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飛---最後的唐‧吉柯德
《大公報》2005年7月25日署名文章報道說,深圳有個叫叢飛的人,十年的時間內,用了3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資助了178個貧困學生讀書,為此欠下了17萬元外債,自己患晚期胃癌卻無錢住院,但仍牽掛貧困山區的孩子,現在又把大家捐助給他的醫療費也拿了部份給孩子們交學費。在病榻上,他還多次向家人表露心願,死後把把眼角膜等有用器官移植給有需要人士,把遺體捐給醫院做醫學研究,為社會再做最後一次奉獻。
這個叫叢飛的人,是被深圳人稱為「五星級義工」、「愛心大使」和「慈善歌手」的優秀青年志願者。他為了「讓讀不起書的孩子揹起書包繼續讀書」,10年來一直過著清貧的生活,出門靠自行車,午歺常以兩個麵包加一杯清水觧決。他家的50多平方米的公寓房,至今還欠銀行10幾萬元貸款。每到春秋兩季學校開學時,他便將所有的錢拿去為那100多個孩子交學費,以至於供樓欠款要由父母來墊付。
據說,叢飛成了深圳人的驕傲,每天都有人到醫院看望他,絡繹不絕。照我說,同情不妨有,驕傲則不必。有什麼可驕傲的?我倒覺得很可悲。可悲的是叢飛不知道毛澤東有過「我們現在實行的是愚民政策」(《李慎之文集》P168,2004年,北京版) 的指示;也沒聽過毛澤東在1958年說過「秦始皇只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我們超過秦始皇一百倍」(《1958年5月8日在中共八大二次會議上的講話》)的話。
中國共產黨搞愚民政策和焚書坑儒,可以追溯到延安整風,進城後搞的一系列知識分子改造運動,從大專院校調整、批《武訓傳》、批胡適、抓胡風、鎮壓反革命,到10年浩劫大革文化命,直至今天的教育產業化,無一不以消滅知識、消滅知識分子、製造文盲、製造愚民為目的。
叢飛本身就是愚民政策的受害者,他在初二就輟學,因未交學費讓老師罰站過,他曾經為了沒有錢買鉛筆而去撿瓶子賣。在殘忍、暴戾的中共流氓政權和他們反動的教育政策面前,叢飛只不過是一個羸弱不堪、病體支離的唐‧吉柯德。在貧苦家庭的子女不斷地被趕出學校的大門,在失學兒童這個越滾越大的雪球面前,叢飛這個最後的唐‧吉柯德顯得多麼渺小,多麼可憐;他終於被壓垮了。
中共及其反動教育制度是謀殺叢飛的劊子手
在媒體報導和民間呼聲的壓力下,深圳市長、書記也肯降貴紆尊到醫院探訪叢飛,甚至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也下批示表示「關心」。但是這些「做戲的虛無黨」黨徒們,並沒有也不肯承認他們才是謀殺叢飛的劊子手;因為謀殺教育、大量製造失學兒童的正是他們所代表的中共分贓集團和他們所施行的「吃人的中國教育制度」(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胡星斗:《討伐中國教育制度》),中國最大的民辦教育企業----南洋教育集團前董事局主席任靖璽承認自己失敗了,他說:「我敗給了專制、壟斷、醜惡、沒人性的教育制度」(任靖璽:《教育煉獄十年》)。胡星斗、任靖璽們一針見血地道出了中共和中共教育制度的反動本質。
《南方周末》報道:中國義務教育經費的75%以上是由農民負擔的!只要你到中國的許許多多的鄉村學校去看看,你就會有「慘不忍睹」的感覺:教師衣服臟舊,學生蓬頭垢面,桌椅、板凳破破爛爛,校舍大多屬於舊房、破房、危房。現在,由於農村中小學合併,連這點可憐的教育資源也越來越遠離農村,造成許許多多學生失學,一些邊境的學生甚至跑到學費相對便宜、條件稍好的緬甸、越南去求學。這不是中國這個所謂「經濟大國」、「世界工廠」的奇恥大辱嗎?
近幾年,中國又颳起了教育產業化之風。搞教育和公立學校高收費,教育當局拚命從學生身上斂財!公共教育經費佔GDP的比例,發達國家在5%甚至7%以上,而中國2001年為3.19%,2002年為3.41%,均未達到國家制定的在2000年達到4%的目標。再看人均公共教育經費就更慘,瑞典為2000美元以上,美、日、德、法等在1000~1500美元,中國僅為9.4美元(據《南方周末》2003年新年特刊)。
吳洪森《崩潰的臉皮》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國教育投入在國民預算中的比重,「從1979曾經達到的最高比例10.4%下降到了現在2.2%,在全球排名是倒數20名之內,和最落後的非洲國家為伍。2003年9月聯合國主管教育權利事務的特別調查員卡塔琳娜·托馬舍夫斯基到中國考察兩周后,嚴厲批評中國在保證基礎教育權利方面連非洲窮國烏干達都不如。"中國教育經費僅佔國內生產總值的2%,比聯合國最低要求6%低得多。」中國的教育經費佔世界1%,卻要教育世界25%的學生。這不是共產黨反動派幾十年堅持不懈地製造文盲的真憑實據嗎?
