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的那一年,大學還沒畢業,正在讀三年級。
我當時在北方的一所大學讀旅遊外語專業,主要是學英文,畢業以後去當導遊,領著老外到處轉悠。當時已在美國的男朋友給我寫信說:"你快別在那學什麼外語了,在中國讀那些英文,哪有來美國學得快!"後來又加上一句:"不過,要來美國,你得先和我結婚。"這后一句有點像威脅,但當時我也顧不了那麼多,只知道,只要能見到他,怎樣都可以。可是那時讀本科是不可以結婚的,好在男朋友的父母認識大學辦公室主任,這主任建議說如果想結婚,就只能先退學,於是寫信與辛辛苦苦養大我的父親商量,退學結婚。
退學結婚父親是不同意的。他說: "好不容易考上個名牌大學,就這麼不讀了?萬一學退了,簽證沒拿到,大學也回不去了,到那個時候怎麼辦?再說,這個人,我們連面都沒有見過,可靠嗎?萬一拿著結婚證到了美國,他已經對你變了心,美國那麼遠,我們又幫不上忙,怎麼辦?"他老人家問得我啞口無言。我雖然對父親所有的問題都沒有答案,但退學結婚的想法並未有絲毫的改變,在父親寫了幾封勸說信后,他老人家也只好說,退學可以,後果自負。
我的結婚證是我婆婆找熟人領來的,我丈夫和我當時都不在場,他在美國,我在南方的家裡。我退學回到家裡辦護照,我的婆婆寫信問我要了一張頭像,說是辦結婚證用,等到我拿到護照,坐著火車見到她的時候,我就成了已婚的女人。那個時候的我,才二十齣頭,從校園裡剛出來,還什麼都不懂,天真地以為,有了愛情,就有了一切。
我曾經非常嚮往的愛情,有如三毛和荷西的愛情,不一定要以沙漠為背景,但需要彼此有濃濃的愛意,各人給予彼此想念的空間,有一點隨意,又有一點自由。可惜的是,我們並沒有三毛和荷西的瀟灑和浪漫,我們要吃飯有桌子,睡覺有床的舒適,又要有養兒育女的快樂。這就註定,我們的婚姻有了世俗婚姻的結局,像許許多多的夫妻一樣,我們也走過了一段要不要離婚的困惑。
等我們花了幾年的時間,走出了這個困惑,我,內心剩下的唯一渴望,就是好想結一次婚。這種渴望,就像一個長大沒有經歷過叛逆期的男人,總會在過了叛逆期后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想去做一些狂妄的事情,看似不符合他的年齡,其實是走一段在狂妄年齡應走而沒走過的人生之路。一個沒有走過結婚過程的女人,想和她的愛人在經歷了感情的波折后,對於未來,想有一個新的開始,這似乎也不能算是太瘋狂的想法。可是這個想法,對於男人,有如剛離婚重獲自由一樣,誰也不想再去迫不及待地承諾一生。再說,他的不結婚的理由也很讓我啞口無言:"我們又不是沒有結婚。"
於是,結婚成為我一生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