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最初現場照曝光 被斃「周克華」疑是便衣警察

作者:yangyiyang  於 2012-8-17 21: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天涯雜談』 最初現場照曝光 被斃「周克華」疑是便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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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發表日期:2012-8-17 11:51:00 回復

被警方擊斃的悍匪並非是周克華,而是另有其人。從新聞發言人只管自顧自說話而不讓媒體提問就可以知道,這隻不過是一場騙局而已!
  近日被網友關注的疑點是:被槍擊人的著裝與周圍的警察極像,都是黑皮鞋、斜挎包。而且這被擊斃的人穿著T恤腰裡別著手槍,大搖大擺的上大街,很可能是便衣警察。同時另一個疑點是,在最初的現場照片上,死者的身邊沒有槍,也沒有一個黑塑料袋。

  網友推測死者是被警察誤殺的便衣

  網友根據「周克華」死亡的照片推測,死亡的是一個長得像周克華的湖南便衣警察。

  重慶民警周縉、王曉渝兩人開槍打死了嫌疑犯。新京報記者問:他(死者)從哪裡掏出了槍?王曉渝回答說,他的槍就別在腰裡,因為是夏天,穿的單薄,他的腰部就鼓鼓的。拔槍的速度很快,一下就朝周縉開了一槍。
  網友質疑:夏天,穿著t恤腰裡別著手槍,大搖大擺的上大街。除非是便衣警察。

  網友「騙子的奴隸」分析,從公布的照片遮遮掩掩和當事人閃爍其辭的描述來看,被打死的要麼是便衣警察要麼是另外一個倒霉的持槍匪徒,如果真是周克華,警方絕對會大張旗鼓的把痣啊胎記的發到新聞照片上,你想想這是多麼長臉的事情啊!現在搞得滿世界懷疑,他們也拿不出關鍵東西闢謠。

  他推測,最有可能是這樣的:一便衣警察在前面走,某個警察覺得他可疑叫另外兩個便衣警察跟蹤他,被跟蹤的發現有人跟蹤他,知道是場誤會,就迴轉身來向跟蹤的人解釋,嘴裡嘰嘰咕咕的說著什麼,邊走邊掏自己的證件,可能同時露出了腰上的槍,後面兩個警察以為要襲擊他們,太緊張就掏槍,於是悲劇就發生了,再後來悲劇變喜劇了。

  照片現場出現神秘黑色垃圾袋
  民警王曉渝有一段這樣的描述:」他(嫌疑人)戴著一副平框眼鏡,背著一個普通的黑色包包,穿著一件藍色橫條紋的襯衣,看起來沒有通緝令上凶。所以我們當時也不確定他是周克華。」

  在民警王曉渝描述中可以看到,他沒有提到被射殺的嫌疑人手裡提著一黑色垃圾袋。而且在現場最初的照片里也沒有出現黑色垃圾袋。

  從圖中看到,這個黑色塑料袋裡有一張周克華的一代身份證,兩張不知是何人的二代身份證,一張與長沙有關的名片,還有一張名片。......
  網友hailongwang2評論說:周克華是個十足的傻蛋。現在滿世界的都在通緝他,他卻帶著他的身份證外出,不僅帶自己還帶著另兩張。一旦遇到有警察查身份證,怎麼辦,出示哪一張?一下拿出三張來再挑選嗎?這不是傻子是什麼?這是流竄八年的兇犯所為嗎?

  有網友分析,如周克華是左手提塑料袋,右手持槍對射,那周被擊倒后,左手提著的塑料袋應被倒下的身子壓在身子底下或身子左側。

  網友窗外事說:仔細看了一下,黑色垃圾袋中還有二個茄子,佩服呀還有閑心去偷菜。

  網友質疑言論

  紅毛人:一二萬錢呢 ?

  野仁:看這個案子怎麼收場。有真么多漏洞圖片出來,而且顯然不是一般人放出來的圖片。看來捂不住知情人的嘴。

  野仁:目前有兩個關鍵疑問:1.周克華的耳郭分析對比圖片;2.作證物的黑色垃圾袋哪裡來的。

  與往事乾杯1:重慶的便衣打死了長沙來的便衣,只好將計就計?

