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同事大衛離婚的故事

作者:怡人  於 2011-7-12 08: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愛情婚姻|已有22評論

   離婚的故事,小說電影中看過不少,對於周圍人已經離婚或正在離婚,基本上也沒什麼感覺,但在最近目睹同事大衛兩年的離婚拉鋸戰後,對於離婚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和體會,有時會覺得離婚那玩意兒,值嗎?
 
   大衛的離婚,起源於他發現他太太有外遇,這個發現也非常地巧合,就在他和我聊到他想和他太太分居的第二天,可見外遇也只不過是導火線而已。他絲毫沒有猶豫就向律師遞了離婚申請,並開始取消兩人共有的信用卡, 等到他申請離婚的第二天,他太太去商店買東西時發現信用卡不好使問他怎麼回事時,他才跟她講了他已申請離婚的實情,他並沒提及她的外遇,似乎那已不成為離婚的理由。她不知道他怎麼知道的,也不知道他知道些什麼。
 
   大衛是個很傳統的美國人,他在賓州一個溫馨的家庭長大,他和他太太是在工作單位認識的。他說當初他一見她就知道他要娶她,她當時還忙乎著給他介紹女朋友。他說他愛她,在她生日的那天請假在家想陪她,而她卻到美容院去修指甲。他在知道她沒有衣服去參加一個婚禮時,他叫上我和另外一個女同事去幫他去商店給她買衣服,他回家把衣服給她,她一個人到廁所試穿,他就聽見她在裡面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口氣好像那衣服完全不合她的品味,她沒出來給他看一眼她穿上那些衣服的樣子,他之後有一種受挫的感覺。他跟我說他不懂她為什麼體會不到他的愛,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神充滿了沮喪。我後來才明白,原來當對方不愛你時,無論你為她做什麼,都白做。
 
   兩人也不是沒有想過挽救婚姻。五年前,也去過婚姻諮詢,結果說兩人溝通得不夠。這個診斷就像萬金油,用在哪個觸礁的婚姻上都好使。他兩人短暫的改變暫時緩減了婚姻危機,但很快又危機四起,就像得肺炎的人,醫師只給了一點止咳糖漿。等到後來他知道了他太太的外遇,他試圖想和她好好談談的時候,她只敷衍地說了一句:He means nothing to me (第三者對我一點也不重要)。
 
   離婚對於外人來說,可能只是財產的分割和孩子撫養權的爭奪,可是我看見的卻是一個想對婚姻執著一生的男人和一個朝夕相處了十六年的女人和孩子在情感上如何一天一天分離 的(emotional detachment)。由於她不肯透露任何一點關於第三者的消息,他開始神經質似地在家裡尋找有關這個男人的點點滴滴,比如在她睡著后翻她的錢包,開始查看手機記錄,也翻她在車裡可能留下的蛛絲馬跡。他這種瘋狂的行為持續了幾個月,他發現了許多他不想知道的事,比如:她在一張紙上寫著她早就不愛他了,這個婚姻對於她早就沒有意義了;又比如,他在她車裡找著她的另一個手機。當然,他像一個偵探,也找到了那個男人的一些資料包括照片,有些甚至她都不一定了解的情況,比如他並沒有離婚,有兩個孩子,他的工作,他的法庭紀錄,他的家庭住址和他太太的名字等等。
 
   幾個月的發瘋行為讓他對她越來越厭惡,因為這讓他不斷地回憶起她曾經的謊言,想起她曾常常躲在廁所給他打電話。一方面,他厭惡她,不能容忍她,另一方面他又期待她向他悔過道歉,他說如果她跟他說她錯了,他會重新考慮。可是矛盾的是,離婚一旦走上了法律的程序,雙方基本上就切段了交流,因為任何一方的律師都不希望他的客戶不通過他們去和對方溝通,否則他無法替他的客戶爭取到最大的利益。幾個月後,他因為受不了再在家裡見到她,又不忍心把她踢出家門,他只好一個人搬了出來。
 
   離開家,最擔心的莫過於孩子。他們在向孩子講離婚的時候,只說他們在一起不幸福,經常吵架,這是孩子容易接受的理由。關於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他早就考慮了,一 般經歷過父母離婚的人都告訴他不離反倒對孩子傷害更大,因為兩人終究都不幸福,孩子也將在父母的天天爭吵中度過。雖然他心裡作了很多準備,但離開孩子還是讓他對他們擔心不已。他有一次講到他夢見他十歲的兒子得病死了,講著講著眼淚就流了下來。
 
