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親歷:在西方要當漢奸都不見得是個有利可圖的買賣

作者:fighter8  於 2015-8-9 12: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7評論


中國人歷來有為討好攀附強大的異族往自己的同族背上捅刀子的傳統,俗稱當漢奸。這個傳統在抗戰時期達到高峰,據稱是偽軍多過皇軍。他們為了皇軍殺自己人時比皇軍還要狠。為什麼呢,歷史證明那確實是一樁牟利的買賣,偽軍們都得到了皇軍的善待,飛黃騰達者眾。
那麼如今最強大的異族是西方白人了,中國人又有機會來到西方,他們如果給西方人當漢奸出賣坑害自己同族華人呢?是不是還像跟日本人當漢奸那樣有利可圖?取得個人的發達和成功?
 
我所知道因為出賣自己族人而取得最大成功的是那個姓李的美國華人,他在朝鮮戰爭中對志願軍戰士用普通話喊話騙說自己人,不要打,結果志願軍上當受騙停火的片刻就被美國士兵包括他,統統打死了。這個華人後來被提拔成了美國的什麼將軍。不過這樣是有風險的。如果毛澤東在世知道了他的故事,說不定會派出海外鋤奸團來找他。我所知道的最不成功的,是美國華人范似棟。他為出國到美國被美國大使館誘使當了測試竊聽的工具,然後被中國判刑17年,出獄后跳海偷渡到香港,投奔美國領事館,被拒移民到美國,上香港大街抗議,最後被聯合國難民署以聯合國難民身份送去了美國。然後找美國政府理論要感謝,卻被美國人要求他承認精神病,現在美國打工。

但是這些都是特例。一般華人要當漢奸呢? 我在加拿大已經親歷了好幾個這樣的華人,這裡說說我跟他們的故事。吳瑤瑤,馮志強。。。盤點華人社區那些專業對華人背後捅刀子的名人
 
先說吳瑤瑤,多倫多華人社區的名人,以「人權律師」出名,是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於1989年曾經出任過平權會多倫多分會會長。她就是在那個時候有了往我背後捅刀子的機會的。我那時候因為跟多大的人權官司去向平權會多倫多分會求助,面見了所謂知名「人權律師」吳瑤瑤。只見她一副冷臉聽我說了幾句就以很矜持的姿態說「種族主義是很難證明的」,一句話來結束了我的訪問。
 
所謂華人平權會卻不幫忙,我以為也就完事了。結果發現事情根本沒有完。多年後,我通過安省信息法拿到了一小部分我在安省人權委員會的檔案,赫然發現一封信,多倫多平權會主任吳瑤瑤寫給安省人權委員會的。平權會居然背著我給人權委員會關於我的案子去信。為什麼?一讀此信,才知道吳瑤瑤為什麼要背著我。因為她知道她這是對我極大的危害和險惡。她在信中寫的大意就是平權會我們對此案是否涉及種族歧視不認同,雖然我們也關切是否多大行為有報復之意。可以想見,人權委員會一看,好,連華人社區都不支持這個案子了,還顧忌什麼?於是就放手對我進行迫害,直到最終羅織莫須有的罪名把我打成罪犯。這不就是literally背後捅刀子嗎?最典型的經典案例。我向全加華人聯合會總會投訴,結果那個會長說,我們這個組織是拿加拿大政府的funding的,意思就是我們拿政府的錢,有人要做這樣的事我們也沒辦法。
 
為什麼主流們不敢對黑人中東人社區這麼肆無忌憚地迫害,動不動就把某個看著不順眼的華人送進監獄,如我,如唐偉臻?不就是因為他們的社區都是內部相互支撐,緊密團結的嗎?黑人不用說了,中東人,那個在街車上被白人警察9槍打死的青年,已經幾年過去了,他死的那個街口到現在都有人來街燈柱上綁上花,寫上他的名字。可是我們華人呢?對主流社會是指哪打哪,紛紛對一個被主流打壓的華人落井下石,口誅筆伐至少也要劃清界限。這都是其次,最險惡最卑鄙的是背後捅刀子,就像這個吳瑤瑤一樣。
 