  無虎山:為什麼周的穿戴與旁邊的人(應該是便衣警察)那麼相似,真是佩服周已經達到警察的審美境界了。

  匪寇婚媾:看了兩天的論壇,可以得出的結論就是:1.死者是外地的便衣; 2.兩個尾隨的便衣率先開槍,將對方打傷后,周便衣用槍抵近死者的腦門開了致命一槍。

  lk258:本來,只要一張正面照對比一下就能說明問題了。但偏偏就沒有。此案疑點重重。


  
  在「周克華」被擊斃的現場,所有的人都在用一種悲傷和憤怒的神情對著一個目標。這個目標據說就是後來聲稱擊斃周克華的光頭警察。這種眼神絕對不是祝賀而是不滿。

  
  圖2:死者身邊沒有手槍


  
  這張現場遠景圖裡面沒有黑塑料袋


  
  這張圖出現了黑塑料袋,地上還有許多證件等物品


  
  從這張圖中可以看到,周克華的裝束,黑皮鞋、斜挎包,而身邊所有的便衣警察也都是黑皮鞋、斜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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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狗尾續貂的馬甲 回復日期:2012-08-17 1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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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是樓主所說,那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呵呵!

作者:呢稱已存在 回復日期:2012-08-17 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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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點道理,看樓下怎麼說


  

本帖發自天涯社區手機客戶端

作者:happycat2008y 回復日期:2012-08-17 12: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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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你不認為周克華戴眼鏡是為了化裝嗎?你認為周會象你一樣白痴不化裝就出來?

作者:大王洲州長 回復日期:2012-08-17 1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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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先留名

作者:zgfjqzyzl 回復日期:2012-08-17 12: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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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可能!!!!!!!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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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警方擊斃的悍匪並非是周克華,而是另有其人。從新聞發言人只管自顧自說話而不讓媒體提問就可以知道,這隻不過是一場騙局而已!

作者:狗尾續貂的馬甲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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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點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個便衣,怎麼可能在大清早的單獨行動呢?我想,這麼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槍,JC不可能會單獨行動的吧?
  兩副眼鏡也說明不了什麼,也許是為了更好更快的換裝,進行偽裝。
  但是,確實是有疑點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現在有點動搖了!


作者:茂隆山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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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邢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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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作者:sean邢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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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作者:天呀我曰你女良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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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槍的外套看起來很專業 似乎是小牛皮的
  這東西不該是悍匪應該有的

作者:sean邢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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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作者:車已經沒地方停了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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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尾續貂的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點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個便衣,怎麼可能在大清早的單獨行動呢?我想,這麼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槍,JC不可能會單獨行動的吧?
  兩副眼鏡也說明不了什麼,也許是為了更好更快的換裝,進行偽裝。
  但是,確實是有疑點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現在有點動搖了!
  -----------------------------
  當時滿街都是帶槍的,便衣其實最怕死,知道對手有槍而且只打頭部,所以精神就特別緊張,如果是2個地方的警察互相不認識,出現烏龍的情況不是不可能。

作者:賣命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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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cat2008y 2012-08-17 12:14:45
  樓主 你不認為周克華戴眼鏡是為了化裝嗎?你認為周會象你一樣白痴不化裝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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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理這些雜種,他們就是一群人渣!
  無論警察表情是嚴肅還是輕鬆,他們都有話說。
  無論周克華是死是活,他們都會把矛頭指向政府。
  現在周克華被擊斃了,他們就像死了親老子一樣!

作者:大王洲州長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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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真的如樓主所說那就可笑了

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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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所謂「 擊斃周克華先生 」新聞的質疑和猜測》

  政府官方聲稱8月14日早晨6點45分左右,周克華先生在重慶一棟房屋處遭遇二名警犬,周先生千鈞一髮之際先發制人連開三槍卻未擊中,反被警犬開槍殺害。警察官方聲稱死者就是江湖人送外號「爆頭哥」的周克華先生,但是卻沒有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公安聲稱原來迫害周先生時測量過周先生身高167cm,而照片中的死者身高目測大約180cm,並且白白胖胖,衣服乾淨整潔,與周先生相差很大。而公安卻沒有公布正面照片和身高體重,對此,我表示非常懷疑!
  現今中國要求公安警犬命案必破,一群瘋狗酒囊飯袋哪有那麼高的破案率,就在前不久,一名公安局長信口開河以自己的的職位和前程誣陷公民趙登用為罪犯,如此辦案,難怪有那麼多的冤假錯案。
  如果公安警犬不敢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和身高體重,我個人認為死者一定不是周先生!因為國家要求命案必破,警犬瘋狗破不了案便找人頂罪製造冤假錯案,並且大言不慚如同誣陷趙登用一般。

