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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楊繼繩:《「人民」?要「人」,不要「民」!》

作者:武宜三  於 2012-5-13 17: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7評論

關鍵詞:人民, 決定一切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偉大領袖的可愛奴隸。)
 
 
       「人民」,這是當今用得最多的兩個字,每個人可以隨口說出上百個關於人民的詞語:人民日報、人民畫報、人民音樂、人民文學、人民公僕、人民政府、人民鐵路、人民醫院、人民警察、人民代表、人民幣等等。在網上搜索一下,在0.094秒內,就出現94,900,000個與「人民」相關的網頁。怎樣理解這個時時見、處處見的詞呢?
       「民」,是一個不好的字眼
       什麼是人?這需要寫一本書來回答。我這裡不作深入的解釋,只是指一有血有肉、有需求、有思想、有情感的活生生的人。
什麼是民?《說文解字》說:民,眾萌也。萌,草芽也。從字面上理解,所謂民,就是一堆草芽。《說文解字》在解釋氓字時說,氓,民也。萌,同「氓」。「氓」「民」互訓,二字通用。民,甲骨文有一個象形字,好像一隻眼睛里插一把刀。郭沫若《甲骨文研究》說,「周代作一左目形,而有刃物以刺之。」「周人初以敵囚為平民,乃盲其左目以為奴征。」由此可知,氓是奴隸,是低等平民。
       據歷史學家劉澤華介紹,在戰國以後的文獻中,「民」一般泛指君、臣(官僚)、民三大社會等級中處於最下層的那一部分人。民被稱為「黔首」,排斥在政治等級之外。《春秋繁露.為人者天》中說:「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心之所好,體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從之。」民沒有任何政治主動性,只能服從統治,一味順上。
       總之,「民」卻是一片沒有長成的草,是敵囚,是奴隸,是社會的下層。「民」,是一個不好的字眼。
民既然處在社會下層,顯然是皇家大廈的基礎。所以,歷代皇家不能不重視這個基礎。從《盤庚》篇的重民、周公的保民、孔子的愛民、孟子的民貴君輕論,荀子的君舟民水論,到明清時期黃宗羲、顧炎武、等人的民本論,都希望君王重民。連暴君隋煬帝也高唱「民為邦本」。這些重民的思想並不是皇帝也講什麼民主,而是為了讓「民」平靜地「載舟」,不至於憤怒地「覆舟」。不管「民本」唱得多麼高,「君主是政治中唯一的最高主體,民本思想只是』君道』的囊中物。」
       孔子在《論語》中說:「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這裡把「人」和「民」是分開來。這裡說的人,應當是社會層,而民,是指被統治者。英文有the people,中文譯成「人民」。而people就是人,民族,人類。是什麼時候把「人」和「民」這兩個字連起來用,而成為一個用途極為廣泛的政治專用名詞――「人民」呢?什麼時候「人民」這個詞又變為地位崇高呢?這個問題有待歷史學家考察。
       「人」一旦被抽象成「人民」,「人」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人民」是集合詞,這一集合,就淹沒了成千上萬的個體;「人民」是抽象詞,這一抽象,就抽去了一個又一個的生命。
       「人」一旦被抽象為「人民」,就成了是沒有聲音、沒有面目、沒有形體的幻影。
       「人」一旦被抽象為「人民」,就成了可以任意雕塑的大理石,可以把它雕塑揉至高無上的神,頂禮膜拜;也可以把它雕塑成鋪路石,踩在腳下。
「人民」這個抽象的幻影不能說話,不能表達意願,它必須有「代表」。「人民」沒有投票的手,「代表」當然不會是「人民」選舉的。社會上的強勢者才有資格說「我是人民的代表」。像皇帝稱自己秉承「天意」一樣,「代表」也稱自己秉承「民意」。「秉承民意」的當政者,他就以「人民的意志」來行使權力。然而,什麼是「人民的意志」,只有「代表」才能解釋了。
       抽象的「人民」被說成至高無上的神,神的「代表」就可以以神的名義折騰活生生的人。「人民」不能說什麼政策好,什麼政策壞。「人民的代表」才能夠決定一切,能夠對所有的人發號施令。「人民」是政治盲從的群體,是烏合之眾。在「大躍進」中,只看到「人民」起鬨,看不到「人」的理智。在文革中,只看到「人民」在搞「多數人專政」,看不到「人」的尊嚴和權利。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是抽象的,主人的位置也就被虛置,管家的「公僕」就成了真正的主人。
