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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向國民開槍就是匪徒

作者:武宜三  於 2012-4-21 07: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16評論

 
      
 
       二戰中,盟軍對德國黨衛隊成員一律就地處決,而不用上報;理由是黨衛隊員不是軍人,沒有戰俘待遇。戰爭結束后,曾有人提出黨衛隊等同軍人的疑問。時任紐倫堡軍事法庭首席審判長那瓦倫斯淡淡地說:「軍人不會對內開槍,不會屠殺國民,不會忠於某個政黨或個人。所以,他們是匪徒,不是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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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6 個評論)

回復 ahsungzee 2012-4-21 07:39
第一次知道國際法是如何區分軍人和匪徒的!謝了!
回復 笑臉書生 2012-4-21 07:41
多好的回答
回復 黃笑吾 2012-4-21 07:45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4-21 07:46
這個回答得民心。
回復 真愛華 2012-4-21 08:16
這才是「一句頂一萬句「!
回復 遠方的羊 2012-4-21 08:16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4-21 08:19
LZ的意圖明顯。不想為德國黨衛隊鳴冤枉,他們不是好人。可是當時處決黨衛隊並不是盟軍命令。美軍解放了達豪集中營后未經審判槍決了一批黨衛隊成員。美軍組織軍事法庭調查。後來巴頓將軍下令解散軍事法庭。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4-21 08:31
軍人的定義:不槍殺國民。贊!
回復 總裁判 2012-4-21 08:41
鄧小平同志親自授予「共和國衛士」的六個中國人民解放軍官兵,原來是槍殺手無寸鐵的城市平民的屠夫啊?
回復 高爾夫 2012-4-21 08:50
頂了!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4-21 09:35
不覺得這個定義完全準確。當美國南方鬧獨立的時候,北方還不是出動軍隊鎮壓。難道南方人不是美國人?
回復 綱舉目張 2012-4-21 10:23
六四前鄧小平抽調了各大軍區,讓他們手上都沾滿血.新中國成立后解放軍贏得的榮譽,被鄧小平葬送.
回復 夸父追月 2012-4-21 14:54
「中國人民解放軍」, 就是中共的黨衛軍,是和納粹黨衛軍一樣的東東。
回復 小由 2012-4-21 20:50
夸父追月: 「中國人民解放軍」, 就是中共的黨衛軍,是和納粹黨衛軍一樣的東東。
正解!
回復 無維 2012-4-22 09:33
匪徒該殺!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4-22 09:49
夸父追月: 「中國人民解放軍」, 就是中共的黨衛軍,是和納粹黨衛軍一樣的東東。
地球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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