  總之,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體重和手機信息,就說明死者一定不是爆頭哥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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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m163net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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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懷疑太真實了,看看那幾個便衣的表情,彷彿在抗議,眼神都是朝同一個方向看去,仔細看著裝細節,和旁邊的便衣有太多關聯的地方了。。。

作者:獨愛紅日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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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想象豐富,是導演專業嗎

作者:辰辰2012215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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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弱智,純粹自己YY。
  
手機上天涯,隨時圍觀熱點:m.tianya.cn

作者:我再試試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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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說倒還真的有點懷疑這個「周克華」了

作者:獨樽毒語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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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張照片最傳神,我們看到得不是勝利之後的喜悅,那幾個人的表情,看上去要把人吃掉后的憤怒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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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體重和手機信息,就說明死者一定不是爆頭哥周先生.

作者:Lionelv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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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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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上的兄弟們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擊斃的悍匪並非是周克華,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華,但是,不是爆頭哥。也就是說多次作案的爆頭哥不是周克華,不是同一人。

作者:隱形隱形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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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明
  
來自UC瀏覽器

作者:劉三1520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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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必須說明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1.中國警方犯了一間大錯,我們不應該打死周克強,應該給他一桿AK47,一個火箭筒,一桿機槍,最後流放到釣魚島,等小日本一來就。。。 2.應該把如花姐姐,芙蓉姐姐的照片複製N遍扔到釣魚島上,看日本佬還敢來不。。。 3.我們不用飛機大炮來攻擊日本,僅僅只用在精神上攻擊就好了,例如可以在釣魚島上24小時無間斷的播放忐忑或者甩蔥歌!!! 4.還有一個超級卑鄙無恥骯髒下流的方法,中國有13.28億人,如果每個人都到太平洋排泄的話,海平面就會急劇升高,就可以淹死他們了,並且、很騷哦。。。。 以上純屬搞笑請勿當真,如若雷同,純屬SB。。。 有才的朋友可繼續創作嘍!!!!!!!!!應該有200字了吧。。。

作者:板栗樹2012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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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 很忐忑

作者:獨樽毒語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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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通,那個照片那幾個人那麼憤怒幹嘛?

  按正常情況,擊斃了周克華了,大家開心還來不及呢,完美收工,可以回家好好休息了。

  這麼大的勝利,應該彈冠相慶啊!就算不是自己擊斃的,那也是戰友的功勞,大家都應邀抑制不住的喜悅。這麼多年,都給周克華鬧的,周一天不死,就一天不能收工。

作者:wct3323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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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前是警察,死後周克華!

作者:仁者樂山4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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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扌丁醬氵由