尤其令人絕望的是,教育腐敗的「分利集團化」又日益強化了愚民政策的效力。據任靖璽估計:全國中小學的課本定價總額每年在200億元左右,全國中小學的教輔定價總額每年在600億左右,再加上試卷等有關費用,每年全國中小學生在教材、教輔等項目上花費的錢要突破1,000億元。2004年8月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教材和教輔的回扣率約為3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那麼每年就會有300多億的回扣流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手中,這就是統一教材教輔和考試的好處。
《北京青年報》報道過,十年來教育亂收費超過2,000億。這些亂收費項目,還沒有包括指定教材和教輔每年300億左右的回扣在內,如果加上這個數字,十年來的教育亂收費就不應當是2,000億元,而應該是5,000億元了。教育亂收費是驅趕貧窮子弟出校門最得力幫兇,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
中共教育制度暴露了中共《憲法》的虛偽性和欺騙性
中共教育制度不僅醜惡吃人,而且公然違憲、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無論是1949年以前,還是1949年之後,在中國大陸上出現的幾部憲法都明確規定了: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中華民國憲法》:第15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16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接受監督」。第18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第25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第28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第53條:「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12條:「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國家用於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在城鄉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主要用於實施義務教育。國家對經濟困難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的經費,予以補助」。第15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創造條件,使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14條:「適齡兒童、少年到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經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申請借讀」。第17條:「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可收取雜費。收取雜費的標準和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已規定免收雜費的,其規定可以繼續執行」。「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當酌情減免雜費。其他行政機關和學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制定收費的項目及標準;不得向學生亂收費用」。
但城鄉二元教育制度、義務教育不落實、以政府財力舉辦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高考錄取分數線地區歧視等又証明了中共親手泡製的《憲法》不過是一張廢紙。據報導,長沙市一所重點學校全年經費實際投入比一個縣全部的教育經費還要多。在中國大陸,受教育是權貴子弟、政治精英和他們的同夥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的專利品。
失學兒童的雪球越滾越大
在全國教育經費投入過低的情況下,教育經費又被挪用、貪污。教育經費被用於蓋樓、買車的情況十分嚴重,官員們拿百姓的錢擺闊,講排場。「中國信息中心」報導,2005年兩會的參加者透露,據不完全統計,去年一年中共官員用車耗費3,000億元,招待費用花掉2,000億,出國考察用了2,000億元。這還不包括決策失誤,搞形像工程和政績工程所造成的浪費。不節制的行政管理費用是政府的腐敗的明顯標誌。以上這三種活動每一單項拿出來投入教育都比現在對教育的總體投入要多上幾倍。然而這些投入都直接用在滿足政府官員的即得利益上,指望他們為貧困的農民辦教育顯然是不可能的。廣東清新縣教育局用「人頭馬」招待前來探訪貧困生的志願者,讓三位志願者當場流淚,就是對張德江之流的絕妙諷刺。(網際網路)
叢飛的太太邢丹說:「只要去貧困山區看過的人,都會被那裏的貧困程度所震撼,我也是跟了叢飛去一次後,才理解他的所作所為的,每個人都會被那裏的貧困震撼,都會伸出援手。叢飛沒有什麼特別的,所不同的是,他每年都會去那邊,每年都會看到新的失學兒童,所以每年都會被新的資助對象所打動。這就像滾雪球,不知不覺越滾越大,以致現在力不從心。」邢丹說錯了,山區的貧困、兒童的失學決打動不了偉光正的中國共產黨和他的貪官汙吏們。否則為什麼「每年都會看到新的失學兒童,每年都會有新的資助對象,就像滾雪球,越滾越大?據說國民經濟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長」,但錢是用來建「世紀壇」這樣的豆渣工程來為誰也不代表只代表他自己的人樹碑立傳。法國的安德魯,只不過為大驢蛋劇院勾了個概念圖,老爺們就送了他好幾億設計費(4月26日《經濟參攷報》),這一個安德魯就要累死幾百個叢飛呀!
