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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大拆遷與文化大革命的異同(7.7版本)( 轉)

作者:mongoes  於 2011-11-16 11: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太平洋006 於 2011-7-27 17:51:05 發布在 凱迪社區 > 貓眼看人

                                   當代大拆遷與文化大革命的異同(7.7版本)

                 

太平洋

 

    近年來,大拆遷席捲中國城鄉。其造成的惡果舉國上下有目共睹。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了文化大革命。試比較二者的異同。

不同點:

一、時代不同。文化大革命發生在亂世。大拆遷發生在罕見的盛世。

二、內容不同。文化大革命是政治行為。大拆遷是經濟領域的行為。

三、手段不同。文化大革命還不興法律手段。保障手段主要是輿論、政策、行政手段、群眾運動和大批鬥。大拆遷時代,保障手段既有輿論、政策、行政手段,還增加了法律手段。給你扣上違法的帽子,公檢法強制執行。

 

    相同點:

一、都是「理直氣壯」,勢不可擋。都似乎是國家利益至上。文化大革命打的是革命的旗號,為了革命當然可以讓你家破人亡。大拆遷打的是發展的旗號,打的是城市化的旗號,打的是增加GDP的旗號,打的是重新規劃的旗號,打的是棚戶區改造的旗號,打的是危房改造的旗號(說你的房是危房就是危房),打的是改善人民居住條件的旗號,而「發展是硬道理」,為了發展就可以讓你家破人亡。江西宜黃官員振振有詞,公開聲稱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二、都是合法行為或主流行為。文化大革命是最高領導人發動的。層層發文推行的,誰不革命就打倒誰。斗死誰,打死誰,都是革命的需要。革命不能溫良恭儉讓。當代的大拆遷也絕非某個城市或某個開發商的個人行為,而是政府發文號召(號召城市化和所謂的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嚴格地講是命令,而不只是號召),開發商垂涎三尺,各大銀行天量放貸,公檢法緊急出動,誰不拆遷就收拾誰,誰不配合就強拆誰。發展啊,發展,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三、都是聲勢浩大,舉國為之。二者都是轟轟烈烈,浩浩蕩蕩,摧枯拉朽,所向披靡。逆潮流而動者一般都是螳臂當車,自取滅亡。相當數量的政府官員在開發商的進攻下,已淪為開發商的代言人和工具,掛羊頭賣狗肉,滿嘴以人為本,滿肚子男盜女娼,一部分官員甚至從幕後跳至前台,現場指揮強拆,窮凶極惡,咄咄逼人,殺氣騰騰,帶頭強攻,坐視和放任被拆遷戶的自焚,上演了一幕幕官商勾結的鬧劇。

