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是聖賢,我怕誰!

作者:黃笑吾  於 2011-8-30 00: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26評論

關鍵詞:

                                                       我是聖賢,我怕誰!

                                                      黃笑吾

         今天,倍可親依然向「吵吵鬧鬧」萬歲,萬萬歲,大踏步地前進,不舍晝夜。

         我依稀記得二十多年前,中國滿大街張貼的神醫廣告:祖傳神醫,妙手回春,包治百病,尤精男科。陽而不舉,舉而不堅,堅而不挺,挺而不久,久而不泄,泄而不育者,請電9494949494

        現在,這一類的能人,聖賢,已經在我們倍可親破殼出土,閃亮登場了。

        他在高等法院打敗了美國白人,美國跨國公司IBM,現在又在網上擊敗紐約的愣頭青律師。就連我們堅強的解大俠,尊敬的老地雷也都繳械投降了。照這個速度,剩下的那兩個始作蛹者,普通人和什麼看客,也是秋後的螞蚱,蹦達不了幾天了,也許他們正在偷偷地起草「投降書」,也許正在準備白旗。好戲還在後頭。

         這年頭,活著太難啦!不捐吧,有人罵你無愛心;捐吧,你花著錢,還得給人家道歉,賠不是。捐還是不捐,吵吵鬧鬧,何時是休?

        這是典形的中國式邏輯,中國式始亂終棄,中國式一廂情願,中國式群眾運動,中國式浪費資源,中國式招搖過市,中國式沽名釣譽,中國式吵吵鬧鬧。

        二千多年來,中國人盛行贏者通吃,勝是王侯,敗是賊。當年李陵大將軍率5000人馬,抵抗匈奴。力戰十餘萬敵人,殺敵三萬餘。後來弩絕糧盡,被俘。漢武帝滅其三族。要是滅了九族,我們今天就讀不到李白的壯麗詩篇了。(李白系李陵二十六世孫)

        於是乎,中國人事事都要拼個你輸我贏,斗個你死我活。如同軍人一上戰場,就只有兩條路,戰贏或者戰死,不可被俘和投降。

        君不見,《百家講壇》講的是什麼?中國的歷史。其實就是中國人自己殺自己人的歷史,上下五千年,血流成河。什麼三國劉,關,張,盛唐,大明,滿清,國共,都是互相欺騙,有我沒你,有你沒我。殺!

        兩個月前,有位美女作家曾諄諄教誨我:倍可親沒有文學。金玉良言也!從桑蘭案到捐款門,我們吵吵鬧鬧五個多月了。好的詩歌,美文,都被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壓死了,埋沒了。我們分享的不是生活點滴,而是陷於無需的爭論,不能自拔。

         我自己一不願和女斗。這並不是什麼「好男不和女斗「,也不是什麼惜香憐玉,下不了手。而是孤家寡人的,再斗下去,網上的紅顏知己也會丟光的,輸不起啊。

        我自己二不願和男斗。一想到他們呲牙咧嘴,面目可憎,手拿板磚,口出穢言,出口傷人,蠻不講理,弄不好還搭上老祖宗,就做噩夢。惹不起啊。

        身在異國他鄉,我們欠自己的親朋好友的一定很多。他們也一定需要愛。好好分配自己的有限資源吧,免得多少年後,深表遺憾。

        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以後的能人們,少在聖賢的地盤起事兒。可說天,可講地,就是不能動人家的乳酪。免得你過了幾天,又道歉,又解釋,越描越黑。那一餅一湯的美味菜譜,絲毫轉移不了階級鬥爭的大方向,救不了你。你不認真反思,我們的聖賢,跟你沒完沒了!

        我衷心盼望,有關各方,該道歉,道歉,該檢討,檢討。越早越好。放棄爭議,共同娛樂。還我倍可親一片安靜的天地!

        至於告人的狀子嗎?就免了吧。網上都是朋友,誰活著都不易。不過,要是請了那個青頭愣律師,告上18個億,還有美女到我家徵求簽名,那就趕快來吧!

       我不是岳家軍,更不是解家將。總而言之,統而言之。不管你信不信,我信了;不管你服不服,我服了;不管你敢不敢,我不敢了。我從今以後,再也不淌那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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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26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1-8-30 00:23
哈哈哈哈! 樹欲靜而風不止啊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24
解濱: 哈哈哈哈! 樹欲靜而風不止啊
我是息鼓了。那聖賢們,我惹不起。
回復 酸柚子 2011-8-30 00:27
它是聖賢,俺怕它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29
酸柚子: 它是聖賢,俺怕它
我也怕怕。怕打我屁股啊!痛啊!
回復 fanlaifuqu 2011-8-30 00:37
不敢笑你,大才子!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8-30 00:41
愛心捐助沒有錯.但!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任何以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因為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飯的你給5元,十元---一百,兩百的.這是一起"募捐活動".
法律規定:募捐發起人,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及個人簡歷附家庭成員社會背景詳細說明書.必須通過"公證處"發放的"公證書",而且必須通過媒體進行全程監督,增加其透明度!如果沒有上述資料,則視為"詐騙".
奉勸那幾位,表演結束,該收場了,換個網名再來吧---村裡不需要你們這樣的"詐騙嫌疑人".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44
fanlaifuqu: 不敢笑你,大才子!
笑吾不是聖賢。你當可開懷大笑。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44
往事並不如煙: 愛心捐助沒有錯.但!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任何以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因為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飯的你給5元,十元---一百,兩 ...
有理。謝謝分享。
回復 小小.. 2011-8-30 00:50
ha ha ~~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8-30 00:51
黃笑吾: 有理。謝謝分享。
著急寫錯了,任何以個人名義---法律原文是~"任何人以任何名義---"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53
小小..: ha ha ~~
盼望大家多欣賞美文,詩歌,交流心得。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0:54
往事並不如煙: 著急寫錯了,任何以個人名義---法律原文是~"任何人以任何名義---"
意思到了,便可。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8-30 00:58
黃笑吾: 意思到了,便可。
法律條文措辭一定要嚴謹,否則將釀成大錯.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1:02
往事並不如煙: 法律條文措辭一定要嚴謹,否則將釀成大錯.
對啊。罰你五百,和罰我五百。能一樣嗎!
回復 往事並不如煙 2011-8-30 01:05
黃笑吾: 對啊。罰你五百,和罰我五百。能一樣嗎!
左右都是五百,相互抵消,零!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1:07
往事並不如煙: 左右都是五百,相互抵消,零!
        
回復 TCM 2011-8-30 01:15
多欣賞美文
回復 黃笑吾 2011-8-30 01:16
TCM: 多欣賞美文
謝謝欣賞,留言。感恩。
回復 舊金山大亨 2011-8-30 01:22
往事並不如煙: 愛心捐助沒有錯.但!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任何以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因為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飯的你給5元,十元---一百,兩 ...
謝謝你的普法教育,想必也是個律師吧
老夫退休前在家大公司上班,算算也有成千上萬員工,經常誰家出了事,便有人挑起捐款活動,全部自發,各辦公室收取,沒見到警察來帶走什麼人,你指的任何國家都是哪些國家
回復 TCM 2011-8-30 01:28
黃笑吾: 謝謝欣賞,留言。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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