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賀梅,你幸福嗎?.........

作者:夏山風  於 2011-6-11 14: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3評論

最近由於桑蘭案的熱烈討論而使有些村民們又重新關注了十幾年前的賀梅案,看到有村民在問 賀紹強現在哪裡,從事什麼職業,對賀梅有沒有盡到父責,這讓我想起了大約一年多前我在世界周刊上讀到的一篇關於賀梅案的跟蹤報道,(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為自從我在世界日報上看到這件案子的報導以後,我就一直在關注著這件事), 報導上說自從案件結束后不久賀紹強就帶著全家包括賀梅在內回了國,由於賀紹強夫婦經常吵架,最終導致兩夫妻離了婚,賀找到了一份教書的工作,而三個小孩就跟著媽媽過,由於媽媽的經濟條件不是太好,所以一直是舅舅接濟她們,而賀梅被送進了一所寄宿學校,一星期回家一次(父母好像在兩個不同的城市生活),當記者找到賀梅的時候發現她一個人坐在床邊,被其它女孩子們孤立著(可能跟她不太會講中文有關),她告訴記者她很想回美國,很想念美國的「爸爸媽媽」,(而美國的爸媽自從她回國后時常寄卡片,糖果和巧克力給她),她說她無法融入現在的生活,特別是在學習上,在美國她是全「A」的學生,而現在不僅留了一級,也還是無法跟上學習,她覺得很無助。當我讀到這裡的時候我的眼淚忍不住流了下來,我為這個才十一二歲的女孩感到難過,如果沒有這場官司,她應該像所有的花季女孩一樣正無憂無慮的生活著,而如今她卻承受的太多太重!從這件案子開始在報上披露以後,我跟所有的華人一樣,一直在糾著心的關注著,甚至還大罵過「美國鬼子」如此霸道!當案件贏了之後我也像所有的華人一樣高興,覺得終於揚眉吐氣了,但自從看完那篇跟蹤報導以後我沉默了,因為這件案子使得兩個原本友好的家庭不僅反目為仇,在經濟上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養父母家庭為了這場官司打到破產,甚至變賣房產租房而住),而賀家最終也並沒有給賀梅一個完整幸福的家庭生活(賀梅一直覺得在養父母家生活的更開心),而這個案件最終的「受害者」賀梅,我想在她幼小的心靈深處將永遠留下這揮之不去的陰影,從報導之後又是一兩年過去了,我衷心地希望賀梅能夠儘快融入和適應現在的生活,希望有更多的人繼續愛她,關心她,衷心地為你祈禱!加油!賀梅,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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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3 個評論)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1-6-11 15:21
不知道說什麼好。賀梅父母如果真的愛她就應該讓她回美國。
回復 夏山風 2011-6-11 15:40
賀梅父母是無法再來美國居住的,(沒有綠卡),如果再讓美國的養父母領回她的話,這將是一個最瘋刺的笑話!我想連岳東曉都不會答應的。
回復 fanlaifuqu 2011-6-11 18:24
當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賀梅的美國養父母。
回復 rongrongrong 2011-6-11 19:58
  