   他雖然起初想爭取一半對孩子的撫養權,也為了這換了個更好的律師,但美國的法律在孩子的撫養上非常地褊袒母親。如果他想離婚後把房子留給她和孩子,他爭取到撫養權最基本的條件是他經濟上必須能供一個五個人包括四個孩子的住房,而他在付完妻子和孩子的贍養費后,就沒有足夠的剩餘了。再說,如果真的要求孩子每隔一周都來他這住,在生活上也給孩子們增加了很大的麻煩,孩子必須在兩個家之間搬來搬去。更糟糕的事是他太太在她律師的建議下,開始記下他每天上下班時間,以便證明他並沒有時間來照顧孩子。他本來就是家中掙麵包的,而他太太本來也只是半職工作,這樣的結果似乎特不公平,一方面,他因為全職工作,他要付她贍養費,在孩子撫養權的爭奪上也佔劣試,因為時間大多花在上班上,而她外遇的事實幾乎在贍養費的計算上和孩子撫養的判決上起著微不足道的影響。
 
   兩年後的今天,房子沒了,老婆沒了,孩子平均一周見一次半,每個月工資的一多半也出去了。我問他后不後悔,他說不後悔。不管怎麼說,現在剩在手裡支配的錢比以前要多了,孩子和他在一起時,也會按照他規定的時間上床休息,不用和太太為很多生活瑣事爭論不休。更何況誰願意跟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過一輩子呢。說的也是,誰願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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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2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1-7-12 08:35
美國人不願勉強自己。
回復 yulinw 2011-7-12 09:30
   誰願意跟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過一輩子呢。
回復 瀟湘妃 2011-7-12 10:41
人生中有時就要做不得不的選擇.
回復 nierdaye 2011-7-12 11:01
更何況誰願意跟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過一輩子呢。說的也是,誰願意呢? good question.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7-12 11:13
要給那麼多嗎?贍養費好像是收入的20%。
回復 001zmm 2011-7-12 19:53
要在中國,會找那個那個情夫火拚
回復 001zmm 2011-7-12 19:53
要在中國,會找那個那個情夫火拚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7-12 20:37
        
回復 xiaobei2011 2011-7-12 21:30
他妻子真鐵石心腸
回復 Lawler 2011-7-12 23:44
原來當對方不愛你時,無論你為她做什麼,都白做。
白做!
回復 Cannaa 2011-7-12 23:51
這就是美國,男的怕離婚,女的鬧離婚。中國可好,中年男人甩老婆找小三,法律不一樣。
回復 Cannaa 2011-7-12 23:54
美國離婚案搶孩子是普遍現象。為什麼,因為孩子撫養費遠遠超過實際花費。比如一個年收入8萬美元的父親,法官會判他每星期付兩個孩子撫養費$550。實際上小孩花不了那麼多,多出的錢都是媽媽的了。我經常看到離婚的母親帶孩子出國度假,離婚的父親縮衣節食開著TRIALOR在家附近度假。

中國離婚常見的是男方甩女方,離婚後男方再找個年青十歲二十歲的結婚很正常。這一點看還是美國法律好,好就好在它強制每個人為家庭負責,不允許把個人負擔甩給社會,否則製造出大量棄婦怨婦破壞安定團結。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2/user-271857-message-101938-page-1.html
回復 hog4oc 2011-7-13 00:00
We human have three emotions in regard to relationship:
Lust
Romance
Attachment

We all went through these stages, at the end is the friendship and raising kids bounding us together. Love is dead after two years!
回復 alexchi33 2011-7-13 01:18
結婚的時候所立下的婚約,照理來説應該遵守到死的,因為那是一生的誓約。走到離婚這一步,絕對是雙方都有錯。對於破壞婚約的男人女人,要再娶再嫁,還會碰到同樣的問題,村民們考慮對象的時候要三思而後行啊!
回復 孤獨男 2011-7-13 01:38
離婚最好是談好條件一刀切,不拖泥帶水
回復 怡人 2011-7-13 05:55
fanlaifuqu: 美國人不願勉強自己。
我們都只活這一次, 咱也不應該勉強.
回復 怡人 2011-7-13 05:58
隔岸觀火: 要給那麼多嗎?贍養費好像是收入的20%。
孩子們的撫養費其實占的是少部分.大部分是給太太的. 她現在也工作, 加起來的錢比他多.
回復 怡人 2011-7-13 06:00
hog4oc: We human have three emotions in regard to relationship:
Lust
Romance
Attachment

We all went through these stages, at the end is the friendship and ra ...
兩年有點消極吧. 怎麼說也得撐過五年吧.
回復 怡人 2011-7-13 06:03
孤獨男: 離婚最好是談好條件一刀切,不拖泥帶水
沒有工作的一方都要你和她律師談.在那時候, 沒有律師, 誰還相信你會向著她呀.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7-13 08:39
怡人: 孩子們的撫養費其實占的是少部分.大部分是給太太的. 她現在也工作, 加起來的錢比他多.
給太太的那部分,男方律師是可以幫當事人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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