中共不願意從國家財政中拿錢辦教育時,就只好靠收費辦教育。在中國大陸的義務教育早已經成了一句空話。因為《義務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然而1996年卻泡製了《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也就是說,從1996年起,義務教育就不再是免費,而是收費教育了。特別是在農村與貧困地區幾乎是完全靠收費維持,而收費的口子一經打開就不可收 拾。因為這給那些專門想方設法斂財的各級政府官員創造了生財之道。廣大貧困百姓尤其是農民幾乎被這些稅費逼得沒有活路了。
假減輕農民負擔之名加速農民文盲化
2001年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名義下又在農村實行所謂「一費制」。一些學者估算,稅費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費減收300億元。現在收費受到 限制,而政府又不拿出錢來補上欠缺的部分,最後的結果是這些農村學校只好關門。所謂「一費制」,是以犧牲農村教育為前提,表現了這一政策的虛偽性與欺騙性。如果政府真的想減輕農民負擔,明明知道學校缺錢,為什麼不拿出錢來補上教育經費的缺口?顯然「解決農民孩子上學的問題」是假,進一步扼殺農村教育是真;在 「減輕農民負擔」的旗號下,讓農民文盲化,你敢說共產黨不英明嗎?
因為教育經費發放時並沒有嚴格的管理。再加上對貧困地區尤其是農民的孩子所需的教育經費長期被忽視,造成農民工的孩子進了城市而上不了學。他們在本地沒有被當地政府納入教育經費發放的對象,他們進入城市之後他們遭到各種歧視,「入學難」問題更嚴重。
據一項調查,去年「我國流動人口中,18周歲以下的流動人口達1,982萬。在北京、深圳、武漢、成都等9個大城市,有關人員訪問了12,000多名流動兒童的監護人和7,800多名兒童,發現3到6周歲流動兒童入托比例為60.7%,低於城市戶籍兒童入托率;6周歲兒童46.9%沒有接受入學教育;近20%的9周歲的孩子還只上小學一、二年級,13周歲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的占相應年齡流動少年的31%和10%; 在失學的12到14周歲流動兒童里,有60%的人已經開始工作」。(網際網路)
新華社記者、中國青年報記者日前聯合進行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和城裡孩子享有同樣的待遇」、「降低收費標準」,是農民工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的兩個最大願望。在目前農民工仍受岐視、低工資、工資被拖欠的情況下,農民工和他們子女的願望還只能算是夢想!有學者以為中國應真正實行義務教育,建議中國政府把教育經費落實到每個學生身上,民工孩子上學難就不會發生,可以和美國孩子一樣,走到哪裡都有學上,當然更是與虎謀皮。所謂《義務教育法》變成世界最偉大的謊言。
總而言之,造成數以千萬計的孩子失學,是中國共產黨和他的政府不肯承擔自己的責任、不肯兌現自己諾言的結果。是毛澤東「愚民政策」和焚書坑儒」惡政的延續。可是有個受叢飛資助的學生家長打電話詢問學費,竟然在電話中這樣指責叢飛 : 「你不是說好要將我的孩子供到大學畢業嗎?他現在還在讀初中,你就不肯出錢了?這不是坑人嗎?」真是好心不得好報,他應該知道叢飛並不欠他什麼,對他兒子負有責任的是中國共產黨和他自己;叢飛幫過他兒子,而坑害他兒子的?是中國共產黨。他怎麼能這樣不講理呢?這大概也是中共愚民政策的副產品吧。
坑灰未泠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
毛澤東共產黨為什麼要對知識分子趕盡殺絕,為什麼會說「知識越多越反動」,為什麼要摧毀教育事業而大量製造文盲呢?那就是毛澤東總結了秦始皇以來中國二千多年的歷史經驗,奪取政權和鞏固政權都是靠兩桿子:槍桿子和筆桿子。毛共在奪權中利用了知識分子,在奪權後就把知識分子視為天敵,所以必欲除之而後快。
關於這點,賈植芳先生有過深刻的描述:抗戰以後起來的一代知識分子,「幾乎是吸吮著『五四』新文化的營養成長,又在抗戰的炮火中練就,從小就知道獨立人格寶貴,有一種藐視一切權威、反抗一切壓迫的個人主義沖動。這種衝動在國共兩大政治力量對峙的時候,促使他們本能的同情、偏向共產黨的一邊……可是到了一九四九年以後,新政權建立,新的權威開始發生作用的時侯,這一代知識分子與生俱來的個人主義的熱情與衝動,則成為生在門檻上的芝蘭,不能不被鋤掉。」(《獄裡獄外》)而且要鋤一乾二淨。
但是,坑乾淨了,便放心了嗎?也未必。豈不聞:
竹帛煙消帝業虛,關河空鎖祖龍居。
坑灰未泠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唐‧章碣:《焚書坑》)
如今此起彼伏的「騷亂」、暴力維權,顯然都是不讀書的文盲分子,劉邦和項羽已隱隱然在其中矣。
尚有儒生坑不盡,留他馬上說詩書。(清‧陸次云:《詠史》)
反抗的火種總是撲滅不了的,暴君們在焚書的同時,也為自己挖了埋葬自己的墓坑。(2005年7月,深圳灣畔。《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