四、都是為了某種利益。都是畸形發展模式的外在表現。文化大革命是為了政治利益。大拆遷是為了經濟利益。大拆遷的核心利益是奪取土地。土地成為中國最大的一塊肥肉(也可能是最後的一塊肥肉)。與此相伴隨的還有農村的強制征地,也是為了奪取土地。第一,拆你房子,評估(補償)用的是計劃價格(多年前的價格,美其名曰評估指導價格),讓你買房用的是市場價格(真實價格)。計劃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格,一般不及市場價格的一半,採用貨幣補償,被拆遷戶所得款項根本無法購買同類地段的同面積房屋,僅此一項,就可以說,拆遷的本質就是一場掠奪,一場赤裸裸的掠奪。第二,拆掉平房,建成幾十層高的樓房后,每平米土地增值幾十倍,增值部分基本上被開發商全部吃掉(其中一部分又由開發商送給了貪官),被拆遷戶(原來真正的房產所有權人和70年土地使用權人)只能靠邊站。第三,被拆遷人若選擇回遷或安置房,則回遷房或安置房的建築面積普遍較大(但出房率低,即公攤面積很大,極不實惠),多出的差額部分執行市場價格,對多數被拆遷戶而言,必須補相當大的一筆資金才能實現回遷或調換,再加上通貨膨脹背景下過渡期實際要花費的租房費用和將來的裝修費用,無形中大大增加被拆遷戶的經濟負擔。第四,回遷房或安置房多數為電梯樓,被拆遷戶原來多數住平房或低層樓房,沒有物業費、供暖費,更不用交電梯費。農村房屋,自己有水井的,連自來水費都不用交,還能種菜吃。有些平房,還能開個小賣部,出租幾個南房、廂房,掙點收入,賴以活命。回遷到電梯樓后,雜費叢生,生活成本會大幅度上升。僅電梯費一項就高得嚇人。由於向高層供水、供暖、供氣需要更多的能量,水費、暖費、天然氣費也將更加高昂。更為可怕的是,高樓逃生和救援十分困難,一旦發生火災,許多人將被燒成「烤鴨」。20101115日下午,28層的上海教師公寓的火災一次燒死53人,燒傷70多人,令人慘不忍睹,慘不忍聞,就是明證。據介紹,消防雲梯一般只能架到10樓左右,高壓水槍一般也只能噴射到10樓左右。而現在的電梯樓,動輒30多層,讓人不堪設想。雖然據說有些高檔消防車能處置78米甚至300米高空火情,但恐怕多數城市、多數電梯樓的居民無福消受。實際上,高樓滅火迄今仍然是世界性難題。近幾年,國內颳起一股入住電梯樓的時尚,而且似乎越高越好,令人十分奇怪。其實,在美國,一般只有最窮的人才住電梯樓。相對而言,低層樓房,即使著火,也可跳樓逃生。而從高層上跳樓,必死無疑。此外,最近,又聽到了一些電梯質量出現問題,高層電梯,一旦出事,一定是驚天動地的。第五,如果原址在城市的黃金地段,原址很可能變成商業項目,被拆遷戶就無法回遷,要麼被迫選擇接受低標準補償,要麼被迫選擇往往位於郊區的安置房,而住在郊區,必須得承擔高昂的時間成本、交通成本,工作和生活十分不變。客觀上,等於自己的生活和地位就被邊緣化。第六,被拆遷戶損失的還有幾十年甚至幾百年世世代代形成的良好的街坊鄰里關係、穩定的客戶資源。這些都是巨大的無形資產。強拆一發生,一夜之間,一切都被毀掉了。特別是情感方面的傷害,拿金錢都難以衡量和彌補。例如對老屋的感情,對鄰里的感情,對魂牽夢繞的生活環境的感情,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園被毀,情何以堪?鑒於這六個因素,難怪無數被拆遷人聞拆色變,憂心如焚。不平等的、非自願的交易是一個零和遊戲。有人佔了大便宜,就一定有人吃了大虧。沒有大便宜,沒有超額的暴利,開發商是不會窮凶極惡、喪心病狂、殺氣騰騰地進行拆遷的。

五、都釀成了無數慘無人道的悲劇。無數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血淚斑斑,冤魂不散。無數家庭幾十年的血汗一瞬間如灰飛煙滅。手無寸鐵的百姓要麼忍氣吞聲,被迫簽字,要麼四處上訪,屢屢碰壁,要麼慘烈自焚,以死控訴,要麼鋌而走險,玉石俱焚,硝煙瀰漫,驚天動地。人間悲劇此起彼伏,怨聲載道。

六、都是十分荒誕,都是瘋狂行為。中華民族固然有很多優點,但至少有一個缺點,就是瘋狂性,骨髓中好像有瘋狂基因。文革是為了政治瘋狂,當代是為了經濟瘋狂,說白了就是為了金錢瘋狂。這種瘋狂突出體現在批准實施強拆的官員和申請實施強拆的房地產開發商的身上。為了攫取巨大的利益,他們已經發瘋。為了通過拆遷獲取政績和暴利(包括土地財政也包括個人私利),他們軟硬兼施使出了各種卑鄙的手段。一是人為編造出改善民生的旗號,以公益建設、保障房建設等為幌子,為動用國家機器強拆打下伏筆,使被拆遷人從一開始就處在弱勢位置,處在暴力拆遷的威脅之下。二是分化瓦解被拆遷人,許以小利,收買部分目光短淺的被拆遷人,利用被拆遷人的人性弱點製造不團結,尋求突破口。三是瘋狂造勢,一邊動用各種媒體造勢,一邊對個別簽訂了協議的被拆遷人的房子(甚至包括未簽協議的房子)趕快動手,砸門砸窗,斷水斷電,讓四鄰人心惶惶,度日如年。四是有意識少建回遷房,杜撰虛報簽約戶數,以好位置、好樓層有限及回遷房有限逼迫被拆遷人就範,簽字晚了就沒房安置了。而貨幣補償根本不夠在同等位置買房。五是動用行政手段,逼迫被拆遷人所在單位領導向被拆遷人及其親屬施加壓力,以停止公職、免職甚至開除相要挾,常常株連九族。六是以暴力拆遷相威脅。七是動用國家機器,強行拆遷(一般選擇在半夜進行)。八是動用黑社會,大打出手,實施打砸搶燒,強行拆遷(一般也選擇在半夜進行)。九是偽造被拆遷人簽名,簽訂拆遷協議,冒領拆遷補償款。所有這些行徑,均嚴禁被拆遷人員和媒體記者等人士拍照、攝像,拍攝用的手機、照相機、攝像機一律被搶奪。僅此一條,就足以說明開發商和貪官做賊心虛,見不得陽光。開發商還口口聲聲地對被拆遷人說,拆遷是給你們辦好事。以至於有人質問,即使性生活可以帶來快感,難道就可以實施強姦嗎?在法律上,協議本來應該是在平等自願、沒有任何脅迫的情況下籤訂。可是,問一問那些被拆遷人,他們已經簽訂的拆遷協議有幾份是在平等自願沒有任何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其中包含了被拆遷人多少屈辱、悲憤和無奈!