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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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周克華先生的一封公開信 》   周克華先生:你是一個施害者,但你也更是一個受害者。你的生命與那被你擊殺的每一個普通人的生命一樣,都是寶貴的。可是在曾經許多的時刻,撒旦魔鬼佔據了你的靈魂,讓你開始發瘋,失去理智,報復社會。在此,我很想親切地叫你一聲周先生,而面對如今被仇恨與恐懼思維造就的太多數人來講,他們很難接受我的這一想法。   周克華先生 ,你在2012年的夏季名聲達到最高峰,你的照片可以像某位總統候選人參選時那樣到處被張貼或是刊登,在舉世的浮躁與空虛中,你成了舉世矚目的焦點。可是,你的行為與你的心思卻異常的冷靜與殘酷。   如今,你已經走了;帶著你犯下的罪,帶著你背負著無辜人的靈魂。也許命中注定,也許你早已知道當初的一個決定,已經預示著你將以這種慘烈的方式告別人世。你幼年的貧窮,少年的奮鬥,青年的憤世,還有世俗無情的磨礪……都在這最火熱的夏季,變成最冰冷的祭奠。你和任何一個生命,都不應該以這種方式來結束在人間生活,可現實就是如此地冷酷,冷酷得讓人無法接受。   當一個社會不會尊重生命,當一個社會的民眾不會尊重每一個生命,那所有的生命都將變得可以隨意剝奪與處決的對象。所以,當你死去的消息傳來,許多人是那樣的高呼,許多人是那樣的歡笑,許多人是那樣的說「罪有應得」,還有許多人說「早該如此」。而我只能選擇一個陌生的角落開始紀念,紀念你與另外的九位亡靈。   對於人而言,生來就是受苦,完成自己的救贖。我相信,這個世間沒有一個生來就壞的人,更不相信世間存在義人,因為我們人類都是罪人。基於環境決定人或是「白板論」,或者基於現代法理的公平正義,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去問一問,「為什麼他會如此?」「他受到了什麼樣的委屈或是不公正的待遇才變得如此」?   我們這些關注的人或是同稱為「人」的人,我們不能無視你的情感,更不能無視你的生命。當你父親病時,你冒著危險,到病床前侍候父親,並為其送終結束,而後消失在夜色之中;你還經常去看望你的孩子與前妻,關心她們的生活,你的內心肯定知道你是對不起他們的;你在沙石場工作,你是勤奮的,也是誠實的;你開中巴車,也是努力的;可是生活並沒有讓你看到希望,更沒有讓你看到明天與光明。你或半推半就中,選擇了一條不歸路。從微觀上講,你是千古罪人,因你手中「流有無辜人的血」;從宏觀上講,你是我們所有罪人中的一個而已,因為與你同處一個時候或是先後時代之中,沒有一個是義人,都是罪孽深重。   在報道你的新聞後面,許多人提出了這樣那樣的質疑,而質疑的對象則是多樣的,質疑的有其作者的邏輯,有你受勞教的體制,有他殺還是自殺,有你可能有被累加多案的嫌疑……但一個說法,我並不贊同,「你該殺貪官,殺貪官你就是英雄」。其實誰都不該殺,該殺的是一佔據在人們頭腦里的撒旦,邪惡的心思意念,而不是生命。   我知道,撒旦還在並沒有伴隨著你的離去而消失。這個邪靈,還將繼續纏繞著人類,並努力地使人變得無恥而沒有底線。在那些拍手稱快人的心裡,在那些幸災樂禍人的心裡,撒旦還依然地茁壯成長。   同樣是勞教。因為十一歲的女兒被拐騙賣淫、法官徇私枉法……引發其母親唐慧不滿,而唐慧不斷地上訪,她因「維穩勞教的理由」而被關入看守所。    周克華先生 ,你是不是因為這種勞教體制傷害到了你最深的那根心靈底線,而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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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GYYLL2012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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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辦公室的人都說死的那個人無論氣質個頭衣著都不是那個通緝犯,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作者:獨樽毒語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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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就看給不給那兩個警官個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給,說明有問題。

  按正常情況,至少那兩個人個人二等功啊。現在公安部一直不給。可能就是善後的一種做法,內部處理了。

作者:mengko2010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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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已經沒地方停了 2012-08-17 12:22:50
  @狗尾續貂的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點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個便衣,怎麼可能在大清早的單獨行動呢?我想,這麼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槍,JC不可能會單獨行動的吧?
  兩副眼鏡也說明不了什麼,也許是為了更好更快的換裝,進行偽裝。
  但是,確實是有疑點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現在有點動搖了!
  -----------------------------......
  -----------------------------
  這個很有可能

作者:詹卓運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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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是樓主所說,那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呵呵

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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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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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上的兄弟們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擊斃的悍匪並非是周克華,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華,但是,不是爆頭哥。也就是說多次作案的爆頭哥不是周克華,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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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這個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聞說了,周克華和曾開貴是兩人,曾開貴還在逃,湖南繼續懸賞中。哈哈,留伏筆,擦屁股。

作者:jjmm0607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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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洲州長 2012-08-17 12:23:15
  要是真的如樓主所說那就可笑了
  -----------------------------

作者:巭孬嫑眾昆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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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2日,34歲的周克華第一次出手。和8年後的兇案相似,他選擇了在正午開槍,搶劫對象同樣是剛從銀行提完款的女性。當日,在重慶市江北區,兩名酒店女職員取款後走出銀行便遭搶劫。歹徒打死1人打傷1人後逃逸,搶走現金7萬元。2005年5月16日,重慶市沙坪壩區漢渝路一牛肉麵館前,他與另一男子向一對剛從銀行出來的夫婦開槍后搶走皮包。槍聲驚動一過路男子,兩人向該男子射擊,造成兩死一傷。隨後,兩人從地下通道逃離現場。」-----摘自鄧建華文章。

  從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周克華在2005年5月16日搶劫時是有同夥的。

  那麼,他的同夥去哪裡了???????????????