25年過去了,跟馮志強一樣,時不時看到吳瑤瑤的大名出現在媒體上,還是在從事她的「反種族主義」事業,並以此獲得了多倫多市人權獎,不久前又成為安省榮譽市民獎。可謂名聲響亮,遍及主流及華人社區。她可以說是幾十年如一日地搞主流規定的人權事業,為主流打壓華人人權案做出了傑出貢獻,不久前我在51網談到她時有其他華人說也是吳瑤瑤的受害者。所以我本來一直以為她要發達了,受到白人主流的提攜,比如被招徠進市中心那些大法律事務所去供職,至少一個白人律師樓里幹活,或者進入政府拿個一官半職,好不風光。可是25年過去了,她怎麼還是那個拿政府錢非牟利性質的社區團體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還得吃政府呀?她這些名聲看樣子都不過是水中月鏡中花,好看不好吃的。
 
原來我,和跟我一樣的其他華人這麼不值錢,幫著打壓迫害了我們就連個正宮地位都撈不到。可能是中國人想當漢奸的太多了,把漢奸的身價都壓低了?可能至少要中國廳局級幹部才能當上有賺頭的漢奸。想當年給日本人當漢奸,隨便一個農民就可以,而且還受到日本人的厚待哦。可是洋人卻為什麼這麼不同?我想可能是洋人文化天生就鄙夷對自己人背後捅刀子的那一類人吧。不是從聖經一開始,白人就以那個為了17個便士就出賣了耶穌的猶大為大惡,到現在都鄙視猶太人的嗎?我都不知道當白人主流在給吳瑤瑤頒獎的時候心裡會不會在想: 看把這個黃猶高興的。
 
吳瑤瑤在給人權委員會的信中寫的大意就是華人平權會我們對此案是否涉及種族歧視不認同。可是要知道那個白人教授是自己都在論文里明明白白白紙黑字地寫著他號召恢復納粹德國的種族主義藝術史理論,要以種族方法研究藝術史,在課堂上公開評論一個華人學者說 Despite that China has been far left behind history, some Chinese people are still very keen to claim historical inventions and achievements...CC Wang he himself now resides in Washington DC. (雖然中國早已被歷史拋在後面,有的中國人卻仍然熱衷於聲稱中國的歷史發明和成就。。。雖然CC Wang自己就住在華盛頓)。 一個華人,得要多厚的臉皮,多卑賤的人格,多缺乏為人的自尊和誠實,才能夠說得出來這是跟種族,種族主義無關的啊?真的是打掉的門牙都要和血吞,還要說那不過是打是親熱罵是愛,還要幫著打壓敢說疼的華人,。。。這叫白人該怎麼不歧視不鄙夷中國人啊?中國人對其他人證明了自己的卑賤,不誠實,和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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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fighter8 2015-8-9 12:27
這兩天所謂paralegal的馮志強跟一個主編到主流媒體告洋狀說陳國治等等「親中國的華人」解僱了某主編,因為其發表了馮志強批判陳國治「打種族牌」的文章。兩個人的照片都登上了主流媒體,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馮志強,久違了。怎麼又是你啊? 15年前你在我的案子里想幫洋人忘我背上捅刀子,現在又在幫洋人往陳國治等等其他華人背上捅刀子了?看來跟那個「知名人權律師」吳瑤瑤一樣是個往華人背上捅刀子以討好洋人的專業戶?歷史一再地證明,能夠為了巴結討好洋人而出賣傷害這個華人的,就能夠出賣傷害那個華人。那個華人說不定就是你。

15年前,一個自稱法律工作者的華人陪同著一個華人電視台fairchild的一個記者來到我的寓所說是要採訪我的案子。此人就是馮志強,後來才知道他不過是個paralegal. 那個記者拿著攝影機拍攝,馮走上前來跟我握手說「支持你」,再送了我一本他自己寫的小冊子。我當然很高興被採訪,以為有機會講我的故事了。可是奇怪這個採訪才大約幾分鐘說了個事情大概就草草結束了。馮志強帶頭走出去了。那個記者還好有點職業良心,告訴我說,這個節目採訪了你之後還要採訪一個西人律師,她是跟馮志強合夥工作的。

