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調整宣傳口風 把梁彼得跟白人黑人警察同時比較

作者:fighter8  於 2016-2-25 13: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220 大遊行后引起的社會反響不是一般。很多人說這大概是近期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了。媒體想要掩蓋都不能,只好紛紛報道。之後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討論。直到今天社交媒體上討論還很熱鬧。主流媒體於是想辦法來damage control了。從紐約時報到黑人小報,紛紛請來華人執筆寫文章批評否定大遊行。黑人們也紛紛出動,表示憤怒。其實他們都知道華人是受了大冤枉的,但是為了他們難得得到的一個「勝利」和他們的臉面,他們不惜要惡人做到底。

 
根據我的觀察,黑人對華人訴求最大的反應是,白人警察 can get away with killing innocent Blacks,你們就應該 so can we 啊, 你們這是尋求白人特權,以為你們也可以不把黑人生命當回事!
 
黑人這是抓住了華人在訴求中把梁彼得跟殺黑人的那些白人警察進行對比證明不公的方式,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胡攪蠻纏到底了。就連有的頭腦簡單的亞裔也買他們的賬。華人這樣做,一方面因為是最鮮明的對比,一方面當時沒有黑人的案例。
 
其實我們很容易就改變這個現狀 -- 那就是應該調整宣傳口風,在把梁案跟其他警察犯事案對比中不僅僅用白人警官例子,還需要加上黑人警官的案例。因為現在,我們已經有了黑人警察的先例:
 
在FB看到一個日本人的帖子,為梁彼得叫屈的,說是不要忘了2013,NYPD一個黑人警察開車撞死一個日裔大學生,被法院判不負刑責。
那個日裔學生是合法穿過馬路,被這個黑人警察開警車撞死。事後紐約警察局撒謊企圖掩蓋黑人犯規真相,比如說當時警車正在奔赴緊急任務,車頂警燈在旋轉,調查結果是根本沒有,等等。也就是說這個黑人警察根本沒有撞死日裔學生的理由,可是卻被判「公差出意外」無罪,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梁彼得也是公差出意外,為什麼同樣情況,當死的是黑人,犯事的是亞裔,就成了重罪了呢?顯然是不公平的。
 
再加上跟白人警官犯事案子的比較,即能夠證明對亞裔的種族歧視,又能夠堵了黑人的嘴。現在明白了?我們要的這可不是「白人特權」,而是黑人警官同樣享有的警察的權利!
 
這是我們扭轉黑人輿論及其重要的一環。
 
 
 

 

剛看到有人已經找到了這個黑人警察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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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fighter8 2016-2-25 14:04
另外,是否有華人法律工作者,去上網查各個大城市法院的警察犯事案子記錄,肯定還能找到其他黑人犯事無罪的案子。這個日裔要不是那個日裔網友出來說,我們都不知道。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6-2-26 01:07
我們不要特權,只要公平...
亦不要把華人作""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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