作者:gffdfdfg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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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個冤死鬼,悲劇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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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作者:ljm554365055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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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登用事件怎麼滴?本來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卻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為爆炸案主謀!聯想一下,我覺得警察的話還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點重重。趙登用的例子就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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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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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就看給不給那兩個警官個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給,說明有問題。

  按正常情況,至少那兩個人個人二等功啊。現在公安部一直不給。可能就是善後的一種做法,內部處理了。

作者:西門號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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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那麼多了,先慶功再說,哈哈哈,喝,喝。

作者:辰戰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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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跟樓主的想法不謀而合呀,我還以為就我一個人是這樣想的呢。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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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張照片最傳神,我們看到得不是勝利之後的喜悅,那幾個人的表情,看上去要把人吃掉后的憤怒.

作者:李旺傑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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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cat2008y 2012-08-17 12:14:45
  樓主 你不認為周克華戴眼鏡是為了化裝嗎?你認為周會象你一樣白痴不化裝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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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在看jf接下來還要怎麼自圓其說

作者:2011你妹2011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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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真相、剛聽說被擊斃我就懷疑了。在江蘇犯案那麼多天都沒抓住、這次這麼快?人才啊重慶警察、相關部門公布真相吧。既然有屍體在為啥不拍個正面照片、一看都明白
  
來自UC瀏覽器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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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就看給不給那兩個警官個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給,說明有問題。

  按正常情況,至少那兩個人個人二等功啊。現在公安部一直不給。可能就是善後的一種做法,內部處理了

作者:李旺傑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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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an邢 2012-08-17 12:20:59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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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是引蛇出洞吧,把網路上敢於質疑一切的網民一網打盡。怕怕

作者:ljm554365055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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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啊。05年的案子,官方不是說周克華還有同夥嗎?那他的同夥這麼些年又去哪裡了?都幹了什麼?現在又在哪?這些東西你不能不給老百姓屁民一個交待!就這麼就完事了?那警察是幹什麼吃的,這多的大案,就這麼結了?忽衍了事。無恥
  
手機上天涯,隨時圍觀熱點:m.tianya.cn

作者:j2eedesigner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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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謠不傳謠相信zf.偉大光榮正確,小心傅正話來抓你們
  
來自UC瀏覽器

作者:李旺傑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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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愛紅日 2012-08-17 12:27:10
  哈哈哈哈,想象豐富,是導演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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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c可以聘請他去做總導演啊

作者:chnpy2008 回復日期:2012-08-17 1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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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注

作者:Lionelv 回復日期:2012-08-17 1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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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復日期:2012-08-17 12:43:34  回復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復日期:2012-08-17 12:31:13 
  回復
  樓上的兄弟們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擊斃的悍匪並非是周克華,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華,但是,不是爆頭哥。也就是說多次作案的爆頭哥不是周克華,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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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這個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聞說了,周克華和曾開貴是兩人,曾開貴還在逃,湖南繼續懸賞中。哈哈,留伏筆,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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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命案————湖南懸賞————從長沙到重慶來支援的便衣警察

  真心希望過幾天不要冒出這樣一則新聞:湖南某處發現曾開貴蹤跡,一JC盤查過程中遭襲,光榮犧牲,案犯逃逸!

作者:李旺傑 回復日期:2012-08-17 1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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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jm554365055 2012-08-17 12:48:34
  趙登用事件怎麼滴?本來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卻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為爆炸案主謀!聯想一下,我覺得警察的話還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點重重。趙登用的例子就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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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局長出來以前稱擔保以黨性擔保

作者:cclzj2008 回復日期:2012-08-17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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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尾續貂的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點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個便衣,怎麼可能在大清早的單獨行動呢?我想,這麼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槍,JC不可能會單獨行動的吧?
  兩副眼鏡也說明不了什麼,也許是為了更好更快的換裝,進行偽裝。
  但是,確實是有疑點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現在有點動搖了!
  -----------------------------
  我覺得包頭哥才更不會在路人稀少的臨晨時分出來活動才對,目標多大啊?

