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今天我去上庭,居然小「贏」了!

作者:土筍凍  於 2014-1-3 05: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偶感隨筆|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11評論

關鍵詞:土筍凍

今天我去上庭,想據理力爭我那張被便衣警察開的超速罰單。

該便衣一個月前在一個45邁時速的地段,把我攔下,問我知不知為什麼被stop。我說不知。然後他就給我一張紙,上面寫著某月某日,我在40邁地段開60邁的時速。我一看,有戲啊。他老兄連規定時速都看不清楚,難道他不會把雷達上的數字也看錯了?

一個網友給我留言,說那是「contains false information」。今天我就把那句話照搬過去給法官聽。在警察承認他made a mistake時,我及時地加上一句:」他如果能把規定時速搞錯,那他也有可能把我當時的時速弄錯啊「。

法官望向站在我身後的bill。理著一個大光頭的bill居然一本正經地對法官大人說:"The reason I am here today is I want to sleep tonight。 Happy wife, happy life..." 

bill話音一落,法官笑了,美麗的女秘書笑了,連那板著臉的便衣警察也轉頭盯著那閃亮的光頭笑了。。。

然後,法官說:」交$10吧,不減分「(我家的車險安了:))。

雖然法官沒有完全dismiss掉這個罰單,這個結果已經很令我們滿意了。如果按一個mile罰$6算,20miles的超速,是應該罰$120,而且DMV那邊得減去分數,接著保險費便跟著漲。。。感謝大家給我出謀獻策,在此謝謝您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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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4-1-3 06:38
我有類似經驗,但分文不交。
回復 亦云 2014-1-3 06:40
運氣好,一般45邁的限速 開50邁以內是安全的
回復 oneweek 2014-1-3 06:53
Lucky. 新年買彩票吧。 bill 出錢
回復 笙簫難默 2014-1-3 10:20
恭喜了
回復 長江岸 2014-1-3 11:25
其實那$10是讓你引以為戒,為了他人和您自己的安全,別再超速!
回復 Mshine 2014-1-3 12:06
開車最好別超速,這樣的贏真的不是值得高興的事.
回復 Giada 2014-1-3 12:17
誰是Bill? 他跟你這個罰單有什麼關係?
回復 mzou 2014-1-3 13:47
機智,Bill 的話也機智。祝賀
回復 yulinw 2014-1-3 15:11
   好事~·新年快樂~·
回復 北勝街 2014-1-3 18:35
恭喜了。
回復 月光明 2014-1-3 20:21
開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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