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這種形勢,華人的4.26準備工作做得很周全很好,媒體要全部像上次那樣集體
杯葛可能會比較困難點,所以情況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可以預測到的一點是,這些媒體
一定會在報道的同時提到,或者通過某些律師專家的口說道那個73歲白人警察被起訴一
事來對沖華人的遊行效應,以表示對梁警官起訴不是歧視華人的。
如果應對這種情況呢,建議要有準備。我想很有效的幾個回應方法是,
1:跟梁警官意外走火案最接近的是XXXX那個同樣在紐約政府樓巡邏時意外打死黑人的
白人警察的案子。因為那個老警察不是在巡邏時發生的意外,而是在衝突之中發生。那
個政府樓巡邏的警察走火還跟梁警官不一樣,不是由牆反彈子彈打死人的,而是直接打
死的。即使那樣,一個以黑人為主的大陪審團都決定不起訴他。(有的集會組織者似乎
誤以為那個警察是被起訴了,但是被判決無罪)
2,要著重那個華人小女孩 Alison Liao的案子,我看波士頓的組織者在這點上寫的相
當好。由華人小女孩被意外死亡檢控方對肇事者跟梁警官截然相反的處理結果看梁警官
案被重罪起訴的不公平。
3.同時,將抗議訴求著重點不再放在取消起訴上,而是抗議不公起訴要求公平審理。
還有,可以強調 Accident is not brutality,意外是不可控地發生的,而brutality
是有意識地濫用暴力。現在很多黑人把格里的死跟其他被白人警察濫施暴力致死相提並
論,是很不公平的,因為這忽略了這兩種死亡的本質區別。如果意外致死都是
brutality,那每天死於交通意外的是不是也是死於誰的 brutality。還可以說到,如果
梁是有意向格里開槍打死他的,我們完全會支持對他的起訴。
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看那個亞裔組織出面挺黑人檢察官起訴梁,似乎就是基
於把梁警官跟其他白人警察濫施暴力等同起來,相提並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