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事發以來,亞裔醫生被UA暴虐一事件得到了空前未有的世界性的關注。特別不一般的是在美國國內激發了白人主流的極大義憤,就連美國總統都出面專門說話評論了,國會都要求UA回答質詢了。。。更不要說各大主流媒體的喧囂。
可是這個不一般是不是值得考究?就是不久前,華人陳建生被警察行刑式槍擊致死那樣暴虐的案子,怎麼不見美國政要和媒體如UA案這樣的關注呢?不久前發生的華人小留學生遇路怒被槍擊打死,怎麼也同樣呢?還有老印就是近期就有4個人被槍擊,死了2個傷了2個,因為印度媒體的宣傳造勢,美國媒體不得不報,可是美國總統卻千呼萬喚始出來,然後發表了一個範疇類的評論譴責被印度人不滿?
因為UA案有一個不同,就是其施暴肇事者不是白人,而是黑墨。並不是說當施暴者或種族歧視犯事者是白人的時候,白人主流們就沒有了正義感。他們也知道那不對,但是他們這個時候就投鼠忌器,怕傷害了自己人。這就是他們的種族部落精神,是我們亞裔特別是我們中國人很難理喻的,因為我們的文化恰恰跟他們相反,是胳膊肘子朝外彎的(應該修正一下,是六親不認朝著強者彎的)。
既然如此,現在UA事件的發展就有一個值得注意點- 檢察官已經宣布要進行刑事調查該案了。3個當事航警及保安,會不會被起訴?如果會,這個案子就可能成為黑墨版的梁彼得案。目前看來已經有了一些相似處:
二個案子的肇事者都是少數民族,只是現在角色顛倒了。
2個案子肇事者也都有一定的錯,邊緣性的可以說有也可以說無的。
梁彼得案黑人把全部對警察的不滿發泄到了梁彼得頭上,UA案亞裔把所有的歧視和不公待遇就次機會發泄出來了,會不會讓這3個人做了替罪羊?
梁彼得被替罪羊激起了華人的公憤,這3個黑墨警察的處境也開始激起了黑墨的不滿。
我看到康奈爾法學院教授的文章,和一些媒體報道,好像都在往這個方向走。但是那個法學教授的文章其實是值得推敲的。它只說了航警施暴犯刑事法的可能性,沒有說另外一種有關法律,即qualified
immunity,有限夠格(?)的豁免權,即警察執法人員等等只要是在執行公務,只要沒有故意侵犯他人人權,故意違反有關法律,就會受到保護而免予被起訴,等等。大多數白人警察射殺黑人最後就是以這個理由脫身的。
可是到了UA案這裡,同樣的理由會不會還存在呢?那3個警察保安的暴力行為是很過火,可是是不是構成犯罪了呢?按照一般美國警察施暴案的標準來看根本不會,如果會的話,美國警察有一半都成了罪犯了。
所以這就可能引起一個梁彼得案的效果。亞裔跟黑墨對立和爭鬥。
如果我們不想梁彼得被替罪羊,我們又為什麼要別人做我們的替罪羊呢?
照我看,民事責任足夠。而且應該是UA承擔主要責任。
要說這3個警察沒有對亞裔種族歧視說不過去。但是這主要是一種欺負弱者的做法,而且是UA內部恐怕早就約定俗成的做法。是個人都會半夜吃桃子撿著軟的捏。亞裔自己的軟弱馴服也有責任。故此越裔醫生真是條漢子,可能會某種程度上改變我們亞裔的處境。致敬!
但是欺負弱小,並不簡單等同於那種對亞裔的種族仇恨和種族歧視。就像UTA事件里我們看到的那種對華人整個種族的鄙夷和惡毒。
我們華人處境兇險,中美戰爭是一定會發生,就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要避免四面樹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