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僑領----不為人知的背後

作者:kissmyaaa  於 2012-1-18 16: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14評論

網友加國老邊提到: 原以為僑領中孬的只是少數,移民多年後發現,大多數有問題,基本癥狀是:膝蓋缺鈣、精神缺德、心眼缺氧,越著名問題越大,販毒的、倒賣軍火的、做雙面間諜的、開窯子做皮條的「著名」分子一大堆。僑辦去年實在看不下去,搞了份調研報告,不料遭到這批人的瘋狂反撲。 往近里說,許多僑領丟人現眼的事情做得多了。2005年胡主席來訪,本來僑社可以利用這個絕好的機會,就諸如「中加旅遊協定」、「雙重國籍」等提些諫言,但我們看到的是那些僑領們個個爭先恐後地爭著與胡哥見面、握手、拍照,沒幹啥正經的事。

 一般人錯以為這些僑領們就會為了一點錢和面子抬抬轎子,其實這些僑領里還真不乏「優秀」人才,9年前一個南加州的著名僑領陳文英就是這類「優秀」僑領的代表人物。
 
  提起陳文英在僑領階層里的呼風喚雨,那可是人背後的故事一大把。 陳文英不但在僑界出了名,還是當時國家領導人的大紅人。當然了,她和洛杉磯/舊金山領事館的關係就更是僑領們羨慕不已。 陳文英11歲就移居美國,能操流利的粵語、英語和普通話。她起初畢業於康奈爾大學建築系,後來又在芝加哥大學獲得MBA學位,在美國也可稱得上「成功人士」。上世紀70年代初,在美國就讀高中的陳文英就參加了「保衛釣魚島運動」的遊行示威。1976年,包括楊振寧、李政道等人在內的全美華人協會在華盛頓成立,20歲出頭的陳文英又是發起人。陳後來搬到洛杉磯郊區,除了經營說不清的個人生意,在最貴的聖馬利諾買了上百萬的美元的房子,還多次往來於大陸及洛杉磯,促成多次的當地官員商人與中國官員互訪。 陳文英在當地華人的眼裡,更是一個絕對名人。她積極參加領館各項活動和會議, 並大肆為美國民選官員服務和捐款。給人以無論在華人圈裡和主流社會都玩得轉的印象。 陳文英被捕時,仍然擔任美國洛杉磯-廣州友好協會會長。 陳文英案一爆出,立刻成為美國各家媒體炒作的對象。被稱為「中國娃娃」的陳文英,甚至因此成為了《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封面人物。

  根據洛杉磯聯邦檢察官的指控和FBI的材料:從80年代早期起,陳文英便被FBI洛杉磯分局中國情報工作組特工史密斯秘密發展為線人。陳文英最初的任務,是利用身份之便帶領FBI工作人員監視僑務活動,向FBI提供有關中國的情報,並為此從美國政府那裡獲得了17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她所提供的有關中國的情報, 很多都被擺上美國總統的桌子上,也為她在FBI的上級贏得了很多的榮譽。 但是,1983年以來,已婚的陳文英和同樣已婚的史密斯及 史密斯上司都保持了相當長時間的性關係。並在他們的授意下接近中國情報機關,最後被中國的情報機關發展成了「雙面間諜」,把床第之間獲得的絕密消息傳給了中國有關機構,從而又獲得了中國有關方面數百萬美金的獎賞。據一家新聞機構稱,波音給中國打造的「空軍一號」里充滿了竊聽裝置, 這個秘密就是通過陳文英獲取的。  

  FBI在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中披露,陳文英自己也承認,中共給了她十萬美元,說那是因為前國家主席喜歡(Like)她才給的。控方起訴書指出僅一九九○年陳文英被北方電訊公司(NortelTelecommunication)聘為「顧問」,協助該公司同中國做生意,她就可以憑每一宗談妥的合約提取百分之三的傭金。陳文英以MerryGlory的名義接受這項協議,前後透過兩張支票獲支付一百二十萬美元,其中第二張三十二萬一千四百十六美元的支票是存入陳文英在香港的一個戶口的。

   陳文英案的披露,導致美國不少主流媒體都懷疑在美華人對美國的忠誠度問題, 也引起了僑界不小的震動。許多不諳政治的愛"我們這兒「的華僑都想不通,他們的反應是:「難以置信」、「震驚不已」。按照他們的思維邏輯,陳文英這個在南加州社區舞台上如此活躍、又頗具知名度的僑領,而且「親共」立場又特別的鮮明,說她充當中國間諜倒是容易接受,但說她拋棄自己的「人格」、脫下褲子,充當美國情治機關特工的「情人」兼「線民」卻不能理解。
  有關陳文英, 以及後來的李文和案, 請看David Wise的《獵虎--美中秘密諜戰》(Tiger Trap: America's Secret Spy War With China), 內容絕對精彩。 下面的web鏈接是這部著作的介紹和部分翻譯成中文的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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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4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2-1-18 20:43
   這樣的僑領不在少數,澳洲的一個大毒品販子還被胡錦濤接見呢~~ 互相需要和利用罷了~~
回復 xqw63 2012-1-18 22:42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1-18 22:57
真厲害,吃了原告吃被告,兩頭通吃。
回復 Lawler 2012-1-18 23:09
白露為霜: 真厲害,吃了原告吃被告,兩頭通吃。
名譽、金錢、地位及探險的誘惑,不可抵擋!
回復 foxxfam 2012-1-19 00:16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1-19 01:02
不服不行,雙面!
回復 此山中 2012-1-19 02:43
   haha,出來混遲早是要還滴
回復 liuxiaoyu 2012-1-19 02:58
這算不算牛人呀,哎
回復 dwqdaniel 2012-1-19 03:44
的確牛,這個婊子連帶的眼鏡都是match老江的。
回復 skphotos 2012-1-19 09:50
  
回復 nierdaye 2012-1-20 08:56
yulinw:    這樣的僑領不在少數,澳洲的一個大毒品販子還被胡錦濤接見呢~~ 互相需要和利用罷了~~
true.
回復 nierdaye 2012-1-20 08:56
dwqdaniel: 的確牛,這個婊子連帶的眼鏡都是match老江的。
hahahahahahahahahahaahaha, u r very eagle eyed!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2-6 10:36
能混上僑領的,不是那路貨,哪能混得上~
回復 可憐父母心 2012-2-27 10:29
哪個國家沒有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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