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國內靠把城市周邊的農村土地強行從農民手中低價買入,拆掉農民的房子,集體蓋上鋼筋混凝土的高樓大廈,讓農民從自己別墅樣的小宅院,搬進鴿籠式的單元房,失去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變成了所謂的城市居民,來擴大城市的規模,非常的不理解。
現在的農民,和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的農民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有自己的土地耕種,所以吃的問題可以解決;農閑時或者家裡多餘的勞動力可以外出打工掙錢。特別是城鄉結合部的農民,他們很容易利用優越的地理條件到城裡做點小買賣,所以他們的生活比城區工人的生活更加自由靈活,既沒有下崗的擔憂,也沒有買房的壓力。所以,農民的生活和過去比好了很多。但是,一旦把他們的土地賣掉,很難以想象沒有了土地,又不一定找得到合適的工作,家裡沒有很多積蓄,除了種地沒有什麼特別技能的農民該如何養家糊口,拿什麼去購買那天價的房子。真得覺得把戶口從農民變成市民,在現在的環境下,是非常不明智的抉擇。也對靠如此手段來擴大我們的城市規模感到疑惑。
今天看到連霍高速塌橋事故賠償方案,忽然覺得我對中國真的是不了解,城市戶口人的命要比農村戶口人的命值錢的多,因為一個農村人的民值18萬元,一個城市人的命就要40萬元。有人說人生而平等,可是這量化了的高低貴賤該如何解釋?中國猴年馬月才能實現民主和平等?
我祝福那些被賣了土地,從農村戶口變成城市戶口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