作者:蕭十一郎666 回復日期:2012-08-17 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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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再殺出個周克華就吊了

作者:大風刮過又一村3 回復日期:2012-08-17 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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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到我,看到我。我分析可能警察都不知道銀行爆頭哥到底是曾開貴還是周克華。如果兩人是同夥,那麼睡袋啊手槍的DNA啊,可能會混亂。這也是南京警察定了半年都不放風罪犯就是周克華的原因。但一下子重慶又發生槍案了,部長也到了,但曾開貴連一點信息也沒有,可周克華在聯動,所以是周克華了,也一定是周克華了。大家都呆過國企,這樣的情景實在是太熟悉了

作者:大風刮過又一村3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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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該犯人象曾開貴

作者:orochi0336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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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體重和手機信息,就說明死者一定不是爆頭哥周先生.

作者:Lionelv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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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旺傑 2012-08-17 13:01:52
  @ljm554365055 2012-08-17 12:48:34
  趙登用事件怎麼滴?本來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卻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為爆炸案主謀!聯想一下,我覺得警察的話還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點重重。趙登用的例子就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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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局長出來以前稱擔保以黨性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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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局長說以前程擔保,13億人跑了3億
  如果X局長說以襠性擔保,估計又會跑掉9億兩千萬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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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方面不斷放出悍匪周克華擊斃故事裡文學般的描述,朝令夕改,出爾反爾,眼花繚亂,令人云里霧裡,撥開迷霧,接近真相,唯有揭露謊言開始。

  突遇遭遇戰中,特別在對方有先發制人的圖謀情形下,首先就地隱蔽,搶佔有利地形,然後完成作戰準備。第一時間接受CCAV採訪的二警察槍戰描述顯然沒有這樣的戰術訓練,或者對戰術一知半解,從中露出不可思議的破綻。也許這部分說不清,道不明,還可以狡辯的話,那麼,槍擊完成,便撤了,竟然不保護現場,作交接,也不知道擊斃悍匪的部位,甚至不能完全確認擊斃對象是誰,這便是完全背離了基本的職責,人類的倫理的底線,這是不可接受的。

  槍戰結束,真正打完了便撤了嗎?那麼用事實說話,用網友的圖片記錄說話,開始:



  他們沒有跑,有圖為證:


  
  

作者:極目天地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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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塑料袋估計是JC提來專門裝罪犯東西的。那兩把槍和各種證件可能是從罪犯身背的皮包里翻出來的。

作者:車震協會理事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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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ct3323 2012-08-17 12:38:04
  生前是警察,死後周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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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個……,不會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吧?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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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圖思考,啟發智力,尋求真相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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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極目天地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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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便衣警察」迴轉身準備上前解釋,那「便衣警察」絕對不會先開槍。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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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釋一下?陳舊性疤痕,這幾個疤痕2004年入獄的照片上有,去年的離婚照片上有,唯獨死者臉上沒有。
  

作者:zhangzhi8081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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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第40樓,@八刀琴魔嘿咻咻

  我們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來辟下謠。哈哈
  --------------------------
  ddd

  

本帖發自天涯社區手機客戶端

作者:lsctdong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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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3333333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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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hxwby215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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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寶箱,是什麼?好吃嗎?
  
手機上天涯,隨時圍觀熱點:m.tianya.cn

作者:李鴻章都怕我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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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華被擊斃"案最新重大發現!有熟悉公安工作的網友認出被擊斃死者附近散落的不僅有警用槍套和制式92型警用手槍,更叫絕的是居然有警察用來裝手銬的手銬套子!!看來被擊斃的死者是公安便衣無疑!那麼究竟是自相誤殺?還是"周克華"本來就藏身警隊呢?


  

作者:都別扯淡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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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hailongwang2評論說:周克華是個十足的傻蛋。現在滿世界的都在通緝他,他卻帶著他的身份證外出,不僅帶自己還帶著另兩張。一旦遇到有警察查身份證,怎麼辦,出示哪一張?一下拿出三張來再挑選嗎?這不是傻子是什麼?這是流竄八年的兇犯所為嗎?--------------真是弱智到極點的想法,全國通緝犯,一旦遇到有警察還用看身份證嗎?