我馬上提問為什麼你們沒有事先告訴我這個情況,要求要跟那個白人律師當面討論我的案子,或者是在採訪她后我要對她的看法做出答覆。記者不肯定答覆,我就說如果不那樣我就不同意被採訪,你們就不能播出。這時候我去追上已經出去的馮志強,訊問他採訪白人律師此事,他楞了一下說「誰告訴你的?」我才明白,原來本來他是想瞞著我把生米煮成熟飯,以幾分鐘採訪我為名給白人律師真正的話語權來「從法律角度」單方面批判我,(說不定還加上馮志強自己),而我沒有機會從法律角度來分析我的案子很反駁。也就是說,只有他們有話語權來對我的案子進行法律分析,而我沒有話語權來對我的案子進行法律分析了。這才是這個採訪的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我要求那個記者如果不同意我跟那個白人律師當面討論或者再給我時間讓我從法律角度分析我的案子,我就不同意播出。最後他們沒有同意,採訪視頻也就沒有播出。

我從馮志強給我的小法律冊子上才知道他的名字。之後又到處看見他原來是個不大不小的華人社區名人。動不動以「法律專家」的身份對社區各種案子發表評論,按說多倫多這裡這麼多華人大律師,「法律專家」輪得到他當嗎?搜索一下,此人來的時間很早,20幾年前了,不過不是留學生身份來的,(怎麼來的? ),在一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大學」 以及學院學了點paralegal課程,當了paralegal個體戶。不過就是一個住在政府福利老人房裡的一般人。想了半天,他的名氣可能就來自於他總是毫不掩飾地站在加拿大白人主流的立場來評論華人社區,說白了就是幫洋人往洋人不喜歡的華人背上捅刀子。這樣他就時不時在主流媒體上代表華人社區露露臉,然後華人媒體就追捧起他來了。

我現在又見馮志強了,15年過去,他怎麼還是個paralegal個體戶啊?忠心耿耿為洋人服務幾十年如一日,出了大名,可怎麼沒有得到洋人提拔,再不濟,洋人大paralegal firm 里去謀一職也粘到多一點洋氣啊?他不是把他的名字都法律地改為洋名了還稱自己是「洋個體戶」嗎?
回復 陳營 2015-8-9 22:31
此類事情很多,因為這裡是洋人的天下,華人要自己過得比其他華人更好,就需要洋人了。
回復 fighter8 2015-8-9 23:25
以上我親歷的這兩個華人社區名人僅僅是當漢奸而無利可賺,另外一個則是當漢奸當得賠了本,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此人是多倫多的華人刑事律師,Rimond Li。曾經是我的律師。很快我就發現他是在為檢察官服務的,在關鍵問題上暗中與檢察官應和。比如,記得是我要求陪審團審案,他當我的面不說反對,等到他代表我說出去的時候就成了要法官審了,就正是檢察官要的。我立馬解僱了他。可是等到我出庭的時候他怎麼居然就走上前來站在我旁邊,儼然還是我的律師?怎麼為我服務的律師我都無權解僱了嗎?我說,你不是我的律師我已經解僱了你。他不回應當沒聽見。我就對著法庭的老百姓聽眾大聲說,你們看我已經解僱了的怎麼有權繼續充當我的律師。法庭僵持沉默了一陣,白人法官無奈地對他說,那你走吧。他就走了。之後我又遇到另外一個華人也被他幫主流坑害了。

他那種對自己華人同族的輕蔑和公然坑害踐踏真讓人嘆服。 可是沒想到啊,風水輪流轉,大約一兩年以後就角色對換了。 這回該他站在被告席上了。據說他可能因為太急切地想要討好白人,就大概是在探監一個白人客戶的時候應其所求偷偷帶去了大麻。(說不定那本來就是個陷阱)被逮捕起訴了。這個罪名可能本來不是很證據確鑿的。但是庭審的時候,一個他曾經的華人客戶出現在法庭里,要求作證。Li 反對,但是法官就允許了。這個客戶痛斥他如何坑害自己,列數他的種種身為律師背後捅客戶刀子行為。結果,Rimond Li 就被法官判罪,而且判了監獄坐牢。他上訴,說是法官沒有任何實際證據,僅僅靠他前客戶的證詞就判了他的罪。後來呢,我就不知道了。

