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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以小悅悅的名字立法

作者:心如水  於 2011-10-22 23:5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評論

 

建議以小悅悅的名字立法

 

中國要進入法制公民社會,就要從小事做起。健全法制同時用立法的方法改進社會風氣。小悅悅的不幸事件,給人很多教訓,也為公共服務提出更高要求。希望拋磚引玉並能被轉到有關人員。

 

小悅悅法案建議:

 

1.       撞到人不報警逃逸的為重罪。並罰款。罰款進入事故基金。

2.       建立兒童照顧基金,為兒童照顧基金捐款的款項可以抵稅。基金賬目必須透明公開。

3.       建立兒童照顧網,由義工和在校學生為主力。義工的時間投入可以摺合分數作為大學錄取的參考。

4.       未成年的孩子12歲以下必須有成年人或超過12歲的少年陪伴。經濟上達不到的,可以由慈善機構資助的幼兒園,或政府資助的幼兒園看護以確保人身安全。資金可以由事故基金和社會捐款的兒童照顧基金提供。人員可以由兒童照顧網提供。

對及時報警並對保護被撞人生命有貢獻者由事故股基金獎勵¥50.00. (錢雖少,但是正面鼓勵作用,也可避免有人利用該法訛詐)。領取獎勵憑據為警方出具證明,醫院及被救人家屬三方簽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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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 個評論)

回復 長河明月 2011-10-23 00:57
好!政府辦這件事,應該是不差錢。
回復 德州龍 2011-10-23 01:49
先從簡單的做去吧:給南京的彭宇平反,重罰那個狗法官和訛人的老太
回復 雪花兒 2011-10-23 01:51
德州龍: 先從簡單的做去吧:給南京的彭宇平反,重罰那個狗法官和訛人的老太
同意。彭玉案那個法官真是人渣。
回復 dwqdaniel 2011-10-23 02:31
zt一個多月前,接受央視採訪。問:南京彭宇案法律上複雜嗎?答:法科大二學生的常識。問:你對此案有何評論?答:這是一座里程碑,埋葬正義的里程碑,簡稱「墓碑性判決」。昨天,央視記者再問:小悅悅案有何評價?答:墓碑在閃閃發光!
回復 心如水 2011-10-23 08:39
彭玉案的真相已經難以知道。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小悅悅的案子比較明朗,如果及時立法,可以保護以後的孩子。
回復 yulinw 2011-10-23 15:35
   沒那麼容易吧,看政府有多想做了~·
回復 看得開 2011-10-24 11:02
yulinw:    沒那麼容易吧,看政府有多想做了~·
9494, 想得美~~
回復 eztomcat 2011-10-24 12:52
啊哈,又找到一位道德士啦。倍可親里的道德士可真多呀。
回復 心如水 2011-10-24 21:59
eztomcat: 啊哈,又找到一位道德士啦。倍可親里的道德士可真多呀。
為什麼用這種諷刺的口吻?為了更多的兒童不再遭受小悅悅的命運,大家一起呼籲立法難道不好嗎?社會的進步是一步一步實現的,我想你不至於希望更多的小悅悅事件發生吧?
回復 eztomcat 2011-10-25 03:25
你先把「名子」寫端正了,應該是 「名字」。
我得先弄清楚,跟我討論的,是一個在中國受過教育的中國人。
回復 eztomcat 2011-10-25 03:26
心如水: 為什麼用這種諷刺的口吻?為了更多的兒童不再遭受小悅悅的命運,大家一起呼籲立法難道不好嗎?社會的進步是一步一步實現的,我想你不至於希望更多的小悅悅事件發 ...
是啊,是要立法。

立一部兒童交通安全法。

一勞永逸,徹底解決小悅悅問題。
回復 心如水 2011-10-25 03:27
eztomcat: 是啊,是要立法。

立一部兒童交通安全法。

一勞永逸,徹底解決小悅悅問題。
贊成!
回復 心如水 2011-10-25 03:31
eztomcat: 你先把「名子」寫端正了,應該是 「名字」。
我得先弄清楚,跟我討論的,是一個在中國受過教育的中國人。
謝謝更正。現在用電腦打字,有時一不注意會有選擇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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