回復 oneweek 2011-6-11 23:14
fanlaifuqu: 當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賀梅的美國養父母。
可憐。 原來很陽光的小女孩, 以後要冤屈滿懷(如果她能記住在那家的情況的話)
回復 nsa130 2011-6-11 23:33
我還看過一個電視台的追蹤報道,心情絕對鬱悶。他們回國不久就離婚,根本沒有給賀梅一個充滿愛的完整家庭。希望賀梅成人之後,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
回復 nancyzhang 2011-6-12 00:05
fanlaifuqu: 當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賀梅的美國養父母。
同感,賀梅有美國公民身份,還有養父母的永遠的愛,長大后不管在哪裡好好做人,讓自己幸福,有機會一定要報答養父母。
回復 newyorker92 2011-6-12 00:20
I feel sorry for her.  Her father is really a axxhole.  Why do you want so many kids if you cannot even take care of yourself?  It is always the quality VS quantiy.  That is my opinion.
回復 BL_518 2011-6-12 04:28
meistersinger: 不知道說什麼好。賀梅父母如果真的愛她就應該讓她回美國。
也是我的想法~~~~~
回復 BL_518 2011-6-12 04:29
fanlaifuqu: 當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賀梅的美國養父母。
Me too ~~~~~~~
回復 Cateye 2011-6-12 05:07
成人的幼稚和自私,毀了孩子的幸福。既然如此,何必當初。如果當初收養賀梅的是華人夫婦,不知那場官司還打的起來不?
回復 陳營 2011-6-12 05:46
天下本無事庸人常自擾。如果真的對孩子好,就不該讓孩子沒有親生父母的關愛,養父母實在是搶奪別人孩子的強盜,與國內那些人販子有一比。即便賀邵強不是中國人,我對這樣的事情也是一樣看法。讓孩子不認親生父母的人絕不是好東西。如今不少美國家庭有領養中國兒童,這些家庭有自己的協會,經常組織活動,我參加過幾次,很感動的是那些美國人從中國領養的多是生身父母不明的孩子,但是他們卻告訴孩子你們來自中國,不要忘記中國。至於賀邵強本人是否是個好父親那是另外一件事。賀梅案的真正意義不是賀梅現在將來的生活如何,而是美國法律本身矛盾的爭鬥。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6-12 06:37
法理無情,法不容情。根據法律,賀梅就該歸生身父母的
回復 海上花 2011-6-12 06:57
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中國人死活認定賀梅在那個非親生父母的白人家就一定幸福!
回復 海上花 2011-6-12 07:07
「養父母家庭為了這場官司打到破產,甚至變賣房產租房而住」
坦承說,那個養父母如果沒有這個官司,他今天的房子也會被法拍了。那麼多個孩子,靠一個有上頓沒下頓的房產經紀的男人維持生計,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的。你看看他家的那個社區就知道了,快淪為底特律了。
不要只看見有些白人很「疼」中國收養兒童。要是想到美國許多白人家庭家長連孩子吸大麻,酗酒,性亂倫,自暴自棄,打死我也不會把女孩子往人家家裡送。
回復 海上花 2011-6-12 07:21
最關鍵的是賀梅案的勝利在美國法律上有效地維護了親生父母和孩子的根本利益。我們不可以旁人無法量化的當下賀梅的「幸福」與否來否定賀梅和父母及其他未來可能有的其它千千萬萬孩子和親生父母的法定權利的勝利。
回復 海上花 2011-6-12 07:24
meistersinger: 不知道說什麼好。賀梅父母如果真的愛她就應該讓她回美國。
為什麼?難道讓賀梅離開親生父母,獨自回到美國,回到一個非親生父母的家,就是幸福?
如果我比你家境「好」(說不定其實更壞),也會很愛你孩子,請問我來你家搶你的孩子,你願不願意?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1-6-12 07:48
你是為你自己想。沒有人替賀梅想。賀梅親生父母沒有給她應有的愛。」賀梅一直覺得在養父母家生活的更開心「
搶這個詞不合適。賀父母是先放棄賀梅的。
回復 夏山風 2011-6-12 08:49
海上花: 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中國人死活認定賀梅在那個非親生父母的白人家就一定幸福!
賀梅一個人住在寄宿學校就是幸福,對嗎?
回復 Rockbox 2011-6-12 09:10
陳營: 天下本無事庸人常自擾。如果真的對孩子好,就不該讓孩子沒有親生父母的關愛,養父母實在是搶奪別人孩子的強盜,與國內那些人販子有一比。即便賀邵強不是中國人, ...
你說的沒錯,但是我覺得造成這一切的恰恰是賀邵強自己。他犯了一個很多中國父母都可能會犯的錯誤,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自己沒精力沒時間的時候,就放在一邊,等到想起來了,再去要回來。有沒有從孩子的角度去考慮過問題?不要告訴我父母是沒有辦法,我看到的很多父母是自私的,以為了孩子的名義拋棄自己的孩子,然後以同樣的借口要回來。父母再苦再難,也應該讓孩子在一起,除非連自己也養不活,我想他們應該還不至於。無論賀梅能不能再回美國,賀邵強都已經是一個笑柄了,可惜的是他為了自己的名利和虛榮毀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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