我只知道這大概就是人們所說的報應。
回復 paci 2015-8-10 00:38
下場多為悲慘,子孫招人唾罵
回復 fighter8 2015-8-10 00:57
我親歷的最後一個幫洋人鎮壓華人的是跟林俊肢解案有關的。林俊案始發,國內很多網友在百度網「林俊吧」里熱烈討論,我就積極參與進去,為國內網友提供加拿大有關信息。有一個ID參與進來,自稱是林俊的「第一關係人」,以此身份要眾網友 不許討論林俊案子,而要「討論中國的黑暗處」。更不許網友比如我提及馬格諾他的種族主義背景,對我跟眾網友進行威脅,(而且看樣子知道我在加拿大的背景), 說他正在跟蒙特利爾的「探長」也就是加拿大警官緊密合作此案如果你們不停止討論林俊案,「我們將採取強硬手段強行制止」!那口氣他已經是洋探長的人,他跟洋人是「我們」,而中國人是「你們」了。哇這麼牛逼,這麼蠻橫啊?代表加拿大警察,端的嚇死老百姓了,是不是我們討論林俊案的華人要被加拿大警察抓進監獄啊?那希特勒納粹,共產黨專政,大概也不過就是如此的專橫,老百姓連說話都要進監獄了。我叫他拿出加拿大「探長」的委託書讓他代表加拿大警方,他不肯。叫他讓「探長」自己出面來表態,也沒有回應。
當時給我的感覺,此人肯定是個法律界人,因為他對林俊案以及我的案子都能說出點法律內行人的話。我心裡想,這個可鄙的漢奸wanna be大概剛好抓住了林俊案的機會,以其林俊「第一關係人」的身份為洋人法律界效勞,立下汗馬功勞,一定會藉此機會在法律界爬上去,從此要被提拔躋身於白人主流社會大律師樓,成為律界成功名人了吧?

沒想到,幾年以後,林俊案在加拿大公審了,這時候我在新聞報道中一睹了林俊「第一關係人」的風采,非常吃驚地得知,他根本不是什麼法律界人士,只是一個電腦科技人員,而且他不僅沒有在加拿大被提拔躋身於白人主流社會爬上去,反而回國工作了,雖然還保留了加拿大綠卡。怎麼?他跟洋人探長都是「我們」了,怎麼還是不得不回歸了華人「你們」之中呢?

我又一次慨嘆,唉,在洋人的地界里,就是漢奸wanna be,都不見得是一樁有利可圖的買賣。還是日本人好啊。
回復 fighter8 2015-8-10 02:03
paci: 下場多為悲慘,子孫招人唾罵
精闢總結。為什麼中國人要至少廳局級以上幹部才當的起洋人的漢奸?因為他們才有左右中國國策的能力。洋人會收買這些人,比如讓他們的子女開後門進入美國常春藤大學,華爾街大公司,等等。都是卸磨殺驢將會是他們的結局。因為西方人心裡會很鄙視這些人的。

西方人,不論是反共的美加,還是共產的蘇俄,都鄙視仇恨猶太人,就是因為他們都認為猶太人是連親媽都可以出賣的back stabber,背後捅刀子的卑鄙邪惡之徒。我曾經聽蘇聯來的猶太人說斯大林二戰之後殺的猶太人比希特勒其實還多。就是因為二戰期間蘇聯紅軍從德軍中拯救了一個猶太人,而這個猶太人卻把同一個部隊的斯大林兒子給出賣給了德國人,最終斯大林兒子自殺了。我看了那個電影,而且還是猶太人拍攝的。猶太人排這個電影是為了控訴自己被德國人種族歧視感到恐懼的惡果,而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所有西方人都這麼仇恨猶太人。
回復 fighter8 2015-8-10 11:19
日本人為什麼能夠善待中國漢奸,大概跟畢竟是同一個種族的人有關。雖然日本人也曾經對戰死的中國英雄比如楊靖宇將軍表示特殊的敬意,厚葬了他們。但是更加寬容理解中國人的漢奸們,雖然日本人的日奸很少。日本韓國大概都沒有過這樣大規模的漢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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