作者:都別扯淡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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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衣會帶蚊香嗎?弱智真多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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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無正面臉部照片;

  2、死者體型和警方之前描述的周克華不像;

  3、擊斃他的警察竟然不知道打中他的哪個部位;

  4、警察擊斃他就撤退了,難道是打死一隻野狗?打死了一個人可以隨便走開?不需要等上級來核實死者身份?不要保護好現場?

  5、既然警方發現了周克華的行蹤,為什麼不派大量警力組成包圍圈,而是讓兩個年歲那麼大的警察去抓他?

  6、警察所說的周克華還要干一票更的大,這個話是從哪裡來的?

  7、公安部的嘉獎令來得也太快了吧,這樣的一等功嘉獎令,至少也要有正式的核實身份的文件和過程傳上去吧,然後幾個頭頭開個小會吧。

  8、周克華的穿雙那樣的皮鞋,似乎有點不合情理啊,不好跑路啊。

  9、擊斃他的地點和時間,似乎也在刻意迴避可能的圍觀觀眾。

  10、他早上去那裡幹嘛?自投羅網?雖然身上有火車票,但看他所帶的隨身物品,不像是外逃啊。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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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擊斃周克華是6點50,警察趕往現場勘察現場算半個小時,孟收到消息到簽發嘉獎令算半個小時,那麼真正做DNA比對的時間只有1個小時10分鐘,這個時間還包括將採集樣品送往對比實驗室的時間。

作者:都別扯淡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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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GYYLL2012 2012-08-17 12:39:18
  我們辦公室的人都說死的那個人無論氣質個頭衣著都不是那個通緝犯,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
  周要看起來就象個逃犯,還能逃8年嗎?這辦公室真是個豬圈

作者:mm163net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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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多漏洞了!懷疑如此真實

作者:都別扯淡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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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目天地 2012-08-17 13:20:22
  如果是「便衣警察」迴轉身準備上前解釋,那「便衣警察」絕對不會先開槍。
  -----------------------------
  對,最基本的邏輯,如果他是便衣,他怎麼可能拔槍便射,對方兩人又不是通緝犯

作者:rt3005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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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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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已經48歲,曾經經歷過二王被擊斃的那個時代,二王被擊斃后的第一時間所有的新聞媒體都刊登了二王被擊斃后的大頭照,以示驗明正身。以後也時不時會有悍匪出來挑戰社會,被擊斃后必然也給給正面照,向社會和廣大民眾做個交代。這一次,周克華如果的確被我神勇的公安幹警擊斃了,多麼長臉的一件事情啊,為什麼就不能給個正面照呢?難道是警察覺得大家這樣鋪天蓋地的質疑會提升警察的光輝形象,警察又不是芙蓉姐姐,要大家都來關注才覺得爽,是不是!

  給周匪一個正面照,一切有關周匪身份的質疑都不攻自破,為什麼就是堅持不給呢?費解!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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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案CCTV第一時間就進行了報道,採訪了二個擊斃周的警察,細心的網友發現,其中一個警察的警銜雖然只是警督,警號確是000003,這個警號可不是隨便就可以佩戴的,這個警號一定是重慶警察里的第三號人物才可以佩戴的。這個疑問被提出后,就有疑似五角出來解釋,說這二個警察當時執行任務著便裝,由於CCTV急著要採訪,就隨便穿了局裡領導的警服。OK,這解釋也算合情合理,但是問題又出來了:重慶公安局3號人物的警服上的警銜居然只是個警督,這不是開玩笑嗎,怎麼著也應該是個警監吧。所以說這個自稱擊斃周的警察身份一定有問題,CCTV和重慶公安必然有一個作了假,為什麼作假?目的是什麼?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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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華早晨6點50分被擊斃,公安部9點就發出了對重慶公安局集體一等功的嘉獎令。下午5點就宣布周克華的DNA比對結果,確定被擊斃的就是周克華。公安部是不是把全體老百姓都當白痴了,下面是百度到的DNA鑒定的步驟:

