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市下跌至今,不但對經濟造成重大影響,甚至對很多離婚的夫婦也造成困擾。從前,房產往往是離婚夫婦在離婚時的爭奪對象,最後可能的結果是房屋歸其中一方或出售後對分,但是現在很多離婚夫婦都爭先放棄房屋,只因房屋是一項副資產。
保羅和麗莎在2008貸款購買一間價值35萬的房屋,到今年雙方離婚時的房屋市值只有20萬不到。當時房屋貸款是雙方一起申請,首付百分之十,離婚時雙方都不要房屋,保羅為了避免被銀行收屋而嚴重損壞信用,決定向銀行申請短售,由於夫婦雙方的收入都不錯,銀行不同意短售,夫婦雙方都不再支付房貸,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上個月房屋被銀行沒收。麗莎帶兩個小孩到市場上租房,麗莎的信用因為被銀行收房而損壞,在找房過程中碰到很多麻煩,很多房東都不敢和其簽約,最後麗莎只好暫時住在其父母的家裡,每天從棕櫚灘縣開車到邁阿密市上班,來回需要兩個多小時,對其工作和生活造成相當不便。
象保羅和麗莎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筆者在代理出租房屋時也碰上了不少象麗莎一樣的單身母親家庭,在以往,夫婦離婚時,房屋一般歸撫養小孩的一方夫婦所有,但當房屋成為負資產後,雙方都不要房屋這個燙手山芋,於是就發生了很多單身母親帶著小孩租房的現象。很多業主對租房給單親的家庭時都有顧慮,因只有一個人工作,萬一不幸失業,支付房租就會造成困難,故單親家庭在租房時比一般家庭更加困難取得業主的信任,尤其是信用不佳的單身父母。
地產經紀托馬斯以往經常被一些辦理離婚的律師推薦而得到代理賣房的生意,但自從2007年後,因離婚而賣房的生意越來越少,大部分離婚夫婦因房屋成為付資產而索性放棄房屋,從而造成很多因離婚而斷供貸款,然後房屋被銀行沒收的案例。