不是!接著「倒」,,,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2
fanlaifuqu: 外行,但覺得本山好過德華。
哥哥說好就是好,非斗量也。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3
何岸泉: 想聽聽堂叔對毛澤東同志書法的看法。
毛是黨國要員中少數幾個有較高法度者。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3
青蓮。: 堂叔,為了公平起見,我覺得算不算真正的書法,應該將趙本山和華仔兩人所寫的書法不記名地與他人書法混和在一起貼出來,然後讓人表決,說不定會有出乎意料的結果
甚好,下次。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4
總裁判: 一個「娟」字,恰好與字意完全相反——奇醜無比。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4
ryu: 透徹!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4
jc0473: 經典!
  
回復 tangremax 2014-12-20 23:04
寇一仁: 別的,好賴不計也是「雞抵屁」不是!接著「倒」,,,
  
回復 活水湧泉 2014-12-20 23:57
他們的字是大字報
回復 總裁判 2014-12-21 00:02
fanlaifuqu: 外行,但覺得本山好過德華。
全一個水平,德華象是捧著幾隻大蜈蚣,也蠻噁心的。
回復 何岸泉 2014-12-21 00:22
tangremax: 毛是黨國要員中少數幾個有較高法度者。
謝唐叔的回覆。
祝唐叔聖誕新年快樂!
回復 徐福男兒 2014-12-21 01:26
我讀研究生的時候,寫了一張字請老師批改,老師說了一句話:「寫毛筆字,要有書卷氣。」從此,我便不敢再寫字,先埋頭讀書再說。
回復 陳營 2014-12-21 02:00
有點搞笑哈。樓主對趙劉的兩幅字本身沒有任何技術性藝術性的解析和評判,就要求「趕緊把他們的字從地下室扔到垃圾桶去」,為什麼?樓主坦誠是性格使然的嫉妒,緣起這字「賣出了天價」。看來王獻之之後,就沒有書法了,到如今只有寫字賣錢。所以樓主不要再用書法的名義去談論趙劉寫的字才是,太抬舉趙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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