  第一步:DNA提取

  把樣本細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來,然後進行一定的純化,化除樣本中的雜質。

  第二步:PCR擴增

  PRC的中文名為聚合酶鏈式反應,簡單的說,PCR擴散這一步就是把我們所需要的片段通過酶促反應,放大到通過某些專用儀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第三步:后PCR反應

  這一步主要是上測序儀檢測的準備階段,將雙鏈的DNA打開,加一些檢測用的的內標,主要是用來標記檢測的片段長度。

  第四步:毛細管測序儀檢測  

  由於DNA帶有電荷,通過毛細管電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長度的電泳速度不同,在同樣的電壓,同樣的電泳時間下,泳動的距離不同,這些長短不同距離可以通過前期加入的內標測量分辨出來,同時可通過一定的軟體顯示在電腦上,方便檢測人員處理和分析數據。

  第五步:分析數據,出具報告  

  主要是檢測人員將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匯總、計算,然後出鑒定結論和報告。



  關鍵是第二步,這需要最少24小時(本人家父就是生化教授,我足不出戶就搞清楚了這個問題),不算提取樣本和樣本送到實驗室的時間,公安部簡直就是神仙啊,24小時以上時間才能做完的事情,不到8小時就搞定了,我看公安部改名科技部算了,你們都私下掌握如此先進的科學技術了,科技部不下課,情何以堪!

  另外,嫌疑人的身份尚未確認就記功表彰恐怕也是說不過去的,這無疑給以後的案件認定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大家想啊,一等功都記了,如果哪個不知趣的發現案件還有疑點,這不是給領導臉上抹黑嗎!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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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周克華」被擊斃后宣稱,周克華在被擊斃前一天的晚上是睡在離被擊斃地點一公里左右的一個臨時墓地里過夜的。我不相信這個說法,現在是夏天,一個人野外4天不洗漱會是個什麼形象,大家可以想象的到,最起碼不會是我們看到的那個穿著乾淨筆挺膚白潔凈的被擊斃的「周克華」的形象。警察對外發布信息一定要嚴謹,如此弱智的消息發布只會增加人們的疑慮,於事無補。

作者:liff2012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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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開門,我是查水表的。。。。。。。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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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華如果真的被擊斃,警察現在找周的女友喝茶了解一些情況是可以的,但是還是應該依法辦事,最新頒布的刑罰已經加入了「任何人不得自證其罪」的保障公民人權的條款。周犯已經死亡,他和其女友的所有談話和共謀都已經死無對證,周犯女友的單方供述如果被後來證明其亦有罪,這好像也不符合刑罰里的「不得自證其罪」的法律精神。所以希望警察依法辦案。特別是周犯的老母親,一個無依無靠古稀老人,窮困而死已經是她必然的結局,大家發發善心,就不要再去過多的騷擾她了。阿彌陀佛!

作者:夢幻之心生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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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當見活人,死要見全屍,至今思克華,何無正面圖。

作者:退休的黑貓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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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網警把樓主抓起來,我是贊成的。

作者:房西大人 回復日期:2012-08-17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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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NA比對也有問題,跟哪裡的DNA進行比對?除非04年我們就建立了所有罪犯的DNA資料庫。。。。

作者:芊蔚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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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貼 關注!

作者:truelier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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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雲南槍擊案嫌犯曾開貴仍在逃 湖南警方懸賞1萬緝拿 2012年08月17日 09:59:25
  來源: 四川新聞網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8/17/c_123595750.htm

作者:都市野人007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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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現場了解的很多情況都是沒有公布的,公信力已經越來越低了!

作者:愛讓你高興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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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懷疑太真實了,看看那幾個便衣的表情,彷彿在抗議,眼神都是朝同一個方向看去,仔細看著裝細節,和旁邊的便衣有太多關聯的地方了。。。

作者:2694561408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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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萬愛的禮物,以愛的名義,送給每一位辛勤耕耘的園丁。登陸天天上,愛心直達!

作者:海浪963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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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子彈會轉彎.從正面射入了太陽穴.

作者:院主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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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iehicia 回復日期:2012-08-17 13: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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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樽毒語 2012-08-17 12:39:42
  我們就看給不給那兩個警官個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給,說明有問題。
  按正常情況,至少那兩個人個人二等功啊。現在公安部一直不給。可能就是善後的一種做法,內部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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