       人民和只能和領袖相對應。「人民萬歲」通常和「領袖萬歲」相唱和;「人民萬歲」是廉價的口號,而是「領袖萬歲」實實在在的個人崇拜。「偉大的人民」必然和「偉大的領袖」相對應;「偉大的人民」是泛之又泛的政治詞語,而「偉大的領袖」才實實在在的可以享受權力盛宴的生命個體。在領袖眼裡,「人民」只是一個數字,領袖可以輕鬆地說:「死掉一半人,還有一半人,帝國主義打平了,全世界社會主義化了,再過多少年,又會有27億,一定還要多。」
       哪裡「人民」叫得最響,哪裡的「人權」就最差
按照伏爾泰「天賦人權」的說法,所有的人都應享受權利。不應當有一部分分人剝奪另一部分人權利的情況。「人民」只是眾多的「人」中的一個局部,不是所有的人。由於「人民」不是「人」,就可以劃定哪一些人是「人民」,哪一些人不是「人民」。對那些不是「人民」的人,就可以剝奪他們天然權利,成為賤民。
       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隨著革命的深入,「人民」的範圍越來越小了。在國旗上,圍繞一顆大星的四顆小星中,代表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兩顆小星,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只剩下代表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兩顆小星。而在「農民」中,富農和富裕中農也不屬於「人民」之列。在實際政治生活中這種情況更為突出。新華社記者郭超人提供的一個典型調查報告中說:1979年,四川省雙流縣新興公社新店子18歲以上的成年人有117人。其中,「專政對象」17人,「審查對象」70人,二者加在一起占成年人口總數的74%。人民的範圍如此之小,是因為「人民」和「敵人」沒有嚴格而明確的法律界定。從中央最高領導人到一個村支部書記,都可以把反對自己的人說成「敵人」,「敵人」是沒有人權的。
       用「公民」代替「人民」
       說得直白一點點,我們過去所說的「人民」實際指的是臣民。臣民只有服從,沒有權利。這是幾千年皇權政治造就的意識形態。隨著皇權思想的淡出,「公民」這個詞兒用得越來越多了。公民是一個外來詞,是從「citizen」翻譯過來的,它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承擔義務和享有相應政治經濟社會權利的自然人。「自然人」是活生生的人,再不是抽象的幻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我國的公民。不分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見、語言,在法律在前人人平等,都享有同等政治權利。權利和責任對稱。凡享有公民權利的人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了全民責任,才會有相應的全民素質。過去說中國人素質不高,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沒有責任,為什麼沒有責任?因為沒有權利。為什麼沒有權利?因為是「民」而不是「公民」。(楊繼繩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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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5-13 21:28
SF
冠以「人民」二字的,不論什麼,機構也好,媒體也好,都是自欺欺人。
回復 總裁判 2012-5-13 21:53
中國時興的一句話:為人民服務,不是為你服務。其用意暴露無遺,民不是人。為大多數人服務,不是為你陳光誠一個人服務,這就是人民民主專政。
回復 tangremax 2012-5-13 23:21
「人民」被我黨用爛了,已經成了」奴隸「的代名詞。
回復 ahsungzee 2012-5-14 00:44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5-14 02:51
人民這個詞是gcd專制政權的專用詞,專門湧來忽悠民眾的。
回復 淺色 2012-5-14 04:17
說別人是奴隸制度,可自己呢?
回復 淺色 2012-5-14 04:20
看看這圖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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