七、都是一場浩劫,都是對生產力的巨大破壞。文化大革命使全國充滿紅色恐怖,經濟建設基本荒廢。大拆遷使很多才建成幾年的房屋被推倒,被爆破。不僅大量的平房被拆遷,大量的樓房亦不能倖免於難。某些地方政府打著重新規劃的旗號,將建成才幾年的高樓、大橋炸掉,此類新聞被當作正面報道頻頻見諸媒體,美其名曰「××第一爆」,彷彿非常刺激,非常過癮,非常有成就感,非常富有快感,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真是造孽啊!最近,筆者看到,一些縣城的拆遷已經進入了瘋狂甚至是癲狂的狀態,滿目瘡痍,滿城瓦礫,交通中斷,斷壁殘垣,隨處可見,整座城市好像經歷了汶川大地震和日本大地震,慘不忍睹,令人痛心!背後的血淚可想而知!

八、都是對憲法和法律的公然踐踏,都是對人權和財產權的公然蔑視,都是泯滅人性的暴行,都是突破道德底線的暴行,都是對物質家園和精神家園的摧殘,都是對人類物質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空前破壞,都是慘無人道的運動。其實,任何事情,一旦成為瘋狂的運動,往往就難以控制。運動往往會變成一架絞肉機器。文革中頭一天整人的人有些第二天又戲劇般地變成了被整的人。今天發動強拆的人、判決強拆的人、執行強拆的人、贊成強拆的人的房子很可能也會被這場運動所席捲和吞噬,他們自己的房子也完全可能在不久的將來被強拆掉。那些被強拆者悲慘的今天很可能變成袖手旁觀者的明天!喪鐘為誰而鳴?喪鐘不僅為強拆死難者而鳴,也為每一個看客而鳴!也為每一個始作俑者而鳴!命運弄人啊!如果一意孤行繼續拆下去,必將拆散人心,拆散執政基礎,危及執政地位,天怒人怨,無異於自掘墳墓!

九、都是禍國殃民,都需徹底否定,都要接受歷史和人民的審判。文化大革命已經被徹底否定,很多受害者得到了平反昭雪和經濟補償。反映文革罪惡的書籍、電影、電視汗牛充棟,數不勝數。大拆遷至今尚未得到徹底否定。隨著時間的延續,大拆遷的罪惡一定是罄竹難書,將來申請國家賠償者一定是天文數字。大拆遷一定會成為歷史的記憶,但願這一天早點到來。 

各級執政者,不要折騰了。中國經不起折騰了,經不起瞎折騰、亂折騰、反覆折騰了!

 

儘管人微言輕,但是我們仍然要吶喊。希望熱心網友將此文《當代大拆遷與文化大革命的異同》7.7版本轉發到全球各大中文網站和論壇以及個人博客、微博上,形成一種正義的輿論,為推進中國的社會進步盡我們的綿薄之力吧。謝謝大家!

 

(原貼網址:http://club./dispbbs.asp?boardid=1&id=7647887&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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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foxxfam 2011-11-16 23:24
財產再分配....
回復 mongoes 2011-11-17 01:48
foxxfam: 財產再分配....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5:38
我有時想:很多有價值的歷史文物收藏在其它國家的博物館里未嘗不幸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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