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離婚分手十餘載,不是冤家不聚頭(1)

作者:黃笑吾  於 2011-7-12 23: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54評論

關鍵詞:

 

                            離婚分手十餘載,不是冤家不聚頭(1)                                 

                                              黃笑吾

 

     最近,峰芝離婚戰進入白熱化,大結局階段。謝霆鋒和張柏芝,這一對昔日明星夫妻的悲歡離合,血海情仇,道聽途說,八卦消息,就如沒有大結局的現代真人版的電視連續劇一樣,天天上演著,吸引著無數的眼球。恩恩怨怨,愛愛恨恨,分分和和,離離別別。撲朔迷離,各執一詞;你來我往,莫衷一是。我們這些熱情觀眾,愛心粉絲,要是真的沉湎其中了,就好像坐上了迪斯尼世界的過山車,忽上忽下,左搖右擺。這要是心臟不好,還真的受不了。

        古人云,普天之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可人類都是肉體凡胎,從來就喜歡自欺欺人,想著那些掩耳盜鈴,一廂情願的美事兒,一聽見「萬歲,永遠,永恆」,就心潮澎湃,好像夢想成真了。

        婚姻,作為大多數男女們必過的一關,它原來的本意是男女間互相幫助,互通有無,娛樂自己,繁衍子孫。到了現代,人們與時俱進。有人追求自由、人性和民主,;有人欣賞勇氣、責任和自信;有人崇尚等價,交換和務實於是乎受到了「多種主義」侵蝕的婚姻,搖搖欲墜,離婚遍地開花。照今天的速度,也許用不了一百年,多數人會放棄結婚,這必將是一個蔓延全球的新趨勢。那個時候,婚姻這個辭彙也許就成了明日黃花,它日古董了。

        要說這離婚,也不是什麼都不好。好聚好散。惱人的事情結束了。一個重新定義自我,尋求快樂的征途開始了。這總要比天天吵鬧,愛與恨交織在一起的雞肋婚姻好得多。

       我的好友小王與前妻麗麗十二年前鬧了離婚。原因不明。如國家機密。他們公開只講了全球通用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性格不合」,「緣分盡了」。依我這婚姻專家把脈,一定歸類於「三大不合諧」:天生性格不合諧,生活習慣不合諧,夫妻性生活不和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管他們是什麼夫妻,有名的,無名的,一網打盡!

       人們常說:離婚無贏家。也許有一些道理。橫看成嶺側成峰 遠近高低各不同。本人不想讓大家浪費那些寶貴的板磚,只想做個實況轉播。

      據說小王當年是用下半個身子找感覺,處對象的,陰錯陽差地把最大的冷屁股娶回了家,他們既不是門當戶對,也不是興趣相投。大學時代,他有的是機會。但漂亮的姑娘學習差,尤其不在清華,北大。小王在大學校園裡呆了八年,他始終沒有和他心中的女神相聚在愛河。後來出國留學前,小王臨時抱佛腳,相處幾個月後結婚。由於雙方背景,性格,愛好,趣味相差太多,特別是女方一再要求無性婚姻,小孩出生一年後,過了七年之癢,他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女方提出離婚。

       什麼是習慣?就是經常性的,每日每時的,具有慣性的行為。就如火車,汽車,你用上剎車,車子還要忽忽悠悠地走上一段路,才停下來。聽說妻子要離婚,小王還不肯,捨不得。那熱臉貼冷屁股的勁頭,成了習慣性動作,還要貼一陣子。可是那冷屁股可是冷透了,涼透心了,特意搬到了40 Miles 以外的地方住下,把距離當成了楚河漢界,不讓他貼了。可憐的小王,從此為了接送女兒,十多年下來,頂著寒風,冒著酷暑,竟然開了四萬多英里。不是冤家不聚頭」的日子也就如影隨形地跟著他。

       離婚後的頭兩年,一歲大的女兒對雙親相聚的短暫時刻,依依不捨。小小的嘴巴嚷著中文:「一起,一起」,催人淚下。不單是小王,就是前妻偶爾也動過惻隱之心,恢復秦晉之好。但前妻麗麗上班的地方有一群狐朋狗友,是始作俑者。他們當然不願見到自己當年的「錦囊妙計」卻成了「餿主意」。想當年,若不是那一杆子人馬的瞎參謀,亂幹事,很難想像,一個十年都不加一次汽油的女人,帶著一歲大的孩子,會有那麼大的勇氣,淌這離家出走,鬧離婚的渾水。

        新創千古名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想守護婚姻,還得盯住老公,老婆周圍的狐朋狗友們。

