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中山先生在民國六年,即一九一七年的一次講話,以謹此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
我知道你們很著急,張勳復辟了,國會又開不成了。我知道,我啊,我急的不是這個,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
我們本來是共和國,可怎麼一次又一次地出現了封建主義專制主義的東西,這個問題不解決,專制復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國就永遠是一個泡影。
共和的觀念,是平等、自由、博愛嘛。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甚麼?各級行政官員都視法律為糞土。民眾,仍被奴役著。民國應該是自由之國,自由是民眾天賦的權力!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甚麼:是只有當權者的自由,權力大的有權力大的自由,權力小的有權力小的自由。民眾,沒有權力,沒有自由。
民國應該是博愛之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又看到的是甚麼:是只有民眾對當權者恐懼的愛,而當權者對民眾,只有口頭上虛偽的愛。那種真誠真摯的博愛我們看不到啊!
民國更應該是法制之國!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行政權力一次又一次地肆無忌憚地干涉立法:你不投降,我就收買你;你不服從,我就逮捕你,甚至暗殺你。立法者成了行政官員隨意蹂躪的妓女。
那行政是甚麼呢?行政,應該說是大總統及其一整套文官制度,應該是服務於國民,行共和之政。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甚麼:是一個打著共和旗幟的家天下,在這個家天下的行政中,我們根本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式,更看不到監督之制。那些行政官員,是如何花掉民眾的血汗錢,民眾不知道,那些行政官員把多少錢揣進了自己的腰包,你們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啊。
你們都知道司法是裁判吧,這個裁判的原則是甚麼?是一部主權在民的共和國憲法。
可民國六年來,我們根本沒有看到這麼一部憲法嘛,就那部不成熟的《臨時約法》,也一次又一次地被強姦。
有人說,不不不不,不是一個人,是有些人說:共和國,它只是一個稱號而已,你孫大炮說的這些太虛幻,太遙遠,不符合國情,它就像一個氣球,看著很美麗,可一飛上天呢,噗,破滅了。
我想請問你,我們不要共和了嗎?難道共和真的錯了嗎?
如果我們不要共和,那我們有的就永遠是專制。
如果我們不要共和,那我們有的就永遠是被奴役。
如果共和錯了,那自由就是錯。
如果共和錯了,那平等就是錯。
如果共和錯了,那博愛就是錯的嗎?
我們追求的共和,沒有錯。當然,它還不完善,所以我們要一點一滴的去完善它,哪怕為此要付出代價吶!
哦,對了,我今天穿的這身衣服有點古怪是吧,連裁縫都說是很奇怪的。
但是我要說這是這是為了完善共和,你們還覺得奇怪是嗎?
我要說,這就是共和。這就是共和的衣服。
這邊,我設計了三顆扣子,共和的理念,就是平等、自由、博愛。這邊也有三顆扣子:民族、民權、民生。
那憲法呢,我說的不是三權憲法啊,我發明了個新詞,叫五權憲法。
這裡裝的是立法權,這兒裝的是行政權,這兒裝的是司法權,這三權你們都很熟悉,叫間接民權。
我情有獨鍾的是直接民權。要使普通的民眾都有直接參政議政的權力!
一個是考試權,我們中國古代就有考試的傳統,後來把科舉廢除了,這對後來大興新學有好處,可當官就不再考試了,這不好,這就像倒髒水也把孩子倒出去一樣啊。
民國六年來,在行政上用的是什麼人呢?都是他袁世凱北洋的人,至今還如此。
所以,我們要把考試權交給民眾。今後,凡行政用人,一定要經過考試,不管是誰。
還有一個是彈劾權。沒地兒裝了,不急,不急,裝在這兒。彈劾權,為甚麼要把彈劾權藏在裡面呢?因為它是民眾的殺手鋼,它說不定甚麼時候就突然殺出來,彈劾你,所以你要戰戰兢兢的當官,老老實實的為民做事。
我想這回有人更要說我孫文是個瘋子了,吃飯穿衣都說共和,你孫大炮還會什麼?
他說的對,我只知道共和這兩個字,我這一輩子只認這兩個字。共和,我們有許多志士同仁,為了共和,拚命拚博, 連生命都不惜獻出。
我孫文此生啊,沒有別的希望,就一個希望,那就是,讓共和不僅是一個名詞,一句套話,或一個形式,更重要的是, 要讓它成為我們實實在在的生活方式,讓它成為我們牢不可破的信念!
共和,是普天之下民眾的選擇,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 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我孫文相信,我們這個中華民族啊,它一定會實現共和的,我堅信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