        狐朋狗友們的第一個「餿主意」就是,「乘著孩子小,后爹趕快找。后爹一報到,新家樂瑤瑤。」 於是乎,離婚二年後,麗麗嫁給了一位韓國裔華人。

       新婚燕爾,快樂融融。狐朋狗友們的第二個「餿主意」也駕到了。什麼「二婚好,二婚妙,沒有愛的結晶,肯定孬。結晶到,二婚牢,愛到白頭到老,天天笑」。於是乎,麗麗打算再生一個孩子,錦上添花。

      但是麗麗的丈夫有他自己的小算盤。他也是「前科在身」,離婚一年多,一歲大的女兒跟著他的前妻生活,每月付著小孩贍養費。這要是再生一個,就熱鬧了,玩遍了數學上的排列組合。這個是你和你前夫的,這個是我和我前妻的,那個是你我的。三個小孩一聚會,三張不同的臉,舒服嗎?他是死活不同意!

      那麼,麗麗是否能擊敗二婚丈夫,圈內狐朋狗友們又會冒出什麼稀奇古怪的「錦囊妙計」,她是否會如願生下新的愛情結晶,敬請關注下文連載。

      這正是:

                         人間多少離奇事,是是非非難定奪。

                              苦海情愁急煞人,旁觀眾人是非多。

Divorce Mediator

2

高興
1

感動
6

同情

搞笑
3

難過

拍磚
1

支持
22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35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54 個評論)

回復 練精化氣AAA 2011-7-12 23:21
好看
回復 練精化氣AAA 2011-7-12 23:22
麗麗 二婚以後, 就不提 無性婚姻的 事情了嗎
回復 解濱 2011-7-12 23:31
小王同志後來有續弦嗎?
回復 黃笑吾 2011-7-12 23:36
解濱: 小王同志後來有續弦嗎?
且聽下回分解。謝謝關注。
回復 黃笑吾 2011-7-12 23:36
練精化氣AAA: 麗麗 二婚以後, 就不提 無性婚姻的 事情了嗎
且聽下回分解。謝謝關注。
回復 Jchu1688 2011-7-13 00:16
即來之,則安之,姻緣到了誰也欗不住!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0:20
Jchu1688: 即來之,則安之,姻緣到了誰也欗不住!
言之有理。兄弟已等候多時!
回復 Jchu1688 2011-7-13 00:25
這表示姻緣未到,人家姜太公八十歲高齡娶妻,多拜訪月下老人吧。加油!
回復 oneweek 2011-7-13 00:55
解濱: 小王同志後來有續弦嗎?
小王同志就是小黃同志。 一般要稍微改一下。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1:15
oneweek: 小王同志就是小黃同志。 一般要稍微改一下。
對不起,您還真的猜錯了。他是我表哥!
回復 孤獨男 2011-7-13 01:27
離婚在最好是不聞不問,過自己的生話.贍養費要在離婚前就私下籤完了.
回復 oneweek 2011-7-13 01:29
黃笑吾: 對不起,您還真的猜錯了。他是我表哥!
向你前表嫂問好
回復 方方頭 2011-7-13 01:32
娶個要求無性婚姻的女人?結局可想而知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1:38
oneweek: 向你前表嫂問好
叩謝。一定代勞!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1:39
方方頭: 娶個要求無性婚姻的女人?結局可想而知
至理名言。歡迎參與。叩謝。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1:39
方方頭: 娶個要求無性婚姻的女人?結局可想而知
至理名言。歡迎參與。叩謝。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1:41
孤獨男: 離婚在最好是不聞不問,過自己的生話.贍養費要在離婚前就私下籤完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敬請看下文分解。叩謝。
回復 孤獨男 2011-7-13 01:50
黃笑吾: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敬請看下文分解。叩謝。
好叻
回復 雁歸驚鴻! 2011-7-13 01:58
這故事還帶懸疑的,不愧為專家,手段文筆皆精彩。。。跟玩戀愛技巧似的,若接若離,欲擒故縱,聲東還擊西呢。。。哈哈 。高,妙!em:4:]
回復 黃笑吾 2011-7-13 02:04
雁歸驚鴻!: 這故事還帶懸疑的,不愧為專家,手段文筆皆精彩。。。跟玩戀愛技巧似的,若接若離,欲擒故縱,聲東還擊西呢。。。哈哈 。高,妙!em:4:]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專家見專家,乾坤涕泗流。謝謝表揚,熱情參與。
本才子感恩戴德,永世不忘。叩謝。
123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15:1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